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基层医疗人员改革方案:发放补贴 保障住房 提高待遇
近日,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人才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三亚市深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激励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
《方案》主要包含六大方面内容:深化招聘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深化绩效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双向流动机制、健全培养培训机制、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那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政策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1
敞开招聘大门
到2024年底前,将面向基层医疗岗位开展至少2场次社会公开招聘、4场次应届毕业生校园专项招聘、2场次海南省户籍和三亚市在岗编外人员定向招聘。基层卫生机构还将通过人才猎头等专业机构常年招聘。
2
降低招考门槛
在开考比例上,偏远、较远的基层卫生机构不设开考比例(1:1也可以),城郊、主城区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在考试科目上,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占60%以上;在招考名额上,总名额的50%面向海南省户籍人员公开招考,10%面向在基层已服务满5年且具有行业准入资格的三亚市在岗编外人员专项招考;在补充招考上,常规公开招考未完成年度计划的,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对符合学历要求人员公开招考;在鼓励就业上,“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可以面试、组织考察方式定向招聘。
3
优化职称评聘
在评聘方式上,按照“评在基层、用在基层”的定向使用机制,做活职业发展渠道;在岗位管理上,对“市属区用”和“区属村用”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下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5年后聘评中级岗的,实行两个“不受比例限制”。
4
提高绩效待遇
在绩效分配上,落实“四个允许”:1、允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结余部分用于公共卫生项目参与人员绩效分配;2、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结余部分核定为绩效工资增量;3、允许在卫生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津贴(至少500元每人每月)、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项目;4、允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按照不少于70%的比例用于相关薪酬分配。
在考核指标上,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提高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医疗实绩考核权重。
5
发放乡镇补贴
按照基层医疗机构距离市区的偏远程度,划分偏远、较远、城郊、主城区四类地区,结合高、中、初级职称评聘,按照等次给予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服务人员500元——9000元的多层级乡镇补贴,直接列入工资收入。
6
补助“候鸟”人才
除协议待遇外,在偏远、较远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候鸟”人才、海南省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全科医生,每年将获得3至4万元补助。
7
优先保障住房
建立健全基层医护人员安居房优先保障机制,根据就近原则和房源数量按区域分配。符合条件但不具备购房能力的,实施租赁性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