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四川省兴文县“文旅+教育”平台数字系统服务采购
公示:四川省兴文县“文旅+教育”平台数字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一、招标条件本兴文县“文旅+教育”平台数字系统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6万元,招标人为兴文县文旅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服务内容:1。负责兴文县“文旅+教育”平台数字系统一期开发,负责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设计、开发、题库建设、测评功能建模开发、上线测试并且完成1年的全面系统平台运营工作(含产品摄影、设计修图、产品详情页制作、上架、客服、营销策划、推广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本项目1个包,兴文县“文旅+教育”平台数字系统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五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本项目1个包,兴文县“文旅+教育”平台数字系统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五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注: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0日17时00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10时00分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10时00分七、其他1.负责兴文县“文旅+教育”平台数字系统一期开发,负责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设计、开发、题库建设、测评功能建模开发、上:线测试并且完成1年的全面系统平台运营工作(含产品摄影、设计修图、产品详情页制作、上架、客服、营销策划、推广等);2、成果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研发与设计(不含出版周期)。并提交纸质成果1套,电子版成果1套。3、质量要求:合格。联 系 人 : 杨洋联系电话:15711366118电子邮件:zqsd61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