宿迁市普通高中三年(2020-2022年)建设计划政策解读
《宿迁市普通高中基础设施三年犯罪片(2021-2023年)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好《建设计划》,现就《建设计划》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明确提出加快普通高中建设、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让更多孩子接受高中教育的思路。2020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实施意见》,对2020年至2022年全省高中建设提出了规划要求。2020年9月8日召开的全市高中建设与发展工作座谈会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要千方百计扩大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满足更多的孩子想上普通高中的愿望。
2020年以来,市教育局根据省、市要求,认真研究分析未来一段时期我市普通高中生源变化趋势,以及全市现有普通高中资源现状,着重分析未来三年普通高中资源缺口情况,会同各县区多次研究会商,并听取市相关部门意见,编制了《建设计划(征求意见稿)》。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办会研究建设计划,提出修改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近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再次征求各县区意见,形成《建设计划》。
二、主要内容
《建设计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建设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各相关县区,实施时间为2021-2023年。
二是明确建设任务。为满足学位快速持续增加的需求,全市三年拟规划新建高中11所,改扩建高中5所,盘活资源新举办高中3所。
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及市教育局为责任主体。市、县区要按照三年建设计划确定的竣工时间,超前谋划,统筹制定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时间表、路线图,将建设用地提前纳入征收计划,做好用地保障。要强化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组织保障,确保普通高中建设按计划投入使用。
四是明确办学要求。新建高中要确保举办为优质学校,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就要同步考虑办学思路,积极引进优质资源办学,保证建成一所、办优一所。要在取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前完成机构设置工作,确保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前完成不少于两个批次的教师招聘,及时做好教师招聘储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