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这两所高校正在招人
【来源:湖北人社】
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黄冈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和省会武汉同城化的人文重镇与全国宜居城市——湖北省黄冈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拥有730万人口的黄冈市第一高等学府。2011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独立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历经百余年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涉及理、工、农、经、文、史、法、教、管、艺、医等11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本科两种办学层次,专业体系较为齐全,设有20个教学学院,开设本科专业72个。学校现有校园面积2002亩,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万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2023年黄冈师范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黄冈师范学院(http://www.hgnu.edu.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通过指定邮箱renshi@hgnu.edu.cn(或直接发送到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厚德楼409室。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重复报考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3.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皮老师
电 话:0713-8835909
学校网址:http://www.hg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④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开考比例:本次所有岗位招聘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考核。
六、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组织,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相应执业资格证,海(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本次所有岗位采取面试、课堂试讲法、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并形成考核意见。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心理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二)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察结果由黄冈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人员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须向人事处提交个人放弃申明函以便存档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黄冈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713-8835909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35086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具有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高职院校,是“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rs.cjit.edu.cn/ZP。点击公开招聘模块选岗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可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说明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到报名截止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资格复审
考核前,组织人事部将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考核。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5.提供本人获奖证书、相关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本人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7.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前往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进行材料复审。
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具体工作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
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核采用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则需笔试,考核采用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及形式。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试讲环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试讲环节。
3.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4.笔试成绩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试讲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部另行通知。
3.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的(含85分),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三)试讲
考生笔试或面试完成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试讲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闱试讲,若比例不足1:3的,则实际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试讲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取试讲分数高者。
考核前一周,学校将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有关考核事项,并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二)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i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