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进口国外食品通关操作流程及报关步骤
进口国外食品口岸检验检疫
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合格评定。进口食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认可的场所,经评定合格的,由海关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
进口国外食品后续监管
海关对通过体系评估已获得向中国出口的资格或虽未经过体系评估但与中国已有相关产品传统贸易的国家(地区)开展回顾性审查。
进口国外食品风险预警
境内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者疫情疫病可能影响到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或者在进出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采取风险预警及控制措施
食品进口基本流程:1、食品进口国外必须提供原产地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证明
2、食品进口国外出口时候制作的INVOICE箱单,必须提供
3、食品进口所需所有资料:生产日期,原产地证,植检证,INVOICE箱单,提单,销售合同,
报关报检委托书,适用标准声明,承诺书
4、食品进口设计标签(该步骤可以提前操作,把货物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提供给我们即可)
5、凭提单去换提货单,然后准备提货
6、凭原产地证、卫生证、INVOICE箱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资料,报进境备案。
7、报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查验、审价等,确定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货物与申报内容一致
8、货代公司通知贵司交税,完税后,海关放行,告知仓库,仓库放行
进口国外食品具体进口流程:
第一步:配料预审;?(首次进口要求先提供以上1-4项资料预审,根据产品的配料及工艺流程,初步确认该产品有对应进口的国标及所添加的符合相关规定,再安排进口)
第二步:标签预审?(确保标签内容没有误导消费者的信息,规避国内销售时被专业打假盯上的风险)
第三步:确认可以提供齐全符合海关商检要求的清关文件(进口前)
第四步:?安排装运(EXW、FOB)
第五步:二程提单补料(货名、毛重、件数、收货人名称)
第六步:货物到港后,提供齐全正确资料,办理商检入境通关单
第七步:办理海关申报、审价、交税、核原产地证、确认是否查验、放行手续
第八步:安排国内运输、送入仓库、抽样送检
第九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即可上市销售,检验不合格则需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