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石阡县大沙坝乡任家寨村依“村规”有矩让“治理”有招
石阡县任家寨村辖8个村民组,286户1102人,为仡佬族聚居村,是贵州省优秀改革案例“六共机制”的发源地,是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和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近年来,得益于村规民约和配套的村民计分制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任家寨村产业发展、公益事业等取得良好成效。
立规有矩,村规民约为村民群众所认可
为规范村民自治管理,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进一步激发村民发展产业致富的信心,2017年,任家寨村充分吸收村民群众意见建议,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起草了任家寨村村规民约,经过讨论、征求意见、审查等环节,最终在任家寨村分红大会上,全体村民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任家寨村村规民约》。
《任家寨村村规民约》约定了村民参与综治、维稳活动、创建平安任家寨,树立科学、文明新风、创建和谐任家寨,倡导睦邻、协作风尚、创建先进任家寨,营造学法、普法氛围、创建法治任家寨,营造卫生、整洁环境、创建生态任家寨等五个方面内容,对教育引导约束村民群众行为具有良好作用,为推动村级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自治制度保障。
《任家寨村村规民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程序规范,得到村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其制定“名正言顺”,为任家寨村的发展统一了村民群众思想、凝聚了力量,成为任家寨村发展的一个分水岭。
施规有招,制定配套措施落实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需要全体村民群众遵守才能取得实效,为了使“有约可依”后“约出实效”,保证村规民约落地落实,任家寨村集群众智慧,以村级集体经济分红为依托,围绕村规民约配套出台了《任家寨村村民自治计分制办法》(以下简称《计分制办法》),为村规民约各项条款的落实提供了保障。《计分制办法》以户为单位实行计分制,每户总分100分,具体实施中,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领村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等的户进行加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村规民约等的户进行扣分,根据年度表现情况形成每户年终总分,按照10元/分进行兑换,在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分红时予以兑现。
为推动村规民约和《计分制办法》落实见效,任家寨村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挂“两本书”。把村规民约和《计分制办法》设计为挂画,分发至每家每户进行悬挂,既向村民宣传了村规民约和《计分制办法》条款,又提醒了村民群众自觉遵守、严格执行。二是评“光荣榜”。根据《计分制办法》加分条款,通过村民大会评议,每季度对遵守《村规民约》,在家风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风尚、见义勇为、勇于检举等方面有良好表现的村民推上“光荣榜”,推荐为“道德讲堂”荣誉主讲,在全村上下营造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三是罚“不诚信户”。由村“两委”及集体经济合作社按照《计分制办法》明确的扣分条款对违反规定的村民进行记录并扣分,于年底召开村民大会表决予以处罚。对一年内累计扣分60分以上的村民,以每分10元的标准,从当年集体经济分红中扣除,并通报为下年度“不诚信户”,下一年不得享受集体经济分红,一年后经村民表决同意后摘除“不诚信户”帽子,恢复相应待遇。任家寨村村规民约和《计分制办法》奖惩有力、赏罚分明,村民严格遵规守则能够保证获得1000元集体经济分红,可谓是“一约值千金”。
循规有效,村规民约作用持续显现
一是增强了村级组织号召力,提升了村民群众凝聚力。村规民约出台后,村民群众主动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升。2022年任家寨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启动,规划建设项目多,投资金额大,其中村庄整治需要群众参与且需自筹部分资金。村民群众按照村规民约中“要积极配合好落实好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规定,在村“两委”组织的协商会议上研究讨论,最终项目建设得到了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确保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是村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序,乡风文明持续向好。随着村规民约的出台和实施,任家寨村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了产业发展力度,通过集资入股开办水厂、发展八月瓜种植等,形成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村民群众外出务工少了,更多地参与到本地干事创业和务工上来,进一步推动了村内产业的发展。“仓禀实而知礼节”,随着产业逐渐发展、村民逐渐富裕,村民群众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本村精神文明建设中来,更多关注村风民风建设,积极做到孝老爱亲、邻里和谐、移风易俗、爱护生态,近年来,村里滥办酒席没有了,扯皮吵架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率从2016年的21%降低到“零”,信访案件为“零”,成为远近闻名的“文明村”。
三是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发展教育事业成为共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让群众开始注重教育事业发展,村民自发提出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中明确资金用于奖励勤奋好学、努力上进的任家寨村学子。2022年7月,任家寨村通过院坝协商会议,在群众的共同参与下,出台了《任家寨村集体经济教育激励机制》,并召开村集体经济2022年教育激励机制座谈会,会上向任家寨村学子发放了教育助学金5.2万元。
附:任家寨村村规民约及村民自治计分制办法
任家寨村村规民约
为了加强我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使广大村民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群众的行为;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建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任家寨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任家寨村村规民约。
一、参与综治、维稳活动、创建平安任家寨
1.每个村民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流浪猪、牛、羊。
9.严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农用车载人、三轮车载人。
10.严禁酒后驾车。
11.严禁野外用火。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任家寨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树立科学、文明新风、创建和谐任家寨
1.配合新农村指导员(兼政策宣传员)工作,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不违规操办酒席,凡红白喜事需向村委会报告,没有报告就进行酒席操办的可视为违规办酒,以不诚信户上报乡党委政府进行依法处理,凡符合操办条件的需上交村委会300元作为卫生管理押金,酒席产生的垃圾自行处理或焚烧。如未按照要求处理干净,将不予退回押金。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播淫秽书刊、音像,不在微信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及有毁损政府和领导人的言论、信息,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任家寨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任家寨村容村貌整治,积极融入本村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
三、倡导睦邻、协作风尚、创建先进任家寨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任家寨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四、营造学法、普法氛围、创建法治任家寨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生育条令条例、政策,提倡优生优育。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尊老爱幼,瞻仰老人,抚养子女,严禁遗弃、虐待老人及子女。
6.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让孩子享受国家法定义务教育,鼓励孩子读书成才、长大后致富创业。
7.认真遵守国家户籍管理规定,婚进、嫁出、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
五、营造卫生、整洁环境,创建生态任家寨
1.村民建房应服从任家寨村庄建设规划,经任家寨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任沙公路两侧需交5000元和其他公路两侧需交3000元作为保证金(注:保证公路畅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待房屋修建完工后经村组干部确认后退回保证金)。
2.做到村容卫生整洁,村民垃圾定点堆放、不定时清理,村民落实门前三包:
(1)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区域内垃圾实行袋装化,放入垃圾桶,丢放到指定垃圾堆放点。做到区域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2)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基础设施行为。
(3)包村容秩序:责任区域内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门面周围环境卫生),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不占道停放车辆。
3.责任要求
(1)责任区域卫生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
(2)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村民、区域内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村委会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实行计分。
(3)为保道路畅通,道路两侧不准长期堆放沙、砖、石等建筑材料和粪堆、堆草等杂物,不准占道、私搭乱建、乱停乱放。
(4)自觉参加本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及各种活动,积极参与村容、村貌、卫生清理、绿化美化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整治脏乱差,积极配合好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5)村里做出重大决策和规划发展,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
六、罚则
凡违反《村规民约》的,按照《任家寨村村民自治计分制办法》中的减分项目及方式进行处理。
补充说明:
1.凡违反《村规民约》要进行调查核实后,报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
2.本村规民约于2022年1月全村统一组织制定,并由本村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有与国家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相抵触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执行。凡涉及到的条款由本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任家寨村村民自治计分制办法
为创建文明、和谐、民主、安全、规范、整洁的村寨,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管理,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激励村民自治,促进任家寨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任家寨村村规民约(试行)》,特制定《任家寨村村民自治计分制办法》。本考核办法以户为单位实行计分制(总分100分),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优秀的、在脱贫攻坚中带头并带领共同富裕的实行奖励,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实行减分制,扣分项按每1分/10元的标准,年终在村级集体经济产生的红利分成中兑现。
一、减分项目
1.村民户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扣10分,构成犯罪的扣20分。
2.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不违规操办酒席,凡红白喜事需向村委会报告,没有报告就进行酒席操办的可视为违规办酒,以不诚信户上报乡党委政府进行依法处理,凡符合操办条件的需上交村委会300元作为卫生管理押金,酒席产生的垃圾自行处理或焚烧。如未按照要求处理干净,将不予退回押金。组成人员(村组干部、党员及户代表)。
3.村民建房应服从任家寨村庄建设规划,经任家寨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任沙公路两侧需交5000元和其他公路两侧需交3000元作为保证金(注:保证公路畅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待房屋修建完工后经村组干部确认后退回保证金)。
4.寻衅滋事、相互扯皮、打架斗殴的,挑起事端的扣10分/次。
5.偷盗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每人次扣5分。
6.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通过村组调解的,除照价赔偿外,扣5分/次。
7.村民有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及邪教组织活动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次,情节严重的依法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8.村民违规操办酒席及参与违规操办酒席的扣10分/次。
9.收听、观看、传播淫秽书刊、音像及利用QQ、微信等新媒体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消息及诋毁国家、政府、领导人及国家公职人员的言论、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0.村民拉帮结派,扰乱村、支、监三委换届的,参与者扣5分/次,造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罚。
11.不讲究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在非指定地点随意乱扔垃圾、污物及建筑废弃材料,影响村容村貌的扣10分/次,并由村、组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清理,对整改区域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村组安排人员清理,所产生费用由当事人全权负责,并直接取消年终分红。
12.不按乡村规划,且未取得任何建房手续违规修建房屋的,除责令停工外扣10分,对不听劝阻强行施工的,直接取消年终分红,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直至完善相关手续。
13.村民户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扣5分/次,造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14.村民有买卖妇女、儿童或遗弃婴儿的直接取消年终分红。
15.村民不履行义务送子女读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导致辍学的,每人扣5分。
16.村民不尽子女赡养义务,遗弃、虐待老人或对老人生产、生活、健康等不履行孝道的,村组按当事人反映扣20分/次,连续两年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终身取消在村级集体经济产生的红利中分红。
17.村民有缠访、闹访、越级上访、上京访的,每次扣20分,如造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18.村民不支持、不配合村级规划发展,公益事业建设,整脏治乱等工作的扣20分/次。
19.村民户一年累计扣60分者,该户除按每分10元从村级集体经济分红红利中扣除金额外,在下年度由村委会对该户通报为“不诚信户”,且一年内不得享受集体经济分红,一年后该户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未被扣分,且群众认可的,村委会可对该户由“不诚信户”变为“诚信户”,可以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二、加分项目
1.为挽救国家、集体、个人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每人次加20分,并上报乡、县级表彰。
2.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级脱贫攻坚等做出突出贡献的,村民高度赞同的,加10分。
3.对带头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带头勤劳致富、带领贫困户脱贫奔小康,热心集体公益事业,且年内未被扣分的,加10分。
4.村民积极支持信用社工作,按期归还信用社贷款,自觉维护本村诚信环境的加5分。
5.凡是举报别人法规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举报人加5分。
来源?| 贵州省民政厅
校对?|?刘牛
排版?|?罗娇
责编?|?施绍根
审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