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午,33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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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规范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防道路交通事故,4月21日上午7时许, 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都大队在联城街道开展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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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交警提醒您:三轮车违法载人万万“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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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干活的,顺便搭家里人过来逛下集市。”上午7点55分,一位老大爷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检查卡点,当因为违法载人被执勤交警拦下时,老人急忙向交警解释道。

经询问,王大爷今年已经77岁,这辆三轮车平时都是自己去地里干活用。经交警部门教育处罚,王大爷表示今后一定不会再违法载人了。

“后斗里还搭着老人和两个小孩,老人家,违法载人是很危险的。”上午8点16分,在桃碧线与联城路路口,一位大爷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三轮车后斗里还坐着老人的妻子和两个幼童。
经询问,史大爷是两个幼童的爷爷,当天上午,老人是打算送小孩去幼儿园上学。“我们也是没办法,儿子很早就去上班了,只能我和老伴送小孩子上学。”经过执勤交警教育处罚,史大爷表示,“现在知道三轮车是不能载人的,今后不会再违法载人了。”
“今后,交警部门将会不定期开展针对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莲都大队 紫金中队民警刘景介绍,根据整治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市民已经做到了驾驶三轮车 戴头盔,不违法载人,但也还有部分车主没能认识到头盔的重要性以及违法载人的危险性。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结合道路实际,根据三轮车出行特点,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大对三轮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教育一起,营造严查严纠的浓厚整治氛围。
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还针对普遍存在的驾驶员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的情况,对违法驾驶员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到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昨天上午的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共查处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33起,其中未佩戴安全头盔27起,违法载人5起,扣留三轮车1辆。

文字:麻东君?胡洋?雷刘健

视频、图片:饶海晓


制作校对?| 赵肖榕
责任编辑?| 徐菀聆? ? ? ? ? ? ? ? ? ? ? ? 审? ? ? ?核?|?楼? ? 茹

【来源:丽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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