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托育行业,正面临着哪些发展困境?

  

  2020年12月20日,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等主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论坛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推动将托育服务有关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致辞

  “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超过4700万。”欧晓理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家庭养育矛盾日益凸显,群众关于生养经济成本高、无人照看、影响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笔者调研发现,婴幼儿家长选择托育机构有一定倾向,条件要求多元化。家长更倾向于就近寻找便利的托育服务机构,多数家长希望托育机构或场所设立在居住社区内或社区附近。在送托年龄和形式的选择上,家长普遍认同适合入托的年龄在1岁半到3岁,更多家长倾向选择全日托。

  在托育服务的内容方面,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机构的要求不只是满足简单的日常照料,更强调对婴幼儿早期教育及能力的开发,更加重视朋辈群体对孩子成长路上的陪伴作用。在机构设置方面,多数家长认为,良好的师资条件、优美的托育环境以及优质的办学资质是合格托育机构的必备条件。

  

  目前,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面临着以下困境:

  一是行业标准缺失,照护服务监管存在短板,尚未形成业内普遍认可的婴幼儿照护模式。

  二是办理手续复杂,机构开办困难。由于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特殊性,涉及保育、安全、教育、卫生、消防、饮食、物价等诸多方面,所以在办理开设托育机构相关手续时,由于缺乏各部门的联席会议或办公制度,存在办理手续较复杂、耗时较长的问题。此外,在生源方面,许多家庭会担心孩子年龄小,对托育机构不放心,1岁半以后才让孩子入托以及由于孩子不适应造成的退托,造成生源不够稳定,婴幼儿在托时间短,从而增加了托育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难度。

  三是运营成本偏高,发展资金短缺。调研发现,托育机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运营成本偏高,许多托育机构入不敷出,无法实现盈利。在场地方面,在高房价的市场大环境下,无论是购买还是租赁,托育机构都需要投入高昂的场地使用费用;在安全方面,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的特殊性质对室内装修材料的环保性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资金方面,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在前期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大,加上托育人员工资逐年攀升,导致托育机构资金短缺,限制了其服务能力提升和进一步发展。

  四是人才缺乏,专业教师流失严重。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师资要求与标准,没有统一的培训与考核,也没有专门的学校和专业培养托育师资,导致专业教师十分匮乏,难以满足行业要求和市场需求。在师资准入方面,由于缺少培训机制,大部分教师是从幼教经短期培训而来,人员素质及专业性普遍不高。

  

  促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不只是个人和家庭的事情,应举全社会之力共同促进照护服务发展,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保驾护航。

  (一)立足需求,构建托育机构准入机制。

  随着人们对托育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托育机构的安全性、环境状况以及师资队伍的专业性都备受婴幼儿家长的关注。如何把控托育机构的安全风险、制定托育机构的准入标准、保障监督托育机构有效运营,都是影响婴幼儿家庭托育需求满足的关键因素。作为部门,应立足婴幼儿家庭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地构建托育服务行业准入机制,细化托育机构选址、卫生、安全、监管等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群策群力,在法律法规上规范托育机构管理,共同促进托育行业蓬勃发展。

  (二)多措并举,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

  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关系民生,作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应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普惠性托育机构,从而减轻婴幼儿家庭的照护负担。同时,要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减轻的财政压力,激活托育市场。鼓励支持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兴办托育机构,鼓励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自建托育所,为职工谋福利,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强化师资力量,提升托育机构教育质量。

  要严格托育教师的资格准入,强调持证上岗的重要性,增强托育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制定托育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准则。着力培育出一批专门面向0~3岁婴幼儿的富有爱心、业务能力强的托育师资队伍。同时,要加强托育机构教师上岗前的培训,确保托育机构的服务质量。

  (四)转变观念,树立科学育儿观。

  有条件的婴幼儿家庭,不应只满足于做好婴幼儿简单的日常照料,要主动学习科学的喂养方式和婴幼儿膳食营养搭配知识,适当带孩子参加一些早教课程。家长要在注重婴幼儿身体发育的基础上,更加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人口报

  作者:张原震 陆薇 张敏

  作者单位:河南卫生健康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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