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者年薪方案及履职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经营层尽职的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
2022年,提名委员会对提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审查,认为选举及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提名及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披露了34份临时公告及4份定期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监督、核查,确保公司合规运作。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完善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决策四个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严格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聘请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沟通与监督,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及评估的作用。
2、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候选董事及高管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任职资格,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履行委员会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薪酬分配体系,就公司对经营者的薪酬方案及考核情况认真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推进相关工作稳妥开展。
4、战略决策委员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未来行动计划等内容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则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规则体系,保证了公司相关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相适应。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和负责的态度,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对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决议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人员在我们2022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武滨、韩东平、哈书菊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