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兴区普通公路及桥梁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大兴区普通公路及桥梁检测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大兴公路分局2023年预算的批复》(京交函〔2023〕167号)),投资额约为166万元,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大兴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大兴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大兴区,现对大兴区管养范围内的普通公路弯沉检测、空洞检测、桥梁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涵洞检测等计划性检测工作和应急性检测工作。

  2.1.1桥梁、涵洞检测:

  (1)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公路桥梁承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公路桥梁荷载试验规程》(JGJ/T J21-01-2015)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桥梁进行定期检测、涵洞检测。

  (2)依据《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等最新规范标准对桥梁进行抗倾覆验算和特殊检测。

  (3)根据检测结果,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编制检测报告,并把桥检报告上传动态数据库。

  2.1.2公路弯沉检测:

  (1)按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2019)规范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完成辖区公路弯沉检测。

  (2)对检测、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编制检测报告。

  2.1.3 道路雷达空洞检测

  (1)按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3450—2019)、《公路工程物探规程》(JTG/T3222-2020)规范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完成辖区道路空洞检测。对大兴区部分道路进行雷达空洞检测,检测长度预计25.522Km。测线里程仅为招标时的估算,实际测线里程以监理计量确认为准。

  (2)对检测、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并编制检测报告。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涉及大兴区公路桥梁定期检测约5500米、桥梁特殊检测2座,按规定的程序完成辖区涵洞及公路弯沉检测、空洞检测、应急性检测工作以及使用招标结余资金安排的其他检测工程。

  2.3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2.4合同估算价:166万元

  2.5计划工期:12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合格、有效。

  3.1.2投标人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检测内容的检测项目且合格的资质认定证书(CMA)。投标人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桥梁工程的检测业绩、累计合同额达到60万元(含)以上,且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桥梁工程特殊检测业绩,且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路面弯沉检测业绩、累计合同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且投标人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路面空洞检测业绩、累计合同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3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指2020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对应检测内容的检测项目且合格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对应检测内容的检测项目且合格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3-24 00:00:00至2023-03-28 23:59: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并绑定CA数字证书。

  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交通工程招投标-资料下载中进行下载。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010-891510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3 10:30:00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它说明:1、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04-13 10:30:00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  网址:http://jtw.beijing.gov.cn/

  9.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大兴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北路6号

  邮  编:102600

  联系人:邢贝贝

  电  话:010-69246408-9308

  传  真:010-6924314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系人:张翼

  电  话:010-67806597

  传  真:010-67806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