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司法局“三个依托”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

  兴安盟司法局

  “三个依托”提升行政复议

  案件审理质效

  兴安盟司法局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依托听证审理

  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对重大、复杂的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依托行政复议智慧化,提升行政复议全面实质审查质效。2021年11月30日,兴安盟司法局采用听证审理一起申请人不服某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上,听证人员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多个层面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办案人员对存疑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现场询问。2021年7月至2022年底,共采用听证方式审理案件7起,占办理行政案件总数的30%,有效的提高了行政复议办理效能。

  依托搭建沟通平台

  推动矛盾纠纷调解

  督促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5起,当事人均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实现了案结事了。2022年8月,兴安盟司法局在办理的一起行政征收补偿案件中,牵头召开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会,积极联络申请人、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行政机关与申请人搭建平台,双方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自愿达成和解,签署了行政复议调解书。申请人当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得到成功化解。

  依托行政复议决定释法说理

  规范源头行政行为

  针对不同类型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特点,对案件办理中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规范审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依法予以维持,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等影响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坚决予以纠正,作出撤销的行政复议决定,并视情况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决定。2021年7月至今,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已办结25起,作出维持决定9起,撤销决定6起(其中4起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撤销决定占比为24%,对行政行为起到了充分的监督作用。办理案件类型涵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财政、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部门。

  原标题:《兴安盟司法局“三个依托”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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