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发布加强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十个严禁”

  衡阳市加强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

  “十个严禁”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关于“双减”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加强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十个严禁”。

  一、严禁无证无照(证是指办学许可证、照是指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的机构开展校外培训。

  二、严禁违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培训活动超出规定时间结束,其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

  四、严禁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超过5000元,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五、严禁聘用或组织在职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无合法任教资质的外籍教师或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

  六、严禁以游学、研学、冬令营、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及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或者参与和公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挂钩的考试、测试、面试、培训、学科竞赛等活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为公民办中小学校设置考试、提前选拔、签订协议等方式组织“掐尖”招生提供场所。

  八、严禁培训机构对体育中考、艺术考试政策大力宣传曲解,以举办体育中考、艺术考试“冲刺班”、“强化班”等为名到公民办中小学校校园(含幼儿园)内及其周边进行招生宣传或发放招生广告。

  九、严禁各公民办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体艺类培训,学校教师不得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或转发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或培训信息。

  十、严禁就培训对象升学、通过考试或者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或者对外公开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以及升学录取人数。

  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进行重点督查,一经发现存在此类违规行为,一律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们举报。

  举报电话: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8811020

  邮箱:hysmjk@126.com

  体卫艺科:8811451

  衡阳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