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聚酰亚胺纤维生产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聚酰亚胺纤维生产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聚酰亚胺纤维生产建设项目二标段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海硕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聚酰亚胺纤维生产建设项目二标段;2、招标单位:江西海硕新材料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4、工程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约185000㎡,宿舍楼46000㎡,食堂9000㎡,研发楼50000m2,生产车间面积约96000 ㎡,地下停车库面积42671㎡,具体详见施工图纸。5、项目投资:12257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亿贰仟伍佰柒拾捌万元整。6、招标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包含但不限定于以下方面:B区范围内所有建筑(7#-8#厂房,宿舍楼,食堂,地下停车库以及配套用房)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门窗、装修,本区标段室外管网及道路工程、围墙、室外给排水工程、地下综合管廊,以及该项目研发中心及精装修,暖通,净化工程,及其他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85000m2(工程结算审计最终以竣工图纸为准,但审计方有权力和有责任去核实竣工图是否符合现场实际)。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8、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9、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为18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负责人资格要求:3.2.1、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2.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2.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未颁发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区域可只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四、其它要求:4.1、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不得为在岗在编的公职人员且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4.2、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4.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五、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纸质评标;六、投标报名须知6.1、报名时投标人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要求材料原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交两份与原件一致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材料。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要求递交完整材料经核查合格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3 月 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投标人在报名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2023 年 3月 28 日上午9:00递交投标文件。联系人:杨工手 机:135-2055-2095邮 箱:ztb203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