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象棋协字〔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象棋为主要题材的自媒体内容受到了象棋爱好者的欢迎。许多知名象棋棋手和象棋从业者努力通过网络直播、对弈讲解、短视频等个性化、专业化的形式宣传象棋运动,普及象棋技能,传播象棋文化,有效地服务了广大象棋爱好者。但存在个别人员失德失范,为博出位、博眼球,以恶意炒作话题等手段赚取流量,占用了象棋项目的宣传资源,损害了本运动项目的形象,影响了象棋事业发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和《中国象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结合中央网信办“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相关精神,为了维护象棋项目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注册运动员在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上的传播行为,现做如下通知:
一、注册运动员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坚持健康格调品位。
二、注册运动员应规范言行、文明用语,穿着得体、举止大方。
三、注册运动员在使用自媒体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内容,不得宣扬流量至上、畸形审美、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不得为博眼球而炒作绯闻、丑闻或发布、宣扬其他低俗内容。
四、对于热点敏感社会话题,注册运动员不得发布带偏节奏、混淆视听、煽动极端情绪等信息内容。
五、注册运动员不得针对肤色、种族、民族、性别、语言、贫富、宗教、国籍地区等发布歧视性言论和行为。
六、注册运动员不得发布不负责任、无事实依据的不实信息以及蓄意攻击性的不当言论,不得利用社交媒介发泄负面情绪,曲解诋毁、造谣抹黑他人。
七、注册运动员不得挑动象棋爱好者群体互相攻击、谩骂对立等。
八、注册运动员不得发表或作出其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反社会公德等损害象棋项目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及行为。
对于作出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不当行为的注册运动员,协会将根据行为性质、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等因素,酌情对其处以《中国象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象棋协字(〔2020〕17号)第六条规定的各项处罚。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以弘扬象棋文化为己任,用实际行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象棋发展新局面。
中国象棋协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