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引入超五星级酒店!就在萧山奥体核心区

  杭州海威奥城置业有限公司拟在杭州市萧山区建设萧政储出(2020)38号地块项自。项目用地位于萧山世纪城盈丰街道,东北至望博路、东南至利丰路、西南至东风河、西北至奔竞大道,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相关规定、建筑设计规范等进行方案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主要立、剖面图及鸟瞰图予以公示。

  现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3日在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盈丰街道、利一村、项目现场及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来电或书面意见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萧山分局电话:0571-82899228,82899221

  萧山分局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杭州海威奥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电话:0571-86702503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

  http://ghzy.hangzhou. gov.cn/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确的,请向建设单位咨询)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萧山分局

  图片区位图

  图片鸟瞰图图片平面图图片

  立/剖面图图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图片公示图

  项目建设标准:

  一、位置与面积

  本地块位于杭州市奥体博览中心单元BJ1704-02地块,东北至望博路、东南至利丰路、西南至东风河、西北至奔竞大道。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386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33862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

  商业、商务兼容娱乐康体用地(B1/B2/B3)

  三、地块控制指标

  容积率不大于5.0,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140米,同时须满足机场净空限高要求(含施工搭吊)。

  四、建设内容

  1、建设商业、商务、娱乐康体于一体的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

  2、配建200个社会停车位。

  3、附建设施

  (1) 按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2)配建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公厕的功能、色彩、标识等按区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方案实施。

  (3)合理设置变配电用房和开闭所,方案设计前与供电公司对接,明确具体的设计要求。

  (4)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运转设施。

  4、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居住功能用房,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且最小分割单无应在同一平面。

  五、交通组织

  1、机动车主出入口设置于北侧望博路,全方位通行:次出入口三处,一处设置于西侧奔竟大道,右进右出通行:两处设置于东侧利丰路,其中北出入口控制右进右出通行,南出入口全方位通行。

  2、停车位配建指标:按照《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杭建科(2015) 110号、杭规发(2015) 37号 )及相关要求配建各类停车位。内外交通组织应清晰流畅。

  六、建筑控制要求

  1、建筑间距及后退要求:建筑后退应满足《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抗政办函 (2008) 219号)的要求及《杭州市奥体博览中心单元BJ1704-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萧山区部分)形体控制图则》的要求。地下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相邻建设用地和已建用地边界的距离,满足《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政办函 (2008) 219号)的要求。

  2、建筑日照要求: 应符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政办函 (2008) 219号)及日照规范求,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3、坚向设计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整向标高,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作为基础标高,建设项月自用管线不得超出建设用地范围。

  4、城市设计要求:贴线率:建筑物沿奔竟大道一侧建筑物0-15米层面街墙贴线率大于等于70%。

  5、建、构筑物与市政管线的距离应满足相关部门及有关规范要求。

  6、地下空间设计要求:地块地下过街设施与BJ1703-06地块(萧政储出[201427号地块)连通,连通道宽度不小于7米,深度需与奔竞大道和BJ1703-06地块地下空间衔接。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相邻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

  七、其它

  1、应符合城管、土地、住建、环保、文保、消防、卫生、公安、交警、人防、供电、供水等部门的规定。

  2、建筑形式提倡生态低排放低能耗。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设计、施工中落建筑节能。

  3、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规定进行低影响开发丽水工程设计,并编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专篇。《此条款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4、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71119号)该地块按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进行设计。《此条款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5、该项目全部实施建筑工业化,公共建筑按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0%。(此条款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触释并监督实施)

  6、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人防义务,按地上总建筑面积8%计算。防护等级确定以《新建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表》为准。

  7、应按规定报请省、市文物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8、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法律规范及《杭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政办函 (08) 2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