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双方企业各执己见,看执行法官如何一周内定纷止争
“因为你公司提供的不合格的机器部件,影响了我公司的正常生产,损失我还没跟你算呢!”“当初你们同意扣除部件成本和人工费后再退款,现在却要求我们全额退款!你们不守信用!”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间激烈的争论,让调解室内的气氛十分紧张。“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得到履行,但我觉得你们可以用温和的方式解决该案。”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为争吵按下了“暂停键”。日前,贵溪法院结合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年”专项活动相关要求,成功执结一起双方矛盾较大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订购部件引诉讼
2020年9月,申请执行人企业某金属公司与被执行企业某科技公司签订《订购合同》,约定由科技公司为金属公司提供机器部件,双方约定了订购价格及具体条款,金属公司向科技公司支付了货款定金23万余元。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按约提供了机器部件并派遣技术人员上门安装。由于科技公司供应的机器部件存在质量问题,金属公司要求退换货品。科技公司同意退货,但表示需在定金内扣除部件成本及安装时的人工费。双方曾短暂达成一致意见,但其后因对科技公司主张的扣除金额不满,金属公司对科技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科技公司向金属公司退还货款定金23万元并赔付违约金3万元。因判决生效后科技公司拒绝履行退款义务,金属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法理并用止纷争
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依法冻结了科技公司银行账户并对其名下资产采取活封措施。为督促科技公司主动支付执行款,执行法官紧密结合服务保障全省双“一号工程”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在暂未对科技公司采取失信惩戒的基础上,数次上门对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阐释执行政策和法律后果。因双方对退款金额存在严重争议且坚持各执己见,为有效定纷止争,执行法官连续搜集了多起类似涉企案件,采用剖析案例的形式向双方法定代表人讲清法律规定、人情事理、利害关系、维权要点,积极引导双方理性处理矛盾。经执行部门全力调解,金属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并将应退定金降至20万元,科技公司一次性付清执行款。该案从启动调处到成功执结耗时不到一周。
执行法官说
在执行案件中,当事双方均应正视各自责任和义务,设身处地的为对方考虑,在法理范围内妥善对待矛盾和争议,让维权和兑付变得更有温度,共同营造良好执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