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教育部的一封信——关于教育管理的一点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之前发表了几篇个人关于教育的两篇文章,均引起20万+ 的阅读量,在评论中,很多人说到,只提到了问题,未,为提供解决方案,今天有空,把自己对教育的一点理解和建议,进行整理,望批评指正。 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励恒教育说”。


1、 提高待遇,明确的“最低教师工资标准”

不设置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的模糊标准。全国一条线,明确的”教师最低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高于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标准。(比如全国不低于8000)

同时要考虑两个因素,第一,越艰苦的地方,要增加工资,比如山区,比如农村。而且标准要是明确的,全国明确的标准,不是描述性的模糊标准。 第二,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教师最低标准,无论是因为所谓的经费,或者是管理失误等等,低于最低标准者,管理人员,一律就地免职。不得为低于教师最低工资,有任何“借口”。保障老师的“社会地位”和“生存地位”

可以把教师工资标准当成政绩的一部分。 设置“全国教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增加教育补贴。补贴的多少,可以向之前“GDP”评价标准一样,补贴的多的,可以适度进行政绩表扬。目的就是让当地更重视教育。但前提是,教育要用在软件方面,不要再盖高楼了。高楼不是教育。

教师也需要生活,也需要尊严,靠劳动收入,应该得的社会承认。

2、 取消职称评定的数量指标,不限制数量,用“普适性”指标。

(本人原建议,取消教师职称制度。即使不取消,也得改变)。

如果不取消教师职称评定的制度,也得改变制度。 把职称评定数量取消,设置全国“明确的、统一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符合标准者,一律通过考评。这样,老师追求的是自己的标准,而不是去抢占别人的职称名额。

3、 设置“非原则性惩罚”和“原则性惩罚”

非原则性惩罚,指的是,老师为了孩子,在教育过程中,无法掌握明确的程度,而出现的一些“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这些事情,必须以保护老师为前提,进行的”象征性“惩罚。毕竟老师是为了孩子,为了教育,为了工作负责,而出现的意外,不是主观故意。这是处罚的量的问题,不是性质的问题。所以必须得对老师进行保护。

典型的例子有:体罚孩子,比如打手过多的例子。 批评孩子后,孩子“出走”,或者“出事”,等。

以上例子均为,老师为了教育,只是程度不好掌握,所造成的“意外事件”。不得对老师进行实质性惩罚。

原则性惩罚,是老师明确违法了法律和老师的职业原则。必须进行“从重处罚”。

比如,“强奸”,“扇耳光”,“拳打脚踢”,“语言侮辱”等等。这些行为,已经属于违法,必须严厉处罚,并且要从重处罚,因为老师的过错(这些都是违法过错),对学生的一生会造成严重影响,而且有可能对一批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影响后果比较严重,所以必须从重处罚。

4、 保护老师的正当“教育权利”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也就是个别学生违规、违纪,已经超过了“语言无法教育”的程度,就必须得进行“适当的体罚”,比如罚站,打手等不影响身体,象征性的惩罚。这才能是完整的教育。 老师没有了惩罚、惩戒权,就等于,医生没有了“紧急处理权”。碰到问题,老师要么自保不去管理,要么为负责任,而“违规”,会让老师处于两难境地,很为难。

国家需要明确老师的“惩罚红线”。 什么处罚,是合理的,什么惩罚不合理。合理的惩罚,国家要对老师进行保护。不得因为个别家长的“溺爱”,而让老师对其他学生的教育变得畏首畏尾。

5、 一切教育管理者,从一线教师中选拔。

教育管理者,必须得从一线教师中选拔。不得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现象。不然会出现,原来是XX局长,明天一提拔,变成教育局长,然后把盖房子的思维,修路的思维,经商的思维,用在教育身上,然后对老师进行“管理、指导”。试想一下,这样能是科学的教育吗?

6、 设置教育岗和管理岗

设置教育岗,主要就是教师群体,进行教育教学工作。除了党建工作,因为牵扯到宣传我国的大政方针,必须进行参与党建工作。除此之外,一切非教学工作,教师不必参与。也不能要求老师参与。现实中,老师的教育教学已经是“附属工作了”,核心都是各种会议,各种表格,各种实验,各种活动......这占用了老师太多的时间了。

设置管理岗。主要指管理何后勤等配合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从一线教师中进行选拔,而且要求至少两年以上教学经验。

管理岗做好教育教学的配合工作。像现在实际中的扶贫、会议、活动等,不必要求老师参加。各司其职,老师才能安心教书。

7、 所教所考。不允许出现”所教非所考“

现在的幼升小、小升初,普遍出现,考“奥数”,考所谓的”奥语、奥英“。都是小升初”超纲考试“。造成老师很被动。不讲吧,对家长无法交代,家长也误以为老师不讲,下课讲(上课不讲、补习班讲,纯属无稽之谈,是极个别人的私自行为,不具有普遍性,被某些媒体和个别人夸大了而已)...... 因为小升初要考呀!讲吧,教材中没有,就属于超纲,但是学校内部考试,又不考这些,对老师的教育评价也起不了作用。

所以,老师在学校的教育,也处在“两难境地”。 讲与不讲,都要得罪人,都不好处理,所以,老师群体,才是普遍的”精神分裂症“群体,整天处在矛盾当中,只要一开始上班,就面临“左”和“右”的问题,没有中间道路。这对祖国未来的教育,非常之不利。

小升初考的内容,学校教材中都是没有的。造成所教非所考,所考非所教

8、 教师的后备保障和储备。

很多人,是工作后,才发现非常喜欢教育职业。本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不是所有报考师范专业的人,都是喜欢教师职业的人,是称职的老师。很多报考师范专业的人有自己的特殊目的。也并不是所有“非师范”专业的人,就不是好老师。

国家要从两方面进行“优秀教师储备”。

第一,从师范专业中,要淘汰一些,不合格,不喜欢教师职业的人。

第二,用规划,从其他行业中,选拔有理论,有经验,有兴趣的优秀人员,进入到“教师行业中”。不知道注意到这样的现象没,那些在市场上高价值的“讲师”,讲课水平都很厉害。那为什么不通过某些方式,把这些优秀人员,进行培养,吸纳到教育行业中呢?当然,要注意这些人员的价值导向问题。只要价值导向正确,这些人的教育水平是相当高的。

第三,给其他行业的高水平人员,提供一个“能参与教育的机会”,而不一是一位用“证书”去限制优秀人员。举个例子: 在建筑公司里有多年经验的高级工程师,这些人员有经验,有技术,懂管理,懂理论。那就可以邀请这些人员,进入到建筑类专业学校讲课。那学生学到的才是真知识。而学校教建筑工程的老师,往往都是理论工作者,实际经验是比较缺乏的。

(其实本人更倾向于,法律要求必须,社会上的高级职称者,也就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理论的高水平人员,法律要求必须每年到对应专业学习义务讲课。把这些高水平人员的价值发挥到最大。而不是让“砖家”讲课。)

9、 教育的“二十年”整体规划。

教育是百年大计,急不得。也不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能解决得了的问题。

必须对教育,从一年级,到大学毕业“的”二十年“教育整体规划。不能出现,某地换个领导,马上就是新政策,“新气象”。这不符合教育规律。

至少从两方面进行加强:

第一,必须进行人格的整体教育观。

也就是从一年级到大学,必须有人格教育的内容,而不是通过教材,通过“考试”来判断“人格价值观水准”,应该设计通过行为,来判断“人格价值观的水准”。哪怕是行为作秀,至少也是,知道真善美的行为体现,知道什么是对的,才叫作秀。 否则就会出现在作文中,用撒谎的方式,进行”捡到一分钱,交个警察叔叔,或者扶老奶奶过马路的” 撒谎作文。

第二,必须进行习惯的整体规划教育观。

从一年级开始,应该培养什么习惯,一直到大学毕业,应该有什么“必须的”良好行为习惯。这些也需要整体规划。而不是让老师把这些习惯培养的内容,布置给家长。因为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习惯培养,老师把任务交给家长,很多的家长会认为是老师不作为,让老师的好心,处在尴尬境地。如果教育部能统一进行最基本的“习惯规划”,那实施起来,就很容易了。 但是,这一点要千万注意,不要陷入“形式主义”当中。

教育不只是分数,还有价值观,习惯、情怀,健全的人格......

10、 教育用地为永久用地。

中国的文化,其实就是农业文化,怀旧文化,故乡(家乡)文化,修身和情怀文化。

一所学校,他的名字,他地方,是一个学生的永久记忆。是一个人情怀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教育用地必须设置成“非国家需要不能拆、不能搬”制度。 一切非国家需要,学校不得拆迁,不得改名,不得搬迁。确有需要,须经教育部同意或者国务院同意。

这样,给学生一个留存情怀的地方。这对教育价值也很大。 比如,以前没好好念书的人和好好念书的人,可以给孩子讲在学校的经历,以前的学习生涯。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价值。 因为现有农村拆迁问题,已经打破了普通人从小到大的”物理关系纽带“。很多人已经找不到儿时的玩伴。 一所不变的学校,就是沟通的纽带。不要把学习只当成是一个教学的楼房。实际上学校是一个人成长的第二个值得回味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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