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贵州省教育厅等5部门下文,明确把健康教育纳入中考!

  

  从天眼新闻获悉,近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贵州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15条后续工作任务,包含从2025年起,健康知识将纳入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中,老师们快快点赞收藏起来吧~

  一、突出健康教育渠道

  遵循健康知识、健康意识与健康行为统一,健康知识与健康技能教授并重,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授呈螺旋式递进和健康教育理论知识、学生生活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把握国际、国内重要健康、卫生、膳食等活动和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健康教育活动或主题班会,多渠道、多形式向学生、教职员工开展健康教育,形成学校全员促进、师生人人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健康教育内容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全面落实《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聚焦学生健康行为、生活方式,生长发育与青春期健康保健,心理健康,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与安全急救与避险等5大领域的30个核心点和新型毒品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卫生防疫法律法规教育。采用规范的健康教育教材和读物,教学过程中配合使用有针对性的课件和健康传播材料。

  三、落实课程课时要求

  将健康教育贯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小学校每学期应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总课时中安排4个健康教育课时。中学、大学阶段要开展预防艾滋病、结核病宣传教育。结合主题班会,主题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学科渗透等纳入学校教学专题计划,确保每学年初中阶段6课时、高中阶段4课时、高校每学年不少1课时的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确保小学每学期安排1个结核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课时,初中、高中、高校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的结核防治专题讲座。高等学校要开设健康教育相关必修课或选修课,师范类、体育类普通高校应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和教法课。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体育课时要求,中小学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运动量达到国家要求。

  四、注重教学评价应用

  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评议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评价师生健康素养的重要方面,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和技能的考查,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注重评议考核结果运用。2025年起,把健康知识纳入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学校要组织健康知识和技能比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学校健康教育示范课评比。

  五、提升校医工作效能

  学校校医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指导。指导教务、教研部门定期组织健康培训,指导教职员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指导总务部门做好教学卫生管理。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监测和防治,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指导班主任将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医生的建议通知家长,做好反馈、追踪工作,并根据毕业生的身体条件为学生今后升学、就业提出指导意见。做好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包括两操一课)和劳动的卫生指导。为学生参加体育、劳动等运动量负荷的甄别诊断提供科学参考依据。组织实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发现疫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做好日常医疗护理工作。做好学校卫生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健康工作水平。中小学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配备专职校医或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2025年和2030年,中小学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0%和90%。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弘扬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推动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师生健康管理转变。全面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和体育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省学校100%实施垃圾分类,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可持续利用,积极倡导建设绿色学校。严格执行《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在师生中深化烟草危害、戒烟知识,学会拒绝吸烟,同时避免被动吸烟(二手烟)等宣传,到2025年和2035年,学校无烟学校创建比例分别达80%和100%。校内和学校周边100米以内范围严禁售卖香烟。到2025年和2030年,全省健康学校创建比例分别达80%和100%。

  七、保障食品营养健康

  倡导营养均衡、膳食平衡。学校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生膳食营养监测,实施学生营养干预措施。根据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为学生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引导家长科学安排家庭膳食。加强饮食教育,引导学生珍惜粮食、尊重劳动、践行“光盘行动”、读懂食品标签标识,形成健康饮食新风尚。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完善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学校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确保零利润经营。建立学校安全饮用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每学期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内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等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切实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管理,督促学校严格履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切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餐前查验”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中小学和幼儿园严格落实每餐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等。加强学生食堂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学校食堂可采用空气消毒除菌设备帮助食堂内外空气质量达到最优,校内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达到排放,合理设置排烟口。到2024年,全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率达到100%。

  八、健全疾病预防体系

  要加强学校结核、艾滋等传染病防治,鼓励高校设置艾滋病自助检测及安全套售卖或发放设施设备,配备专人负责检测试剂的管理和补充,积极协调当地疾控部门提供检测试剂。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检测与干预工作覆盖全省县(区、市)。稳步推进结核潜伏性感染者预防性治疗。做好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及时规范进行查漏补种,积极为师生提供流感等非免疫规划疫苗的免费接种或补助接种,预防学校聚集性疫情。继续巩固深化拓展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与经验,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健康管理能力。坚持多病共防,完善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九、健全学生体检机制

  落实师生健康体检制度,定期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建立师生健康档案,针对师生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各学段要把结核筛查纳入每学年学生体检范畴,按照《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规范体检,体检费用由学生体检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收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安排每年一次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体检机构要在身高、体重等不需要耗费耗材的项目向学生免费,体检项目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执行。中小学每年开展2次学生视力筛查,开展1次学生肥胖筛查,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在基线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努力实现下降80%。积极控制、预防学生脊柱弯曲异常等发生、发展,2035年前,建成贵州省学生体检管理平台,研究出台贵州省各学段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学生健康体检数据与疾控体检筛查、医疗机构检查数据共享共用。高校校医院或门诊部除具备基本医疗和急诊条件外,应具备新生入学体检或每年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所需的基本医疗设备,体检费用由学生体检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收取。

  十、加强学校急救教育

  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鼓励开发和应用优质急救技能教育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高水平急救培训讲师队伍,加强适龄学生急救培训,在师生中逐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急救教育试点单位,培育1-2个省级急救教育培训基地。学校要积极配备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急救装备,每学期要面向师生开展1次以上急救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逃生避灾应急演练。高等学校要开设自救互救等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选修课,考试、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初级救护员证书。学校校医承担学校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教学任务,到2030年,校医、体育教师均应100%接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

  十一、强化心理健康教育

  中小学要独立配备不少于1个心理辅导室,高校要独立建立1个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明确专人和办公场地。中小学按照不低于1:1000人的师生比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校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师。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置比不低于1:4000,每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人数不得少于2名,在保证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数量的基础上,可适当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十二、推进卫生设施建设

  高校根据师生人数参照国家医疗机构设置要求建设校医院,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医务人员。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加强质量认证管理,高水平推进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建设,高质量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高校校医院和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到2025年,全省新建、改扩建学校教室面积、室内空气质量、采光、通风等教学环境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体育场地的设置要保障安全、满足课程需求,体育建筑设施要符合相关规范和管理规定,保障学生每天进行充足的学校体育活动。

  十三、优化组织机构设置

  各市(州)、各县(区、市)、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健康学校行动,全面推进工作落实。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设置校医室,各市(州)要按照独立法人单位建设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设置学校卫生、疾病防治以及与体检相关的科室,保障满足工作需求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校内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医疗机构相关要求设置基本医疗服务内容,依法配足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

  十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健康教育相关专业,支持高校设立健康教育学院,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加大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探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医疗机构派驻等方式解决校医和健康教育师资配备问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相关服务。把健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国培计划”。把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兼)职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重要内容。

  十五、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各地和高校要坚持成果、贡献、业绩导向,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实行分类评价,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师、校医和保健教师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完善校医等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准入、职称晋升、待遇、评价和激励机制。每3年开展一次全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校医参与学校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值班值守等计入工作量。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保障学生足够的在校运动时间。探索向学生颁发体质健康证书,促进学生自主参与体育锻炼。

  来源: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