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京市北房镇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建设及管护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北京市北房镇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建设及管护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B JLC 2023-0317-01)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怀柔区一、招标条件本北房镇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建设及管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根据全镇村居地理位置分布特点,按照便民投放、便捷清运的原则,在全镇规划建设4个镇级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分别在韦里村、黄吉营村、北房村、宰相庄村合理选点后外包,包括点位改造、垃圾分类、全程管护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北房镇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建设及管护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北房镇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建设及管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投标人要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长期固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7日16时00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有效期内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联系人:张工电话:15810573263邮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