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时空】范可 | 人类学与“人地关系”视野里的“边疆”

  原标题:【边疆时空】范可 | 人类学与“人地关系”视野里的“边疆”

  浙江师范大学边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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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 可

  华盛顿大学人类学博士,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现为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讲座教授和中央民族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特聘教授。长期以来致力于族群性和民族主义、全球化、文化与认同,以及社会文化人类学理论的研究。目前出版专著7部,中英文学术文章100多篇。

  摘 要:如何理解边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边疆的学术意义在于对其理解的多元性。学术意义上的边疆和主权意义上的边疆是建立在不同类型的人地关系上的理解。本文从多个维度来讨论作为权力和作为象征资本的边疆,以求为探索边疆治理的途径提出一些设想和看法。

  关键词:边疆;民族;人地关系;权力;象征资本

  “边疆”(以下除了特定的场合,将不再使用双引号)在中国学界成为一个研究领域或者问题(Issue)是从抗战前后开始的,也就从这个时候起,边疆成为主权的象征,俨然成为国家领土的分类范畴。这与原先语义上的边疆不太一样。社会科学研究已经认识到,人类的行动受到认知的影响,而认知由无数的分类所构成。大量的分类,按照韦伯(Max Weber)的看法,是在理性化过程中产生的。理性化自然包括标准化,许多分类就是在标准化过程中产生。从这个角度而言,边疆在学术上被反复提起,引为研究主体,必然会型塑我们对边疆的认知。因此,如何理解边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拟就边疆的几个维度做些讨论。这些讨论聚焦于边疆的多重含义以及如何理解这些含义的问题上。只有厘清了这些问题,才能理解为什么“边疆治理”会在中国成为专门的施政策略,或者成为一种许多人所设想的应该有的施政策略。换言之,应该问,为什么人们会有这样的认识,即:“边疆治理”应该不同于一般地区即“非边疆”地区的治理。

  一、人文地理学意义上的边疆

  边疆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地理上的,但却不是自然地理学意义上的,这点很容易明白。被称之为“边疆”的多个区域自然条件极为不同。西南边疆与西北边疆在自然地理上完全不同:气温不同,地质地貌不同,动植物物种也不尽相同,这些都使得这两个区域的自然景观极为不同。无论自然地理条件如何,都不是决定一个区域是否为边疆的要素。由于边疆一定是在人与被称之为“边疆”的区域的互动关系中来加以定义,故边疆只可能是人文地理学(Human Geography)意义上的概念。所谓人文地理学是以人地关系理论为基础,探讨各种人文现象的分布、变化和扩散以及人类社会活动的空间结构的一门近代科学。它以人地关系论点作为理论基础的核心,而人地关系观点又是随人类社会活动的演化而不断变化的。由是,理解边疆也得从人地关系入手。

  (一)何以为“边”

  无论从哪个角度切入边疆,“边”都是人地关系的聚焦所在。进入现代国家体制之后,在确立边界的同时,原先那种看似漫无边际、想象中的边疆就必须认真对待了。所谓的想象中的边疆是指当时的政治单元对称为边疆的地方并没有非常明确的领土概念,更遑论对之进行有效的统治、管理——反映了一种人地关系上的疏远。中国历史悠久,历史上涉及疆域的讨论和文献很多。但是,这些讨论是否可以作为今天版图的足够根据?如果现代国家疆域不等于古代国家的疆域,反之亦然。现代国家与其版图上的,和周边的古代国家关系复杂,因此无法完全用古代的资料来为现代国家疆域的合法性提供依据。如果必须这样,那欧洲国家——尤其中欧和东欧的一些国家岂不乱了套?欧洲国家版图因为历史上的战争不断重新划分组合,而且每次这样的变动都引起人口易地流动。如果不了解这些,就可能会对一些说法感到惊讶。比如,德国人现在仍然认为最老的德国大学是克拉科夫大学——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的母校,这所大学在波兰境内。它之所以被视为最早的德国大学的原因大致有二:其一,克拉科夫之地曾经属于以日耳曼人为主体的奥匈帝国,而无论奥匈帝国、德国和波兰之间领土变动在历史上令人印象深刻;其二,也可能指的是第一所德语大学。东欧国家在历史多被普鲁士、奥匈帝国、沙俄所瓜分,波兰尤其如此。但别以为波兰总是任人宰割——在历史上强盛时期也经常侵略和掳掠他国。

  德国在二战中战败,割让了不少领土给胜利者。即便不考虑强行并入的奥地利,战前德国的版图也大于今天。德国在“一战”败北之后,也割地赔偿——尽管这些土地有些本来就是属于他国。割让土地之后,人口被强制性地易地迁徙,即原先生活在这些土地上的德国人都被驱离,易地(Displacement)到德国境内。这种情况有多严重呢?二战之后,康德的故乡哥尼斯堡被并入苏联。当地的日耳曼人战后均被易地也就是驱赶回国。可以想像,在一个版图频繁变动的区域,人们一般所理解的“边疆”不可能存在。如是说并非考虑欧洲国家通常版图较小的事实,而是因为经常的领土变动是与边界的划分联系在一起的。边界与边疆的不同就在于,边界(Border)体现的是领土主权,而边疆原意没有这层意思。

  边疆原先的意义与今日中国大多数人的理解有些不一样。在古时,边疆没有主权意涵;它体现的政治上的人地关系是疏远的。在称为边疆或塞外之地的土地,应该是谁都可以进入并在上面驰骋;虽有边塞但它不同于今天的边防哨所或者边境的安全检查站,虽然是一种军事设施,但只重在防御,对抗外来军事力量,对于商队等一定是放行的。护照是在有了国界之后的证明文件,与古代的关文、路引之类公文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古时人口流动性很小,大部分人终生生活在方圆数公里的范围内,只有商旅、军人和外交使团之类的角色才会在不同的国家中穿越。这些人携带关文这类文件应当是用于表明自己的身份,与现代的护照不能相提并论。

  既然边疆意义不同于今日,那它的人地关系就不能以现时的状况来解读。之所以古代边疆的人地关系是疏远的,是因为这种人地关系与现代中国边疆体现的人地关系,即:人或地在主权意义的国家属性完全不同。边疆在传统国家如同帝国边缘,即权力光谱上的暗淡区域。它经常被认为是文化和文明的边缘,在人地关系上更多体现的是文化方面的意义。有位正在南京大学攻读历史学博士学位的波兰留学生告诉笔者,在波兰,边疆只在东面,西面没有边疆。为何如此?他说,东面的邻国是俄罗斯,而欧洲人从未将之视为欧洲的一部分。西边的德国在波兰人眼里更为文明——尽管德国对波兰所造成的伤害一点不比俄罗斯少。显然,边疆在波兰人眼里,代表的是文野之别。这种做法其他国家也有。例如澳大利亚原住民大多生活在澳洲大陆腹地,澳大利亚对边疆的定义也因此在澳洲大陆的内陆而不是边缘。这是强调文化接触意义上的边疆的例子。

  无论是波兰或是澳大利亚,对边疆的解释正如美国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等人所说的,边疆不仅是美国边疆学之父特纳(Frederik Jackson Turner)所说的待开发的“自由的土地”,还应该是“文化接触”区域(Cultural Contact Zoom),因为美国印第安人已经在这片广袤的区域内生活了成千上万年。在这样的文化接触区域里,不同文化互动导致了文化变迁——通常是涵化(Acculturation)。这种变迁,不仅发生在当地的印第安人社区,也发生在欧洲裔移民的社会。这样,同化(Assimilation)和涵化就成为了重要概念来理解边疆原意所隐含的人地关系了——边疆是文化的边缘,而文化说明的是在这方土地上的接触者的文化属性而非政治或者国家属性。

  (二)边疆的语义与想象

  语义上的边疆也传递了边疆概念所体现的人地关系的信息。在汉语文献里,“边疆”最早见之于《左传·昭公十四年》:“好于边疆,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在此,边疆有国土前沿之意,同时也是边际的意思。宋代司马光《和范景仁西圻野老》有“蚕收百箔桑蔽野,麻麦极望无边疆”之句,指的是农作物无边无际,但有助于理解“边疆”所具有的特殊含义。作物尽头为边疆,意味着边疆是没有人烟的野地或处女地。这样的字眼虽然气魄小了点,但事实上就是如此。研究边塞诗的学者Gudula Linck指出,中文里“边疆”概念意思多重:它可以是自然山河或对外政策上的建构,其终极意思则是“一种人们遭遇的状况”(a situation encountered by people)。该论者认为,边塞诗反映了不同人群(族群)的社会、军事、政治互动;包含了对他者的敌意、罗曼蒂克想象、正义之战、开放与封闭、包容与排斥的内涵。她指出,汉语中与边疆概念相关的汉字有三,且各有程度不同的意义指向:“塞”用于军事防卫场合;“边”有“边上”(side)和“边沿”(edge)之意,与英语里的“边界”(boundary,border)相对应;“疆”无弓字旁的时候意味着“众多的田地毗邻而界”,带弓字旁时则意味着强大(古“疆”通“强”)——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军事力量。当“边”和“疆”两个字组合起来,就意味着政治上和军事上的边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边疆”在任何时候都是主权意义上的。在前现代历史上的漫长岁月里,称为“边疆”的地区可能是面临直接的外来威胁或者与外敌发生冲突可能性较大的区域,因而在人地关系上有些政治意义。

  在英文里,边疆的意思相似,但军事上的隐喻不那么明显。边疆被定义为“人类居住区域的边缘地区”(a region at the edge of a settled areas)。美国边疆研究奠基人特纳视边疆为一方“自由的土地”(a free land有免费的、无人拥有的土地的意思),它随着欧洲定居者的扩张而不断缩小。边疆从有到无的过程解释了美国的发展。美国的民主在特纳看来不是发生在五月花号上的奇迹,而是在开拓边疆的过程中发展起来——每一次开疆拓土都推动民主制度走向成熟。边疆没有军队、没有教会、没有达官显贵,也没有拥有大量土地而出租剥削的地主、绅士。边疆的土地人人可以享有,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人们学会了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法,民主和公平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成为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特纳认为这一过程铸就了所谓的美利坚性格(American Character)。

  如此看来,边疆要么是一片有待开发的处女地,要么是有待征服的蛮荒之地,它在美国历史上的作用也十分积极。特纳的论述影响美国学界多年,迄今为止,依然被认为属于美国最伟大的本国史研究者之一。他的预设和论说意味深长地影响着美国学界、政界和公众。既然边疆是文明未达的蛮荒之境,那自然是桀骜不驯无法无天之所,文明与野蛮在这里对峙。美国西部文学和电影对于西部故事的建构、人物的刻画似乎都有特纳的影子。美国西部片是这一边疆意蕴的经典表达;刻意表现的粗戾阳刚的自然景观与粗犷剽悍的男主人公联系在一起,体现美国式的独立人格和个人主义。而盗匪横行和犯罪又是边疆的另一种描绘。特纳和他的追随者都不约而同地将在边疆严酷的条件下生存下来者所具备的崇尚自由、凡事不求人的独立与自我的精神,视为一种坚韧不拔的个人主义(Rugged Individualism)。

  尽管边疆看似为美国文献和电影里的独特的建构,但在其他英语国家也有着大致相同的定位。比如著名的英国社会人类学家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就是如此。他认为,中国东南地区之所以盛行宗族组织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为稻作地区,需要水利灌溉建设,而修筑水渠河坝工程较大,单门独户的农户无法进行,故而必须合作;其二为边疆地区(Frontier Land),盗贼横行,人们需要聚族自保,宗族组织是以形成。弗里德曼关于宗族产生的推论站不住脚自不待言。即便接受其边疆条件的假设,社会组织的形成也不一定非得以血缘关系维系。巴博克和黄树民都以民族志资料证明,在边疆条件下,无论因水利建设需要或者自保需要,社会组织都偏好以地缘为基础。当然,这种情形有可能因为台湾是移民社会而更为突出。但是,中国东南地区是边疆地区吗?地理上东南地处沿海,当然是陆地之边。弗里德曼所理解的边疆是与野蛮、荒凉联系在一起的,于是想当然地认为中国东南地区是为边疆,但中国的事实完全与此相反。笔者多年前的一篇论文对此已有分析。

  以上这些例子说明,“边疆”在不同语言的语义上,都强调其莽荒待垦的状态,因而在英语里也就被引申出新领域的意思。例如,美国总统肯尼迪在1960年7月15日的一次演讲上就说,“我要求你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开拓新边疆(new frontier)的先锋”。有学者认为,肯尼迪唤醒和发展了“边疆”意识形态,将之作为进步的动力(as a motor of progress)。宇宙空间和科学技术的创新、发明,都成为了亟待开拓的“新边疆”,从而赋予“边疆”以新的含义。

  边疆在英文里原先的意思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和现在所理解的边疆相近,即:靠近或者跨越过边界的政治或者地理区域。英文的“边疆”来自于15世纪的法语,有边地(Borderland)的意思,即一个国家(Country)“面对”(Front)另一个国家的意思。所以英语里边疆之边的含义最初可能不是人们理解的“边”,而是“面对”的意思。面对谁呢?当然是他者。如果他者生活在内陆,那边疆就在内陆——澳大利亚的边疆就是如此定义。可见,从面对转意到文明未至的蛮荒之地,边疆在语义上可以用来制造区隔,这是学界应该考虑到的。边疆在这样的语义上是否具有人文和面对之“际”的特点,而使其在特定的语境里和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转变成为象征,并被各种力量或者政治实体所使用。

  二、作为象征的边疆

  边疆在分类实践中构成的类别可用以区分文野。一旦这种分类来自权力,那边疆的意义就不同了。在此,分类实践指的是边疆被反复用来定义和描述某一类地区、某一种关系,长此以往,就会型塑人们有关这类地区的想象和认知。美国人的边疆延续了特纳的传统,所以今天如果问美国人美国还有边疆么?“阿拉斯加是美国最后的边疆”是他们经常的回答。广袤的阿拉斯加人烟稀少但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原始森林覆盖了大部分地区。很多地方完全没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因此,“野性”(Wildness)往往是它给人们的印象。边疆似乎自然成为野性的象征。野性未必都是贬义的。正如英国广播公司制作的以“野性”冠名的纪录片《野性巴尔干》《野性俄罗斯》等,目的都是在展现当地自然景观和罕为人知的自然现象。“野性”通过展现各种珍贵的野生动物、植被和其他罕见的自然状况,传达给人们的是信息是: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应该呵护环境和其他物种。“野性”在此指的就是极为珍贵的、极其稀少的原生态资源。

  边疆象征着野性,从积极的意义上说,是尚未被现代性“污染”,少有人类进入的原生态环境。它透露给人们的信息中,拥有丰富的资源是毋庸置疑的,但人地互动关系却是较为疏远的,这种疏远并非情感上的而是物实体意义上的——因其远,人类在其中的活动就有限。从消极的方面来看,野性的边疆象征着野蛮、杂乱与无序。野性的正负极意义结合在一起,边疆既成为了资源丰富、物产丰饶的区域,又成为了野蛮无序、无法无天的区域。而且前者决定了后者。因其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吸引了人们前来开发。由于国家或者地方势力的不在场,人们为争夺土地与其他资源机关用尽,巧取豪夺,形成组织的移民在这方面可能处理得比较好。特纳因此认为,美国的民主实际上是在西进开发边疆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边疆的野性象征还见之于前文提及的波兰人的边疆想象。

  从人文地理学的角度思考,如果延续边疆的传统含义,那么边疆的存在还象征着国家尚未臻现代之境。广袤的传统国家如帝国才有边疆。帝国通常文化多元、语言多元、种族多元。文化或者种族同一性从来都不是帝国的要求。在欧洲历史上,外国人和僧侣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国家的领导。按照盖尔纳的说法,这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在政治上裙带关系的尾大不掉。僧侣在法律上不能生育,外族人和外国人则因为各种原因染指宫帏的几率也远低于王室血统的其他成员。这样限制是为了统治实权不至于旁落到任何亲属集团手中。这也恰恰说明了帝国的文化与种族的多元性。尽管帝国之内的人口族群和文化背景各不相同,但王室还是关注的,所以帝国内部也就发展起这样一套机制来加以限制,以免权力完全被控制在某一家族的手里。

  帝国的多元是对外扩张征服的结果。帝国在被征服的地区可能复制帝国中心原有的制度收拾整理,建立起相似的制度——这是“殖民”(Colony)最初的意思。当然,要求古人有今人的族群意识是不可能的,但帝国内部不同族群间的文化亲和性却是可以感受到的。这决定了帝国内部族群之间的张力,以及王室族群与非王室族群之间的张力。例如,清王朝内部满蒙、满藏之间的关系就比满与汉之间关系在政治上要亲近。所谓帝国多元性的说法并不能否定帝国内部存在着一定的族群矛盾、宗教矛盾和其他冲突。但帝国有自身的策略和行事逻辑来调停这些事情。例如阿拉伯帝国和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允许版图内的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有自己的生活和宗教实践,但前提是他们必须缴纳特殊的税赋。当然也极少听说帝国大规模杀戮的原因是因为族群或者种族背景不同。在扩大版图的军事征服中,残酷的杀戮会有的,但在并入帝国之后,这种行为似乎很少发生。

  除了军事征服扩大地盘之外,没有明确的边界也是帝国多元性的成因之一。而没有边界在现代国家中是不可想象的。学术界通常认为自1648年欧洲30年战争之后,在一些政治单元间签订的威斯特法尼亚条约(The Peace Treaty of Westphalia)催生了现代主权国家的雏形,从而国家得以将注意力转到民生问题上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承认了神圣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许多邦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确定了国际关系中应遵守的国家主权、领土与独立等原则,对近代国际法的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被誉为“影响世界的100件大事”之一。换言之,每个政治单元在其版图之内都自己做主,这是最早的主权国家的由来。既然如此,边界的划分也就十分必要。所以,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才说,现代国家与传统国家的区别就在于边疆变成了边界。照此推知,边疆的存在象征着国家还不是现代国家。

  现代中国的版图基本上延续自清代,而清帝国虽地域辽阔,但在历史上很长的时间内却是没有严格划分边界的,这是中国迄今依然与一些邻国如印度等存在着边界纠纷的主要原因。清王朝出现主权意识是很晚的事。如果要选择某一事件作为清王朝有了明确主权意识的标杆的话,那应当是新疆建省。新疆建省是在龚自珍先后两次提议和左宗棠极力建议后才被清政府采纳的,时间是在1884年。此前笼统地称为西域,国家(State)经常处于不在场状态——典型的边疆状态。建省的原因与沙俄不断蚕食东扩有关。因此,在从传统国家——帝国或者文明,向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就出现了与其他国家的不同的政治表述。而边疆的象征也就有其特殊之处。换言之,边疆在中国的政治话语和学术话语里,反倒成为了主权的象征。因此,在今日中国,各类边疆叙事或者话语经常与主权相联系。笔者认为,这是中国独有的状况。今天,其他国家如俄罗斯和沙特阿拉伯使用边疆作为边远地区的行政区域称谓,如俄罗斯的哈巴罗夫边疆省之类,是边疆的行政和政治地理化的例子,其政治意义与笔者所说的边疆应该是相同的。

  三、作为他者的边疆

  语言的象征能力决定了人们能使用某种象征来隐喻与此象征没有直接联系的对象。例如,边疆和民族是两个概念,但若提及边疆一定会想到民族,反之亦然;二者如影随行,相互隐喻。笔者几年前在《民族研究》发表了一篇论文,提出了边疆与民族的并置与互构的观点,试图理解这种表述状况的形成。笔者认为,这一现象的形成主要来自于对主权的关怀。可以看到,国内许多民族学者论及边疆时一定会提及民族;对主权的关怀必然会心系国土安全,而对于领土和版图的焦虑当然会令国家更多地关注生活在国境线内侧的民众;对悬而未决尚有边界纠纷的争议之地更是如此,尽管那些地区大多无人居住。

  将边疆与民族联系在一起的叙述很早就出现。清政府甚至把许多今天定为维吾尔族和乌兹别克族的民众所居住的天山南路通称为“回疆”,或称“回部”,与天山北路的“准部”相对,故有“南回北准”之称。清王朝对“回疆”的统治采取了另一套做法,管理上结合了当地原有的“伯克”和内地官制两套制度。这些做法的存在表明,尽管在对外主权意识尚属缺乏的时期,对内“主权”意识还是清晰,懂得当地民众不同于内地,所以给予较大程度的自治——允许地方统治者有较大的权限。分为南北二部是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如果说那时清朝统治者已经有了主权意识,是值得怀疑的。1884年新疆建省之后,废除了驻扎大臣、都统、伯克这套官制,实行郡县制。这套制度实施说明清政府已经具有明确的主权观念,所以在新疆地区采取了内地的统治方式。而历史上的王朝在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统治制度——如明清在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对不同族群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说明统治者不仅认识到族群和文化的多样性,而且在实践中设计出相应的制度。

  开始于民国时期的“边政建设”是促成边疆与民族互构的动力。当时的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型不久,而周围的日本、苏联等强邻环伺,统治印度的英国殖民主义者也对我国的西藏存有不轨之图,故而国家和各界有识之士特别注意边疆地区的状况,对主权的关怀在边政问题的讨论中表现得十分强烈。学者们首先注意到是边疆地区的族群多样性,而不是边疆地区的物产资源;关注的是边疆地区是否会脱离中国的问题甚于关心当地的民生问题;族群多样性的现实使不少边政学者考虑起少数民族群体是否“靠得住”的问题。马歇尔·莫斯的学生,同在金陵大学和前中央大学两校任教的徐益棠是边政研究的领军学者,他就是持这样的观点,但认为通过改善民生可以改变这种状况。在他看来,少数民族群体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生活贫困,因此很容易被外国势力所收买,从而对国家安全造成隐患。徐益棠并没有明确指明有哪些国家的势力会收买少数民族,但他肯定清楚当时东北和内蒙的一些民族群体成员与日本的关系,也清楚英国与西藏上层的微妙关系,而且一定也对苏联在中国境内的活动强烈反感,因而对一些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成员缺乏国家意识倍感焦虑。他因此认为,在民族地区兴办教育和改善民生质量是边政建设的重要工作。

  任教于金陵大学的边政学者柯象峰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东三省和内蒙、新疆、西藏“邻接异国,其拥有庞大数量之边区民众,与本部人民建尚未臻人同文车同轨之境地,且时有隔阂,故为边疆研究之主要对象”;同时,他又指出,“但西南各省,文化不同之民众,虽不尽在边疆,而与汉族相处极其错综复杂,且时时发生冲突,引起边患,隐忧堪虞……故中国边疆之研究,应为一较广之领域,边省内地,未尽同化之民众,以及在可能的范围内,邻近有关之各地民族,均加以研究”。柯象峰的建议还说明,边疆可以是建构的,他建议将原来并不考虑为边疆的西南一些省份因为少数民族较多划为边疆,就是这样的建构,竟也为人们所接受。

  在边政研究大行其道的时代,强调同化是很自然的。那个时代正是民族国家在国际上被广为接受,并被奉为国际地缘政治中最具有发言权的政治单元。蒋介石认为,中国不存在少数民族,所有的民族同胞都是汉族的宗支——就是站在此立场上的说法。孙中山先生早年投身推翻清王朝建立共和时,提出的“反清复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类的口号基本都无视国内民族多样性的事实。但后来他接受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观点,提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同化成为民国政府针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主张,也引起了一场争论。这场争论的起因是顾颉刚先生发表了《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文章。顾先生写此文与当年政府的政策相一致,而由于时值日本侵略中国,这一说法也就有凝聚民心共同抗日的意义。费孝通先生是人类学出身,自然在民族问题上更为敏感,于是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这一争论后来被傅斯年凭其权力压制下来。傅斯年和顾颉刚不可能不知道中国民族多样性的事实,他们的态度自然得归咎于同化是民族国家所采取的、针对国内多元民族构成的基本立场。费孝通晚年回忆起这件事时提到,他后来终于理解当年傅斯年和顾颉刚的立场。作为留德回国的海归学者,傅斯年不可能不知道,如果在现实中承认不同民族的存在,日后产生一些麻烦也未可知。因为德国有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思想根深蒂固。傅斯年当然会推测,如果认可一个群体为民族,必然会出现其他的利益诉求。今天我们当然不会支持任何同化的主张,但在民族主义大行其道的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同化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

  由于少数民族成为国家政治关怀的对象,有关他们的各种信息就进入了新闻节目议程,这与民国时代大相径庭。如果说民国时代关注少数民族的仅仅是一部分政界、学界、文化界人士,1949年之后这种情况大为改变。各种宣传报道的增加,大量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后来电视作品的不断出现,使一般公民也都会不时被这方面内容所吸引。所以一般公众有无少数民族的存在感(awareness of ethnic minorities)在1949年之前和之后是不一样的。

  然而,也由于长期以来边疆与民族之间在中国向现代主权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笔者称之为“联姻”的现象,二者间紧密并置、互动,并走向互构。这就出现边疆与民族如影随形,相互隐喻,循环论证。终至带来一种自反性或者反身性(Reflexivity)的后果。所谓自反性原来是物理学中的术语,指的是因果相互影响以至于难以分清何者为因何者为果。所以“反身性”在社会科学里还意味着“自我参照”(Self-reference)的行动——论证或者行动所背负的、所指的,以及所作用的,就是引起论证和行动的东西。这类关于边疆与民族的表述一直高居庙堂,对一般民众的影响可想而知,而且这样的表述因为强调一种民族间大带小、强帮弱的兄弟关系,所以少数民族往往被描绘为经济文化落后,需要帮助的对象。与此同时,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却又能歌善舞,文化生活独特而多彩。这两种看法交汇在一起铸就某种关于少数民族的“正面刻板印象”(Positive Stereotype)。如是,由于民族与边疆总是处于并置和互构当中,边疆也就经常与经济上贫穷、发展滞后这类社会进化论话语联系在一起。在这样的条件下,就应当借助人文地理学分支——政治地理学(Political Geography)的透镜结合人类学的观照,来透视边疆。

  四、作为象征资本的边疆

  政治地理学虽然是人文地理学的分支,但涉及的人地关系是政治性的。政治地理学本身所研究的是国家与地区等各种类型的领土内与领土之间的政治活动现象的地理分布或空间分布。人们把地球分为各种不同形式的领土,领土的大小、形状、数量、功能,区分及其历史演变,以及包括诸多涉及国家决策、活动、国民的空间组织与行为、国家的权力和资源配置等,都属于政治地理学的范围。作为政治和权力存在的边疆,首先当然是国家关注的结果;其次,边疆因为与非汉民族在文化和政治表述上的互联性(Connectedness)也可以产生权力。所以权力(Power)在本文里并非专指边疆地方政府的权限和国家在边疆所行使的权力,也指长期的政治宣传和特殊对待所产生的后果。边疆因为涉及政治而拥有权力,这点较容易理解;而作为一种特定表述所产生的权力,则需要从布迪厄(Pierre Bourdieu)象征资本(Symbolic Capital)的维度来理解。

  布迪厄的基本观点是,凡是能最终转化为经济资本的经济领域之外的行动,都可以视之为“资本”积累。他的资本领域里有社会资本、文化资本、教育资本、象征资本等范畴。这些范畴多少在内涵与外延上有所重叠和交叉,但有各自的理路和处理方式。象征资本并非有钱人才可能拥有,尽管他们获得和积累象征资本的能力比穷人强得多。有钱人用丰富的资源来打造和包装自己,扩大知名度,甚至他们在公开场合的曝光度本身就可以积累象征资本。我们甚至可以认为,许多明星在聚光灯下高调出现在公开场合就是积累象征资本的行为。

  象征资本的积累可以在无意识中开始,但一旦发现这种不经意之举可以带来利益之后,就会变成一种有目的的行动。这种情况在社会生活中比比皆是。最典型的积累象征资本的行为就是做广告。广告目的在于推销商品,扩大知名度。在商业竞争极为激烈的今天,尽管商家如耐克、阿迪达斯等大牌早就名闻遐迩,但为什么还是不停地寻找名人为之代言,推出新的广告?其实最重要的并不在于推出新的款型,而在于让人感受到一种旺盛的、永不止息的生命力。麦当劳这样的连锁快餐或者可口可乐这样软饮料,全世界无人不晓,可它们的商业广告依然随处可见。这当然不是因为商家有什么新产品或者创新推出,而是在加强消费者的信心——表明它们依然是业界的龙头老大。这就是积累象征资本,终极目的是为了更多的利润。现在很多人通过自媒体“刷流量”也是同样的道理。你玩抖音或者其他,都是希望能有更多的粉丝,加大流量,以此来提高关注度,关注度提升,知名度自然也获得提升,这样就有机会代言商品——商家插入广告,获得收入。所以,知名度攀升的过程就是象征资本积累的过程。

  同样道理,如果在“边疆”或者“民族”这样的概念上做足功课,也可以积累象征资本。象征资本在本文的讨论中是中性的,笔者希望将所关注的行动抽离可能产生价值判断的语境,因而仅将所关注的现象作为一种客体(object)或者物件(thing)来对待。但这样的考虑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承认人们大部分的行动都是理性的。这是戈夫曼(Erving Goffman)、巴特(Fredrik Barth)和布迪厄等人的看法,其源头来自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中的经典论述——所有的行动都与利益攸关,包括对象征的追求。巴特认为“行动最大化”乃人之常情,尽管都受到文化的限制。布迪厄有关象征资本、象征权力这类概念源头来自韦伯,但发展成自己的基本预设(assumption)。

  那么,象征资本与权力之间存在什么联系?布迪厄首先发展了象征权力(Symbolic Power)的政治经济学,包括了象征利益理论、权力作为资本的理论,以及象征暴力(Symbolic Violence) 和资本理论。这些理论彼此间虽然不构成一体,但都结合起来形成具有方向性的多个主题。布迪厄指出,象征资本是一种权力,一种不以权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权力,是要求他人的认可、尊重和服从,或者提供服务。而这些都是通过实践或者行动(action)来达到。在此,需要略知行动对布迪厄意味着什么。

  在布迪厄看来,首先,行动不是对外在决定性的结构(无论这些外在结构是经济的、社会的,甚至文化的)的机械式的反应。而是习性(Habitus)、传统(Traditions)、习惯(Customs)、信仰(Beliefs)——这些来自过去的文化和社会遗产所过滤和型塑的个人和群体对当下与未来的反应,他们斡旋(Mediate)于外在结构的气场中而生产行动(produce actions);其次,布迪厄明显反对“经济人”(Home Economicus)假设的行动观,因为他所研究的阿尔及利亚农民在面对资本主义经济侵蚀时反应时,缺乏事关未来的手段和目的算计(Means-ends Calculation),他们只是在传统的倾向方面作出反应。但如果认为缺乏长远观点的反应是非理性的,那也不对。马林诺斯基是人类学家中反对经济人假设的第一人,在他看来,最大化未必是利益的最大化。后来的莫斯、巴特、波兰尼、萨林斯等人都是在这一意义上接受和发展了马林诺斯基的见解,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着其他最大化形式,如荣誉、声望等等。巴特则进一步将这些非利益的最大化总结为“行动最大化”。

  既然行动不是机械式的反应,那么行动可以是有目的和经过选择的。尽管目的不是经济人意义上的利益最大化,但可以是除了经济利益之外,其他任何方面的最大化。因此,追求象征资本自然也就带有了最大化倾向,而且正如布迪厄所说的,它最终可以带来经济利益。换言之,追求象征资本的行动对许多实践者而言,本身不一定有利益最大化倾向,甚至连获取经济利益的念头都没有,他们只是简单地希望为外界所认识。但归根结底还是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说韦伯仅将手段与目的算计限制在经济行动的案例中,布迪厄则认为所有的行动类型中都存在着利益追求。

  如从布迪厄象征资本视角来看边疆,边疆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成为象征资本。反复强调自身的边疆条件和边缘性可以引起关注,从而也就有了积累象征资本的意义。这样做最终是可以带来实际利益,可能有利于地方民生。但也可能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如巴特晚年的一篇论文中所指出的:许多声称地方利益或者族群利益的代言人,人们很难确认他们究竟怀有什么目的,也无法确知他们行动的目的是为了本群体一般成员的利益。而利用边疆积累象征资本开始应该是无意识的,但对一些人而言,最终就成为一种有意识的积累。例如,强调边疆的边缘性有助于边疆成为关注的中心——通过在宣传过程中突出自己边疆条件来获得更高的关注度,自然有利于获得更多的机会或者在各种机会中占据先机,从而成为地方社会和政府瞩目的中心,甚至成为地方政府的政绩的代言人。边疆如此成为可供积累的象征资本。边疆能起到这一作用乃因为边疆已然成为政治地理上的类别,这一类别要求边疆能被有所区别地对待。因此,“边疆治理”也就成为治理的特定类型。

  五、结语——兼及“边疆治理”

  以上已经指出,对边疆的关注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之所以如此可能与主权观在中国历史上较迟出现的原因有关。另外,还可能与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有关。因为这些因素中国学界才会有一支颇具规模的边疆研究队伍。边疆研究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地理学现象,对众多研究者来讲,主权关怀可能是最重要的。研究边疆必然论及民族,这是边疆研究的重要特点,反之亦然——笔者因此称之为民族与边疆“联姻”。但这可能未必是中国学界所独有,许多国家对版图内少数族裔研究也有这样的倾向。但是不同在于,在中国,边疆不仅是文化接触区域,它更是实践主权行使的区域和主权的象征,因此,边疆与民族“联姻”在中国同样是政治化的。但这一事实恰恰证明边疆是为文化接触之场域。

  本文揭示了边疆在中国语境里的多种意涵,强调了其政治意义超乎其他社会意义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其建构过程。由于边疆在国家安全和政治上的重要性,所以成为了政治地理上的一种类别。这种类别的人地关系并不是同质性的。在一些被认为不够稳定的边疆地区,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人地关系依法受到更多制约;而在另外一些区域多民族和睦相处由来已久,人地关系呈现的是另外一幅图景。因此,边疆治理的方式不可能是一刀切的,它一定得根据不同的边疆条件而在不同的——但同样称为边疆的地区——有所不同。由于中国在现实中所沿用的边疆概念已经全然不同于大部分辞书的定义,与民族“联姻”的边疆地域也仅限于国家边界的内侧,而是扩展到所有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省份和自治区,所以边疆治理本身也就面临着多样性的问题。这种多样性除了安全稳定的因素之外,还包括边疆各民族社会和文化以及发展上的多样性问题。

  “治理”(governance)是公共管理学范畴,在中国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在国外的时间也不长,大概是新自由主义兴起之后的事。治理与福科(Michel Foucault)笔下的“治理术”(governmentality)不是一回事,虽然二者之间有些类似。重要区别在于,治理术强调的是国家的政府艺术,也就是国家应关照民生,让民众觉得生活有盼头。治理同样也关乎民生,但要求国家之外的组织和力量的共同参与。俞可平认为治理(governance)概念源自古典拉丁文或古希腊语“引领导航”(steering)一词,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指的是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它隐含着一个政治进程,即在众多不同利益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建立一致或取得认同,以便实施某项计划。治理实际上有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意思。换言之,治理不是治理者单方面的事,而是治理者和被治理者二者间互动合作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治理与管理(Administration)、统治(Rule or Domination)的内涵是不同的。严格而言,治理不是管理或者统治的不同形式。俞可平认为,治理有四大特征:

  (1)治理不是一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

  (2)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

  (3)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

  (4)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而是有赖于相互作用的持续性。

  由此看来,对治理不能简单地理解。如上所言,在边疆治理上,因边疆的特殊性,在治理上的考虑只能更细,除了安全因素之外,必须兼顾文化、宗教和发展上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同人类学者从事田野工作那样,笔者也希望治理者在治理过程中,能够站在“主位”——也就是被治理者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设身处地从被治理者的视角来了解,究竟什么才是被治理者最关心的问题,究竟什么东西才是他们最为迫切需要的,他们如何看待他人和自己,以及是否有其他我们可能忽视的想法和意见?等等。总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边疆地区在治理上还是应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而且必须是在民族文化的语境中来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与人类学田野工作一样,治理者应该在与被治理者互动的过程中能有感同身受的共情,从而才能让治理的理念更好地契合民族文化条件的限制。

  【注】文章原载于《云南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为方便手机阅读,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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