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生遭老师殴打后颅内出血,老师殴打学生犯法吗?
家住河北省张家口市的小朱(化名)今年 15 岁,今年 9 月份,小朱被石家庄柯棣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录取。令小朱的家人没想到的是,开学没多久,小朱就遭到班主任范某某殴打。2021年10 月 20 日,据@河南法制报报道,医院检查显示小朱颅内血肿、耳膜穿孔、手掌骨折,还做了开颅手术,很可能留下后遗症 。
涉事教师范某某承认自己打了人,但他也表示自己并没有击打小朱的头部," 可能是他下跪磕头道歉磕伤的 "。而校方也承认,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涉事老师也已被学校暂时停职。
目前,小朱的家人已报警,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老师殴打学生犯法吗?
老师打学生首先属于违法,如果导致被打学生轻伤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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