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获得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4.5亿元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公布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入围名单。松阳县成功入围省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第一档,获得每年1.5亿元合计4.5亿元专项激励资金。

  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推动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项目,加快构建低收入农户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松阳县上一轮2020-2022年区域协调政策2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17.73亿元,区域协调资金投入4.5亿元,带动社会投资5.01亿元,政策实施取得良好成效。12项专项激励政策绩效指标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下一步,松阳县将紧密围绕新一轮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专项激励资金绩效作用,推动松阳县农业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23〕3号),经竞争性评审并公示,现将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列你市、县(市)“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纳入2023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支出时按实际支出内容分别列报相应的支出预算科目。

  各地要围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目标要求,结合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分配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县(市、区)

  补助金额

  1

  苍南县

  1.5

  2

  文成县

  1.2

  3

  泰顺县

  1.5

  4

  三门县

  1.2

  5

  仙居县

  1.5

  6

  衢江区

  1.5

  7

  江山市

  1.5

  8

  龙游县

  1.2

  9

  开化县

  1.5

  10

  龙泉市

  1.5

  11

  青田县

  1.5

  12

  缙云县

  1.5

  13

  遂昌县

  1.2

  14

  松阳县

  1.5

  15

  景宁县

  1.2

  合计

  21

  

  区域协调资金助推食用菌、高山蔬菜等特色产业发展

  

  区域协调资金助力发展茶产业

  

  区域协调资金助力打造强村富民共富工坊

  

  区域协调资金助力粮食绿色高效生产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