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食安云南” 乐享安全食品
近年来,云南省坚持把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作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执法办案体系、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五大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与食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比2019年提升8.35个百分点。
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2022年,我省发布《云南省“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科学谋划实施8项重点工程和10大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制定《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指南》、《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
抓住食品安全的根本,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从制订标准入手,发布《乳饼》、《松茸及其制品》等26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数量居全国第二位,基本建立覆盖粮食制品、乳制品、焙烤食品、茶叶、酒等多种类云南特色食品地方标准体系。组织对食用菌及其制品等8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4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跟踪评价。率先开展天麻等食药物质试点,为国家完善食药物质管理政策提供科学数据和参考依据,对推动云南省食药物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省坚持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定《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出台《云南省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对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开展提醒约谈。省纪委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清廉云南”建设,“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推动巡视监督与食品安全责任制监督有效衔接、常态化落实。
全省相关部门紧盯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执法合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3年来,全省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查处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21742件,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948件,全省三级法院共判决生效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553件,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61件。
着力打造“绿色云品”
强监管的同时,还要促发展。为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我省积极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98.41万张。在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红河、德宏3个片区内推行“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许可”备案制,实施食品经营许可4593户。着力打造“绿色云品”,累计有效获证绿色食品2532个、有机产品458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86个。为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我省连续5年组织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开展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认定和宣传推介工作。
加快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支持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实施食品安全领域科技项目33项,建成6个食品加工及安全领域重点实验室和22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100%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加快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严把农业品投入关,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严把粮食收储关,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与贵州建立粮食储备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标准互通、结果依法互认。开展“净餐馆”专项行动,全省城区18.2万户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实现干净、整洁、安全、放心工作目标。
在食品流通过程中,我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指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督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安全风险高度聚集企业,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建设云南省重点食品(产品)安全信息区块链追溯平台,覆盖食盐、乳制品、茶叶、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完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供应链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累计为13876个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风险保障,保额1852.72亿元。
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
我省加大食品安全相关人才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模式。2019年以来,全省共完成食品检查员培训4686人,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能力不断提升。16所本科高校开设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25人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6个州(市)公安局和129个县级公安局完成环食药侦队伍调整组建。启动省公安厅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挂牌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云南中心”及16个州(市)分中心。
探索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明厂亮线”应用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建设环食药生态警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建立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体系和警种大数据实战平台。建立完善抽检监测机制,实现抽检品种、业态、区域“三个全覆盖”。2019年以来,全省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均达到并超过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省、州、县三级均已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级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为凝聚多方力量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我省加强与西南5省(区、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向有关省(区、市)通报不合格产品信息。科学研判食品安全形势,主动发布野生菌、草乌附子、白酒消费安全等风险预警,统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引导和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普法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法律六进+N”、“法律宣传边关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探索食物中毒防控社会共治立体宣传模式,持续加大以家庭自采误食野生菌、散装白酒风险防控为重点的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