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湖北工业大学概况
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 年,1984年由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原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湖北工学院,2004 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省委省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拥有丰富的办学层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 年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4 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2年、2016 年、2021 年连续三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6 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 年入选教育部 2018 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 强、2021年入选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 1500 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 余万平方米,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文体和后勤服务设施,以及门类齐全的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58 万平方米,是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级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92 万余册,电子图书163万余册,电子期刊 153 万余册。学校建有安全通畅的校园网络、智慧快捷的校务平台。
学校现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计算机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数字艺术产业学院、工业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芯片产业学院)、体育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国际学院、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17 个教学单位;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信息技术中心、档案馆、期刊社、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农机鉴定站、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校医院等多个直属单位。学校面向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近 2 万人,研究生 7000 余人,国际学生近1000 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1400 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700 余人,专职博士、硕士生导师 800 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66%以上。现有国家级人才 28 人次、省级专家人才201 人次。学校还先后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包括9 名国内院士和 9 名国外院士在内的兼职教授 400 余人,形成了以国家级人才为领军、省部级人才为中坚、中青年博士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 56 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 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31 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 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 3 个,湖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等专业 35 个;湖北省优秀教学团队14个,湖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16 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 个、湖北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0 个、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5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3 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 门,国家级一流课程6门,省级一流课程 38 门,省级各类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35 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 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2 项;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2 项;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 1 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 个。
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绿色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绿色化的战略需求,持续深入实施以绿色工业为主导的“135+”学科发展战略。现有 1 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1 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 个湖北省特色学科,4 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4 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有 2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力电子工程、生物工程”3 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工程学、农业科学”2 个学科进入 ESI 前 1%。
学校建有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 个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中心、1 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国家现代产业学院(芯片产业学院)、2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5 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 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 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2 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8 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 个省级校企研发中心、41 个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16 家产业研究院等各类科研平台。2012 年以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200 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550 余项;出版专著和教材450 多部;收录高水平论文3000 余篇,其中 SCI 论文 1700 余篇;有效授权专利2600 余项;获 4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167 项,其中国家科技奖1 项,国家专利优秀奖2 项,省部级科研一等奖 26 项,省级专利金奖1 项。学校紧紧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深入对接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创建政产学研联动新机制,科技服务湖北位居省属高校前列。2020年10 月,学校作为湖北唯一试点入选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湖工做法”和“湖工经验”受到科技日报、长江日报、湖北省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受到、企业及社会的高度支持和赞誉。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是湖北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等 30 多个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14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师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格高校,师生年均出国(境)交流研修人数居省属高校前列。学校举办的“底特律绿色工业学院”是全国唯一专注于培养国际化绿色工业人才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另举办有10 余个本、硕、博不同层次的中外联合办学项目,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在读学生1700余人。学校获批设有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111 基地”)2 个,另获批设有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地3 个、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 个,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获批全省首个省级国际化示范学院。国家科技部授权学校举办有“TEFL in China”外籍教师执业资格培训项目武汉中心,学校成立有“中英超快激光加工技术研究中心”“中法岩土力学与混凝土材料研究中心”等20余个国际科研合作平台。学校大力开展来华留学教育,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学校还积极推进中非战略合作,成立有“湖北工业大学中非工业创新合作中心”,是国家中非创新合作中心全国首批 13 家协作网络单位之一。
学校主办、承办有《中国机械工程》《数字农业与智能农机》《湖北工业大学学报》等科技期刊。其中,《中国机械工程》入选EI源刊目录,连续 12 年荣获“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多次被评为“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全国百强科技期刊”。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积淀了“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形成了“学生为本,教师至上,自由发展,国际视野”的治学思想,凝练了“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健全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科技服务能力和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近年来,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优异、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其中,学科竞赛获国家级、省部级奖 4300 余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结构设计竞赛等国家级重大竞赛中均获有重要奖项。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 2021 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排名第 61 位、2017-2021 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第70 位。学校乒乓球队曾获得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超级组男子单打冠军和女子单打冠军,篮球队为 CUBA 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全国十六强(2021 6 年荣获 CUBA 湖北赛区总冠军),并于 2022 年开始与湖北省体育局合作共建高水平男子篮球队。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建有就业创业学院、创新学院、大学生创新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意集市、省级众创空间等众多创新创业平台,并入选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先后涌现出“全国创业英雄十强人物”“全国创业英雄百强人物”等成功创业典型。
学校多次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表彰,被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美誉高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省外事(侨务)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省委先进党委中心组”“省属高校‘五好’领导班子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十佳书香校园”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湖北、服务工业”,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绿色理念、创新创业及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上形成特色,奋力开创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新局面,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贡献。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考须知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和统考报名截止时间3月底,统考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及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四)网上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可采取随在校研究生授课或单独开课等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学科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2~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四、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国家统考和学校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湖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
五、费用标准
收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学生按学年缴纳学费。
六、课程学习方式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学院安排,课程利用周末、寒暑假等时间,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专业课程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七、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内未全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失效,所交报名费和学费不予退还。
(二)报考湖北工业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27-59750158,也可浏览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湖北工业大学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目录
注: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2.上表中考试科目参考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以当年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中国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