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楼市又有大消息!多地密集出手

  近日,

  江苏多城纷纷出招,

  各地楼市政策再度调整,

  你会买房吗?

  镇江: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

  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镇江早在2022年4月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有三则利好消息:

  ★ 给予购房契税补贴。三年内,个人在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此项补贴与其他同类型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或重复享受。

  ★ 执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限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 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

  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三成

  南京也早在2022年12月,就发布了一系列新购房政策,包括放宽限购政策——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本市户籍家庭可增购1套住房,长期工作在南京但社保或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在宁购买1套住房。此前,外地户籍居民需一次性补缴6个月社保才可获得购房资格。

  南京还对二套房首付比例进行了优化,购房者结清首套房贷款的,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三成,未结清首套房贷款的,买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四成。此前,未结清首套房贷款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为八成。结清首套房贷款的,二套房首付比例五成。

  今年2月末,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从而使买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须落实所购住房抵押担保的条件。在经过审批后,进而获得公积金贷款放款。

  近日,

  这些城市也纷纷优化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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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推楼市新政可用公积金付首付

  3月21日,南通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购买新房可以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职工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每户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对于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的人员,购房可享受其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100万元/户。此外,二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增加20万元/户。

  苏州:租房也能落户

  今年3月,苏州落户政策迎来大变革。继2月苏州市区积分落户政策调整之后,县市重启房迁落户,甚至租房也能落户。

  目前常熟、太仓、张家港已发布征求意见稿,昆山正在路上。新的房迁落户条件是:需要在本市交有社保半年及以上;在区域内居住一年以上含1年;在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另外,根据今年2月苏州官方发布的关于落户积分调整的文件《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其中最重磅的当属于对于之前落户苏州所需积分的调整,大幅度降低。累计积分只需达到4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并且此政策执行区域为苏州市区全部区域,即本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和虎丘区。400积分,是苏州落户积分近5年来的最低。

  常州:正式取消限售

  常州3月7日发文,正式取消限售。

  一、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二、新建商品住房可按栋申领预售许可证。

  三、已完成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注销合同备案的,所涉限制性规定不再执行。

  四、“商品住房项目在价格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需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规定不再执行。

  另外,2月24日,常州发布官微正式官宣——因达到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触发条件,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由4.1%降至3.8%,2月25日起开始执行。

  宿迁: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补贴

  2月24日,江苏省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到:

  给予契税补贴: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80%、100%的补贴。

  给予购房补贴: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144㎡(含)以下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5%的补贴;单套建筑面积144㎡以上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的补贴。给予退税补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

  货币补偿新增房票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在3个月内、4-6个月内购买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3%、1%的奖励。

  宿迁创新实现社保卡支持公积金提取。

  扬州:不再执行限购政策

  2月20日,扬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鼓励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其他人员不再执行限购政策。

  “实行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阶段性将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现行的LPR-20BP调整为LPR-50BP。”这意味着,扬州首套房贷款的利率下限,将由之前的“最低4.1%”下调至“最低3.8%”。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20%(双缴存职工家庭由60万元上调至72万元,单缴存职工由36万元上调至43.2万元),原人才及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上浮。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商转公”方面,江苏扬州2月提出,启动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业务。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举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有效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压力。

  徐州: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降至3.8%

  2月16日徐州住建局网站发布一则征求意见稿《关于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市民卖旧换新,优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申请条件,扩大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受理范围,放宽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条件等。

  另外,20日起,徐州市也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降至3.8%。

  无锡: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降至3.8%

  3月19日晚,无锡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条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新措施。其中,重点包括优化住房限购范围、下调首套房贷利率至3.8%、推进“房票”购房等。

  无锡2月8日起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降至3.8%,成为江苏第一个将房贷利率下限降至4%以下的城市。

  从限购方面来看,通知指出,对在无锡工作、但社保和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以在本市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对长期在无锡居住生活、且已具备落户无锡市区条件,但因子女教育、宅基地资格等原因未办理落户手续的购房户,可参照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条件。

  来源:各市住建局

  编辑:万嘉

  审核: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