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期间,泰安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对外错时开放
记者 郭健
4月23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泰安市强力推进停车管理重点工作,持续加强节假日期间景区周边的停车秩序管理,其中,全市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对外错时开放共享;景区周边新增10条道路设置临时停车路段,允许车辆在法定节假日、沿道路两侧单排顺向停放。
在全市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对外错时开放共享。为贯彻落实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动员会议精神,加快补齐泰城停车服务短板,发挥现有停车资源潜力,缓解停车资源供需矛盾,聚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免费对外错时开放共享。
全市除涉密及特殊安保要求的单位、存放危险物资的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和医疗卫生单位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均要对7座以下小型汽车免费对外错时开放共享。
开放共享时间原则上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停放时间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前一天的19:00至第一个工作日7:00;每日进入停车场时间为22:00前,并于第一个工作日7:00前离开停车场;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已开放共享停车场的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临时取消对外开放,并提前公开告知停止和再次开放的时间。
加强智慧停车监管平台建设。根据《泰安市停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统筹实施泰安市停车管理相关工作。建设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将静态停车数据与大数据分析技术结合,有效整合停车设施资源,完善资源管理及配置体系,实现对全市停车设施的监管服务,为城市静态交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利用“泰山易停”小程序,把停车信息、导航、缴费等便民服务融为一体,共享停车设施使用信息,为市民提供行车规划、停车诱导等服务,促进停车资源供需的快速匹配,实现城市停车资源的有效整合。
增设道路临时停车路段。为积极应对泰山景区旅游高峰,聚焦来泰旅游车辆停放的“刚性”需求,停车管理工作专班通过历史交通状况分析,结合道路通行规律和群众出行需求,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管理方式,研究确定在景区周边新增10条道路设置临时停车路段,允许车辆在法定节假日、沿道路两侧单排顺向停放,补充扩增道路临时停车容量,以有效解决景区周边停车难题,缓解城市主干道路交通压力,最大限度保障市民游客的停车需求。
(一)新增道路临时停车路段分别是:
1、岱宗大街(虎山东路-岱道庵路)道路两侧
2、擂鼓石大街(红门路-金山北路)道路两侧
3、温泉路(擂鼓石大街-环山路)道路两侧
4、虎山东路(擂鼓石大街-环山路)道路两侧
5、青年路(东岳大街-岱宗大街)道路两侧
6、普照寺路(擂鼓石大街-环山路)道路两侧
7、迎胜东路(龙潭路-西首小区门口)道路两侧
8、科山路(擂鼓石大街-迎胜路)道路两侧
9、望岳东路(艺术中心门前路—望岳东西路交汇处)道路东侧
10、望岳西路(望岳东西路交汇处—天平南街)道路西侧
(二)旅游高峰期“旅游大巴”道路临时停车专区,分别是:
1、望岳东路北段道路两侧(擂鼓石大街以北,环山路以南)
2、望岳西路北段道路两侧(东岳大街以北,环山路以南)
3、望岳东路中段道路两侧(泰山大街以北,中兴北街以南)
4、望岳西路中段道路两侧(泰山大街以北,中兴北街以南)
下一步,工作专班还将加强信息调研并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对旅游大巴停放的管理工作,研究论证增设旅游大巴专用停车场和摆渡车等工作事项,为游客出行“最后一公里”提供优质服务。
对外地游客实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轻违免处、首违免罚”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对外地游客建立“轻违免处、首违免罚”清单,对未引发交通拥堵、未造成交通事故、不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施行“轻违免处、首违免罚”政策。对以下6种情形施行“轻违免处”:一是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二是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交通安全的;三是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四是未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按规定停车的;五是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六是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行驶的。对因道路不熟、主观无故意实施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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