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新闻频道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公示拟评出12个自治区幼小衔接实验区、58所试点园、52所试点校名单。其中,南宁市青秀区、江南区拟列为实验区,两个实验区共24所学校、幼儿园拟入选。
自治区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园(校)的名单 |
设区市 | 实验区 | 试点园 | 试点校 |
南宁市 | 青秀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南宁市第一幼儿园、南宁市第四幼儿园、南宁市吉祥路幼儿园 | 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南宁市南湖小学、南宁市柳沙学校、南宁市红星小学、南宁市吉祥路小学 |
江南区 | 南宁市文骅幼儿园、南宁市南站路幼儿园、南宁市尚贤湾幼儿园、 南宁市延安镇中心幼儿园、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 南宁市福建路小学、南宁市第三十八中学(小学部)、南宁市尚贤湾小学、南宁市江南区延安镇中心学校、南宁市五象新区第三实验小学、南宁市五象新区第四实验小学 |
柳州市 | 城中区 | 柳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柳州市公园路幼儿园教育集团、柳州市文惠路幼儿园教育集团、广西科技大学幼儿园、中国人民解放军31651部队幼儿园 | 柳州市景行小学教育集团、柳州市公园小学教育集团、柳州市弯塘小学教育集团、柳州市文惠小学教育集团 |
桂林市 | 荔浦市 | 荔浦市幼儿园、荔浦市蓝天幼教集团第三幼儿园、荔浦市凯欣幼儿园、荔浦市第二幼儿园 | 荔浦市荔城镇第一小学、荔浦市荔城镇第二小学、荔浦市荔城镇沙街小学、荔浦市荔城镇第三小学 |
叠彩区 | 桂林市前锋幼儿园、桂林市铁路幼儿园、桂林市大河中心幼儿园、桂林市清风实验学校幼儿园 | 桂林市二附实验学校、桂林市临社小学、桂林市清风实验学校、桂林市拱极小学 |
梧州市 | 万秀区 | 梧州市第一幼儿园、梧州市第二幼儿园、梧州市交通幼儿园、梧州市城建幼儿园、梧州市夏郢镇中心幼儿园 | 梧州市工厂路小学、梧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梧州市振兴小学、梧州市中山小学、梧州市夏郢中心小学 |
北海市 | 北海市 | 北海市机关幼儿园、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 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海市实验学校、 北海市海城区第二实验小学 |
防城港市
| 东兴市 | 东兴市东兴镇中心幼儿园、东兴市幼儿园、东兴市马路镇中心幼儿园、东兴市江平镇中心幼儿园 | 东兴市第三小学、东兴市华侨学校、东兴市马路镇中心小学、东兴市江平镇中心小学 |
钦州市 | 钦南区 | 钦州市第一幼儿园、钦州市第二幼儿园、钦州市实验幼儿园、钦州市钦南区第一幼儿园 | 钦州市第三小学、钦州市人和小学、钦州市实验小学 |
贵港市 | 平南县 | 平南县平南街道第一幼儿园、平南县平南街道第二幼儿园、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幼儿园、平南县大安镇中心幼儿园 | 平南县平南街道中心小学、平南县平南街道第二小学、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平南县大安镇中心小学、平南县官成镇中心小学 |
玉林市 | 玉州区 | 玉林市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实验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华商幼儿园 | 玉林市玉州区第一实验小学、玉林市玉州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林市玉州区第五实验小学、玉林市玉州区城南实验小学、玉林市玉州区廻龙小学 |
贺州市 | 八步区 | 贺州市幼儿园、八步区幼儿园、八步区育才路幼儿园、八步区城东幼儿园 | 贺州市太白路小学、八步龙山小学、八步实验小学、八步区城东实验小学 |
此次公示的名单,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推荐,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从5月17日起公示,公示期为7日。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10个设区市,共拟评出12个自治区幼小衔接实验区,其中南宁的青秀区、江南区,桂林的荔浦市、叠彩区拟列为幼小衔接实验区,其余设区市也均有1个实验区拟入选。
以南宁市青秀区为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南宁市第一幼儿园、南宁市第四幼儿园、南宁市吉祥路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拟列为自治区幼小衔接试点园。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南宁市南湖小学、南宁市柳沙学校、南宁市红星小学、南宁市吉祥路小学等5所学校,拟列为自治区幼小衔接试点校。
今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幼儿园和小学教育分离、衔接意识薄弱、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首次提出了幼儿园与小学“双向衔接”,减缓衔接坡度,为小学和幼儿园科学平稳过渡提供了更为明晰的指南。
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将以县(区)为单位确立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分层推进。
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幼小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
指导意见提出了五条主要举措,主要包括:
对幼儿园,要求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
对小学,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
对教研部门,要求建立幼小联合教研制度,指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与研究;
对家园校合作,要求幼儿园和小学建立家园校共育机制,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积极配合做好衔接;
对教育部门,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持续治理。
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