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少数民族加分最新政策(较为合理篇)

  自贵州不合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广为人知后,整理了全国各省份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以下省区都是算比较合理的,较为欢迎汉族的。

  华北地区

  1. 北京

  1.1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1.2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天津

  天津2023年开始省内少数民族不加分,从边疆转学过来允许加分

  天津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如下: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由各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办”)审核。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立功的证书、证章,由各区招办审核。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户口页、退役证书,由各区招办审核。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增加1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或侨方父母身份信息(其中,在我市认定的归侨提供《天津市归国华侨证》,外省市归侨提供外省市侨办出具的归侨证明,华侨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或认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公证书)等,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自2023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5.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身份信息及工作单位信息等,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联络部审核。自2023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页,以及与考生同一民族的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页,由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集中审核后,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自2023年高考起,该项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面向本市所属高校投档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河北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非自治县不加分。

  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4. 山西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和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山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人数为0

  5.内蒙古

  内蒙古关于以上五个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改革分三步走:2021年至2023年,现有考生加10分投档政策不变;2024年至2025年,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2026年起,将自治区103个旗县(市、区)划分为A、B两类,A类地区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如满足高中阶段在同一旗县(市、区)内具有完整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满三年的“三统一”要求,保留加5分投档政策,B类地区考生不再加分。

  据了解,内蒙古A、B两类地区是根据国家确定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实施范围,综合考量全区各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教育发展水平划定。其中,A类地区包括19个边境旗(市)、33个牧业旗(市)和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中,剔除重复地区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盟市所在地和计划单列市,共36个旗(市);B类地区为其他67个旗县(市、区)。A类地区具体包括: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额尔古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扎鲁特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含乌拉盖管理区)、西乌珠穆沁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实施方案》明确,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取分值最大的一项,不累计加分;五类加分项目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符合内蒙古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参照执行。

  一是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投档不变;二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投档不变;三是从2021年起,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20分投档;四是从2021年起,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五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等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根据“保留并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和条件,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等原则作出调整。

  东北地区

  辽宁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考生统一考试总分加5分,由高等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开始,统一考试的考生总分将增加4分,各高校将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录取。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远、丰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统一考试中,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5分,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开始,统一考试的考生总分将增加4分,各高校将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开始,取消高考加分政策。

  毕业于“双语”教学民族中学的朝鲜族、蒙古族考生,统一考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我省所属高校时使用。学院和大学将审查并决定是否录取他们。从2023年高考开始,高考加分政策将被取消。

  4、烈士子女考生统一考试总成绩加20分。

  5、自雇退休士兵统一考试总分加10分;获得二等功勋以上或者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统一考试总分可以加分20分。

  6、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参照士兵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7、根据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诚信联合激励制度,凡获得5A级青年志愿并符合相关院校要求的,将在与其他候选人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同时,满足两个以上附加分数和文件政策的候选人不能同时满足两个以上附加分数和文件政策。他们只能享受得分最高的那一个。

  辽宁省高考招生优惠政策

  (一)在连续自愿申报的一批中,牺牲服役的军人子女、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扎在国家指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军人子女,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岛屿20多年,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1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飞行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最高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子女、在船舶上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航空航天和核相关岗位工作满15年的军人子女、退役残疾军人子女,对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并符合相关院校备案要求的,给予优先考虑。

  (二)退出军队现役的候选人和申请高等学校、参加统一考试并符合有关高等学校备案条件的残疾人警察,在与其他候选人同等的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三)公安英雄、公安民警在一级至四级因公殉职、因公致残的子女申请普通高等学校入学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和因公殉职残疾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和优待工作的通知》(公证[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

  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宣布除户籍、学籍、实际就读情况能够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黑龙江唯一少数民族自治县)的高中实现“三统一”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外,其他已成为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将逐步在2023年高考取消。

  新政:自治县的蒙古族学生蒙授停课,本身黑龙江少数民族比例也不是很大。

  .吉林

  8.1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州三县,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不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本民族考生,加5分,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2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最新政策:延边朝语教学停课

  华东地区

  9. 山东

  9.1 无。

  10. 江苏

  无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浙江

  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 2024年起调整为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值不变,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须在景宁畲族自治县; 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2.浙江省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 2024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3.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地方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3分,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2024年 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外来少数民族2019年开始就已经不能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12. 上海

  12.1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上海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召开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第五次新闻发布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胡雨生称,自2022年起取消针对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安徽省省属高校招生。

  西北地区

  . 陕西

  22.1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甘肃

  最新政策:自治地方的汉族可以加分。

  西南地区:

  西藏

  29.1 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29.2 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四川

  28.1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8.2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28.3 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8.4 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华南地区:

  广东

  19.1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9.2 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普通类民族班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类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

  19.3 报考其它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19.4 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民〔2005〕7号)的规定,在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

  海南

  21.1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21.2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学校,加10分。

  21.3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满五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所在市县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满三年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在报考省内学校时,加5分。

  21.4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去年底,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实行3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加5分不变,自2023年开始不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