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治疗结核病需尽早 规律、全程治疗避免耐药
中新网上海3月24日电 (记者 陈静)结核病是全球传染病中的“头号杀手”,它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引起的人、畜、禽共患的慢性传染病。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结核科郝晓晖副主任医师24日强调,结核病的治疗必须遵循“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十字原则,若治疗不规律或间断用药,容易造成耐药,治愈率将大幅度降低。
今年3月24日是第28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努力终结结核流行”。为提高广大师生对结核病危害的认识,上海健康大讲堂“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专场活动于24日走进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本次活动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和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主办。
据悉,学生是结核分枝杆菌的易感人群,一旦有传染源未及时发现,很容易发生校内传播流行。作为第33届上海市健康教育周系列活动之一,当日的科普讲堂邀请了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与艾滋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科陈静主任医师和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结核科郝晓晖副主任医师,向师生宣传结核病防治的相关知识,鼓励大家培养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陈静介绍,结核分枝杆菌不受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地区的影响,人体许多器官和系统均可患结核病,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这位专家介绍,超过九成的肺结核是通过呼吸道传染,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打喷嚏、高声喧哗时,将带有结核分枝杆菌的飞沫喷出体外,健康人吸入后被感染。研究数据显示,一名传染性肺结核病人1年内能使10~15人感染结核分枝杆菌。陈静强调,作为一种顽固的慢性疾病,肺结核一旦感染发病,若不及时、不规范、不彻底地治疗,最终会复发、恶化、产生耐药,导致难治性肺结核或形成慢性传染源,将会危害家庭和社会,患者最终也会因反复发作引发多种并发症而死亡。
她告诉师生们,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痰中带血、低热、盗汗、乏力、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等症状,尤其是咳嗽咳痰超过2周或伴有咯血者,应尽快就诊,以在早期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
据了解,化学药物是治疗肺结核最基本的方法。临床实践证明,目前使用的一线抗结核药物对治疗普通肺结核非常有效。在科普讲堂上,郝晓晖强调,结核病的治疗必须遵循“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十字原则,才能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早期治疗有利于疾病的恢复,更有助于减少排菌患者对周围人群的传染风险。治疗过程中,患者要在结核病专科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只有规律用药才能有效杀灭结核分枝杆菌。”
据介绍,结核分枝杆菌是一种很容易产生耐药的细菌,因此抗结核治疗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使用,既能增强疗效,缩短治疗时间,又可避免耐药产生。“普通肺结核的规范治疗疗程一般为6~8个月,只要按医生的要求坚持服药治疗,大部分患者是可以治愈的。”郝晓晖提醒,“有些患者在服用抗结核药物2~3周后,临床症状得到缓解甚至消失,但仍有少部分结核分枝杆菌存活,此时千万不能自作主张停药,治疗满疗程才能充分杀灭体内的结核分枝杆菌,取得治疗的成功,并减少复发风险。”
在结核病的治疗过程中,获得性耐药是比较常见的问题。所谓“获得性耐药”是指在治疗过程中发展为耐药,或有既往结核病治疗史,在使用抗结核药物超过1个月后发生的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在专家看来,患者依从性差所导致的不合理用药才是罪魁祸首。郝晓晖强调,患者在服药期间一定要遵医嘱,不得自行减药甚至停药,导致病情反复。
新生儿接种卡介苗,可以有效预防儿童重症结核病的发生,但仍不能完全避免被传染。陈静提醒,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如教室、集体宿舍、办公室等。陈静介绍,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后,是否发病取决结核菌的毒力、数量和人体抵抗力。因此,她提醒,民众要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做到饮食均衡、劳逸结合,并保证充足的睡眠、愉悦的心情,增强自身免疫力;另外,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手帕或肘部捂住口鼻,避免面对他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