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小伙网购手铐,铐上后取不下来......

手铐作为司法机关强制戒具

随意购买、持有、使用

都属于违法行为

近日,常州市金坛区南环路消防救援站突然来了一名戴着手铐的小伙子,身边却没有警察陪同,这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被手铐铐住的小伙才17岁,陪同他一起来消防救援站的朋友表示,手铐是同学在网上买的,但钥匙找不到了。

小伙子发现手铐后,觉得新奇、好玩,非要往自己手上铐,结果打不开了。

三人用了各种办法,尝试着将手铐取下来,没想到越铐越紧,实在没办法,只能跑到消防救援站求助。

消防员在小伙手腕处垫上纸做好保护,随后使用大力剪,最终将手铐剪断,小伙子也松了一口气。

消防救援部门随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也提醒大家,手铐属于专门强制戒具,随意购买、持有、使用,都属于违法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违规者将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