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问政深度调查 | 南明河河道开垦种菜乱象何时休?
南明河是贵阳市的母亲河,近年来南明河河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水质变清、河道变美,但是在河湖保护工作中,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在南明河乌当区、云岩区、南明区部分主城区河段,沿河一些居民开垦种植蔬菜,且有漫延之势,相关的管理部门是否掌握这些情况?有何应对措施呢?融媒问政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河道开垦种植现象屡禁不绝
在河堤内开荒种植农作物,不仅破坏河床原生态地貌,在汛期也会造成水土流失,而且在施肥和喷洒农药的过程中会导致水质污染,降低河水的自净能力,影响了堤防安全、河道行洪安全和群众的人身安全。融媒问政记者走访时,发现南明河的多个流域均存在居民在河道开垦种植的现象。
在乌当区洛湾村河段,河道两边的菜地绵延几百米,最宽处目测有10米左右。河岸上竖立着河长公示牌和管理范围公告牌,明确禁止在河道两岸垦荒,要求河道无淤塞,河面无垃圾。而这些菜地就是开垦在堤防以内的河床上,河面上也漂浮着大量垃圾。
苏老伯是洛湾村村民,今年58岁的他是当地的失地农民,自从发现河道两边有大块滩涂之后,他和村民便开始在河道上种菜。
洛湾村村民 苏老伯:以前箩筐锄头都送人了,然后才买的这些来,种一点来吃,就是一个人挖一点就这样了。
不过,苏老伯表示,他在这里种菜已经一两年了,并没有相关部门来制止过他种菜的行为。
在云岩区水东路万科玲珑湾附近的南明河段,河道两边同样存在种菜问题。堤防以内河道两边菜地杂乱无章,有些菜地甚至位于护坡及绿化带里。
更严重的河道种菜现象还出现在南明区保利凤凰湾河段,在河床上大片菜地随处可见。68岁的杨奶奶在河道里种菜已经两年多了,为了防止涨水冲毁菜地,她不断将河道内的泥沙挖起来加固在菜地四周,逐渐形成河中台地。
附近居民 杨奶奶:涨水四五回是冲过菜地的,一年两三回,我才种了两年多。那天晚上三点,我想下这么久的雨要涨水,我还想去拿我的工具。等我下来,水都淹到腰了,我又一想真是要钱不要命,我就倒回去了。
在河道两旁可以看到贵阳市河道管理处和街道办悬挂的禁止种菜的提示,但似乎并没有什么用。杨奶奶说,只要河道里有空地,她就会来种菜。
附近居民 杨奶奶:除非你请挖掘机把这些泥巴从河里冲走,我就不干了,看不到土和泥巴,看得到的话,我就甩两根菜继续种。
除了以上走访的区域外,融媒问政记者了解到,居民在河道上开荒种植的现象在南明河沿岸都或多或少存在,但这些现象似乎都没有得到有效制止。那么,作为相关的管理部门是如何对这个问题进行监管的呢?融媒问政记者首先联系了第一责任部门:区级河长办。
河长履职有待加强
乌当区洛湾村河段的菜地里插着一个警示牌,上面写着“河道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违者重处,并附有河长办的电话。记者随即拨打了乌当区河长办的电话,河长办设立在乌当区水务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针对占河道种菜的现象去劝阻过多次,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乌当区河长办工作人员:我们都去劝过几次,都有图片。按照规定我们应该给他把菜拔除,很困难,我们下一步联合东风镇和洛湾村加大工作力度,想办法做通工作把菜铲除。
同样的问题,记者也拨打了云岩区河长办的电话。
云岩区河长办工作人员:这个我还不太清楚,要不我把这个情况跟领导汇报一下。
记者:你们没有接到反映这方面的问题吗?
云岩区河长办工作人员:没有接到。
《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中关于河长巡河有着明确的规定:“乡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乡、村级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属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解决;职权范围外的,应逐级上报。”但从记者调查情况来看,河长巡河并没有及时有效地制止居民在河道开垦种菜的问题,至于是否上报,不得而知。
相关部门监管以劝阻为主
除了各区的河长办外,其他部门是否能够对此现象进行治理呢?融媒问政记者找到了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了解情况。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日常监管中对种菜的市民主要依靠口头劝阻,并没有执法权。
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巡检科 工作人员 朱林:我们也在向市一级,区一级的领导部门进行汇报。平时会定期给社区和城管部门发放工作联系函,目前为止我们也进行了三到四次(清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些种菜的地方都位于河道转弯的泥沙沉积处或河岸上,清理困难较大。
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巡检科 工作人员 朱林:自然的河流走到这个地方就会导致泥沙的淤积,我们曾经提出过对这个地方进行清淤工程,但是这个量非常的大,我们也没有申请到专项的资金。以前我们清理过一部分,但是过不了多久,汛期来临,泥沙自然而然就又会在这个地方沉积下来。
辖区街道办的城管有执法权,他们是否也存在执法困难呢?
沙冲路街道办事处城管部环卫所 所长 葛辉元:执法的力度不够,如果执法力度够的话,绝对没有谁在这里种菜,我们办事处基层只是没有强硬的手段,只能给他打招呼,劝阻,比如说像违建占道城管是有依据的,河道应该有执法大队的,应该能够处理的。
那么,街道办城管部所说的“负责河道的执法部门”是否可以对此现象进行管理呢?记者专门采访了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李庆生: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目前按照三定方案,我们主要是负责对红枫湖,百花湖,阿水库还有贵阳市市管河流进行执法监管。
不过李副支队长表示,按照支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相关法律中表述主要是“禁止围垦河道”以及“禁止在河道种植高杆作物”等内容,但是南明河河道种菜现象既没有高杆作物,也不属于“围垦”,所以不在他们的执法范围内。
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李庆生:围垦的定义是用堤坝将滩涂围起来开垦,如果说它是形成堤坝了之后,它会有碍防洪的。如果我们用围垦的定义处分,存在乱作为的问题,会带来一些法律风险。
河湖保护中心以劝阻为主,城管部门和水政监察支队均表示无执法依据。那么,制止居民在南明河河道开荒种菜的行为,是否有法可依呢?记者查阅相关法律并咨询了生态保护领域的资深律师,得到的回复是,国家法律法规层面确实没有“禁止在河道开垦种菜”的具体表述,提得较多的“禁止围垦河道或者禁止种植高杆农作物”。“围垦”虽没有法律上的具体定义,但是从一般字面理解主要是指“用堤坝把滩涂围起来开垦”,与普通的开垦种菜有区别,蔬菜也不属于高杆农作物,但由于在河道里种菜的确会对水质、生态、城市文明等造成影响,多个省市在地方法规中作出了禁止规定,比如《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三条就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的活动包括围垦、耕种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中也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的活动包括放牧、垦殖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中也明确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各类农作物。不过,贵阳市现行法规在这方面还是空白。
多部门携手 共同守护好南明河
黄成德,贵阳市民间总河长,一直致力于环保公益事业,特别对南明河水质情况更是持续关注。谈及南明河流域有居民在河道开垦种菜的现象,黄成德坦言,他也关注到了这个问题。
贵阳市民间总河长 黄成德:其实这个问题存在两三年了,迟迟解决不了。
作为贵阳市民间总河长,黄成德对如何治理居民在河道开垦种菜屡禁不绝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贵阳市民间总河长 黄成德: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要做细,比如说我们定一个礼拜,你自行拔掉菜,拔掉以后该种草的种草,该恢复植被的恢复植被,我相信有个两三次以后这问题可以解决的。
2022年以来,贵阳贵安持续推进河长制改革,不断推动河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对于居民在南明河河道开垦种菜这一棘手的问题,主管部门又该如何应对呢?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副主任孙葳向记者表示,虽然目前无法对河道种菜行为进行执法处罚,但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作为河道主管部门,依然有权行使管理权。
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 副主任 孙葳:从河道管理的角度,我们依然会行使管理权,对河道种菜的行为进行制止,接下来我们会利用河长制的工作机制,联合属地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查和清除的频次,一旦发现就立即制止和清除。
贵阳市河湖保护中心表示,将积极争取资金开展河道清淤工作。据了解,为了解决执法上出现的相关问题,贵阳市水务局目前正在与贵阳市人大立法部门联系,争取利用法规修订机会将禁止在河道耕种纳入地方法规。
贵阳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 处长 郑涌浪:我们将积极向市立法部门反馈,把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增加进相关法律法规,为我们执法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除此之外,记者注意到,检察机关也在发挥监督职能。在南明区采访的过程中,融媒问政记者看到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南明区河段河道种菜问题。
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徐丽丽:我们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部门,主要和相关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针对问题形成合力,争取早日还南明河河道的清净。
融媒问政观点
现阶段,贵阳市对南明河河道开垦种菜的治理主要停留在口头劝阻和人工拔除方式上,缺少执法和处罚显然会让管理效率和效果不尽如人意。对此,省外一些城市已经将“禁止在河道耕种”的具体内容纳入地方法规,为管理和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目前,贵阳市水务部门正在积极与贵阳市人大立法部门联系,在相关地方立法修订时增加内容,对河道执法提供支持,同时结合日常巡河、河道清淤、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等措施,我们相信,南明河种菜现象一定能够得到有效治理,南明河也将得到更好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