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检察:“小案件”背后的“大情怀”

  2023

  三月

  “不起诉权是公诉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化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我们组织对近三年来办理的不起诉案件开展专题回访调研,旨在从寻常百姓的生活境遇感悟为民司法的真谛,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更好的现实素材。”在日前召开的党组会议上,诏安县检察院作出了这一重大部署。

  检

  察

  故

  事

  一

  那一纸“录取书”,

  分享少年成长的喜悦

  “姐姐,这是录取通知书”。去年8月24日,小光高兴地向林检察官发来报喜的图片和消息。

  彼时,小光是高三学生,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将个人的银行卡“四件套”卖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使用,涉嫌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为进一步查明小光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也为了不影响小光备战高考,诏安县检察官奔赴四百公里,来到小光的居住地龙岩长汀,对他进行社会调查。经了解,小光来自离异家庭,从小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为了替家庭分担经济压力,无知的他走上了“帮信”的歧途。社会调查之后,小光的境遇让办案人员嘘吁不已。随后诏安县检察院依法对小光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放下心理包袱的小光顺利参加高考,并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诏安县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的犯罪嫌疑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予以不起诉。

  检察官还通过办理案件,与“小光们”结为“微信好友”。这几天,检察官们接到“调查回访”的任务后,继续通过微信与“小光们”聊天,在敦促少年学法守法的同时,也分享着少年们成长的喜悦。

  检

  察

  故

  事

  二

  那一条“六尺巷”,

  诉说乡邻相处的和谐

  2月28日,诏安县的许检察官又一次来到深桥镇某村的老陈家调查回访,映入他眼前的是一幅“美丽乡村图”:原先堆放杂物的巷子被清理干净,巷子后的养鸡场被拆除,遮光的大树被砍掉,坑坑洼洼的土地被硬化,阳光洒在相隔六尺的两栋小洋房上。

  那条“六尺巷”,诉说着检察官办案促和解的一桩“好事”。住在诏安县深桥镇的老陈与隔壁老林两家人,因为土地纠纷问题素来不和。2021年5月的一天,两家人因为两只鸡“偷吃艾草”的事情,竟然“大打出手”,并造成老林受伤。

  该案移送诏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双方仍为土地纠纷未解决而积怨。经了解,原来两家建房时,在房子中间各自留出1.5米的空间,形成一条3米宽的村路。后来两家关系变差,双方都怕对方会占道。老陈家慢慢地在路边放了各种杂物,不服气的老林家就在路边砌起围墙,并在屋后种树遮挡老陈家的采光。双方为此多次吵架,这也是本案矛盾纠纷的根源所在。

  ↑整改前

  ↓整改后

  彼时,为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溯源治理,诏安县检察院组成“调解团”,多次到案发地点入户调解,实地查看争议巷子。还与双方当事人座谈,跟村委会了解情况,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老陈搬离所有杂物,老林砍掉遮光的大树并拆掉围墙。在检察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了。

  鉴于本案是邻里矛盾,老陈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案发后双方能够达成赔偿谅解,诏安县检察院最终对老陈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办理诸如上述的轻伤害案件中,诏安县检察院依托刑事和解工作机制,着眼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灵活调解矛盾纠纷。现场调解前,检察官会结合个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 量身定制个性化调解方案。调解中注重从“心”出发、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还辅以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切实解决被害人的实际困难,彰显司法关怀,有效体现了“民心检察”的内涵。

  “我们两家人现在见面都有说有笑,不是说远亲不如近邻嘛,看到这么宽的巷子,进出确实便利,感谢检察官们的调解!”见到案后回访的许检察官,纯朴的老林动情地说。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为诏安县检察院如何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供了新的思路。”诏安县检察院邱远典检察长如是说。他表示,要认真总结这次不起诉案件专题调查回访工作,巩固有效工作方法,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不仅仅是“纸上阅卷”,更要注重实地实情调查 ,做到追根溯源,对症开方,推进诉源治理,围绕“三提”目标,依法能动履职, 做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原标题:《诏安检察:“小案件”背后的“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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