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23太原尖草坪区、迎泽区、晋源区等初中招生政策公布

  

  

  尖草坪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各初中学校服务片区范围。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稳妥推进的原则,探索在坚持划片入学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由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优先录取。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纳入初中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入学条件

  (一)凡完成小学阶段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向区教育局备案。

  (二)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小学毕业证。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二)本区入学办法

  1.“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学区对口”入学办法。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3.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入学办法

  (1)户籍在摄乐村、三给村、营村和芮城村的原住民小学毕业生,符合“双籍一致”且“人籍一致”要求的(即户籍在三给村、摄乐村、营村和芮城村,学籍在三给小学、摄乐小学、区第五小学、芮城小学,且必须是2022年10月资格审查后公示的在以上四所学校就读的本村原住民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志愿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摄乐小学、三给小学、区第五小学和芮城小学四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报区教育局审定。符合条件的,全部直升。

  (2)直升后的剩余学位,柴村片区的9所小学和汇丰片的6所小学,符合“双籍统一”(即学籍在15所小学:摄乐小学、三给小学、区第五小学、芮城小学、呼延小学、西张小学、杨家小学、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双语实验小学、兴华街第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学、大东流小学、一流小学,户籍在尖草坪区,学籍和户籍变动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30日前) 且现在本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摄乐小学、三给小学、区第五小学、芮城小学已经直升的除外),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志愿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15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审定。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中直升后的剩余学位数时,全部安排入学,超出招生计划中直升后的剩余学位数时,电脑派位、随机录取,一次性补足。

  所有升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的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具体分配办法: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不得择校;三是汇丰片、大同路片和尖草坪片区内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六)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区实验中学片区内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适当扩大招生范围,面向全区招收需寄宿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8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2.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所属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将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四、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初中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三)报名时间

  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四)报名办法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初中”。

  (五)录取办法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备直升本校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该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并报本校志愿。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尖草坪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为保障我区每一名适龄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确保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现将我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范围公布如下,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一、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傅山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直升傅山学校初中部;西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二中学校:新城小学校、北固碾小学校、赵道峪小学校及新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三中学校: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第五小学、呼延小学校、西张小学校、杨家小学校、芮城小学校、摄乐小学校及三给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五中学校:科技实验小学、东方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六中学校: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岗北小学校和宇文小学校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上兰中学校:上兰小学校和土堂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校: 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岗北小学校和宇文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校:阳曲小学校、皇后园小学校、黄花园小学校、峰西小学校、歇子寨小学校、岗底小学校和河底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汇丰中学校:第三实验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双语实验小学、兴华街第二小学校、第六实验小学校、大东流小学校及一流小学校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一中学校:七平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校、大同路小学校、翠馨苑小学校、恒大名都小学校、恒大御景湾实验小学校和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校、兰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二、学区对口入学

  区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实行学区划片入学。

  1.迎新街片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新华西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兴安苑社区、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社区、青山苑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零散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2.汇丰片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3.尖草坪片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迎泽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晋源区小升初工作通告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登记、对口直升、多校划片等相对就近方式入学。

  (二)学位限定原则

  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原则

  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的原则,多孩子女可同校就读同一所公办学校。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原籍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采用多校划片或直升入学的办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结合行政区域和地理位置,划分毕业小学校对应初中学校为南、中、北三个片区,三个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初中部、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招生办法另外分别制定,参照文件具体内容执行。

  (一)片区划分

  1.南片:

  毕业小学16所: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龙兴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姚村中学、晋祠一中、晋祠二中。

  2.中片:

  毕业小学15所: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对应初中4所:区实验中学、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晋源二中、太原市六十四中。

  3.北片:

  毕业小学8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区第六实验小学校、区第十二小学、金胜中心校2所、金色摇篮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金胜学校初中部、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三中。

  (二)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1.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学籍适龄少年(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2.晋源区拆迁户子女入学: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未完成整村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入学申请、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按照实际居住信息,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填报就读初中,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3.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4.晋源区学籍、晋源区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未申请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可按照毕业小学对应的初中片区填报志愿(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三)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1.属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原住村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要求均可报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七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户籍、学籍一致的晋源区第十小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剩余学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录取完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在西起环湖东路(新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北起龙城西大街,南至蒙山街范围内,学籍在晋源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剩余学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1.学籍属区实验小学,户籍属晋祠镇小站村、小站营村、晋源街道南城角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北街村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名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2.录取完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学籍属区实验小学,户籍在晋源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五)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长兴南街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具备晋源区范围户籍和学籍的泰瑞城、太行悦泉苑、绿地城、当代城MOMA小区业主子女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3.录取完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具备晋源区范围户籍(居住证)或学籍的泰瑞城、太行悦泉苑、绿地城、当代城MOMA小区业主子女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六)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一电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对应片区内毕业生均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七)其他情况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子女入学。

  4.具备寄宿条件,且符合寄宿制学校安全要求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5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外籍学生的晋源区实验中学,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阳曲县教育局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市教育局“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控辍工作清零;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接受义务教育。经我县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按县教育局规定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全县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含民办)严禁以考试、测试、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阳曲县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   长:荣素青 

  副组长:薛宇卿 刘俊林 康理锋 张建军 王戊中

  成   员:冯利勇 路志敏 魏晋军 郭元珍 张全贵 刘志刚 胡俊青 董素珍 薛改荣及各中学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

  县直中学、乡镇中学、首邑学校、民办中学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等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二中(不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三中(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之后,再由县初中教育集团分配校区。县直3所小学毕业生已于5月中旬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入学志愿填报,不再重新填报志愿。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泥屯、凌井店、东黄水、西凌井、杨兴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含太忻经济区生源),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含青龙新村、龙城首府生源)。

  3.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全县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的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本县公办小学毕业拟就读本县公办初中的学生无需进行系统注册及填报。

  4.8月1日—8月8日,乡镇初中首邑学校和侯村中学组织新生报名和对口直升工作,乡镇对口直升阳曲三中的学生到阳曲三中登记备案。

  5.8月1日—8月8日,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公办初中、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本县乡镇小学毕业不对口直升公办初中等学生,请务必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同时,凡去民办初中就读或去外县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6.各中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摇号分配,由县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7.县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人数不达或超过招生计划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其它情况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相对应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学校要做好送教入户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3.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7月10日 8:00--7月14日 18:00。

  (2)报名办法: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

  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一)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APP登录入口 :在“我的太原”APP 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

  (二)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初中”。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4.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8月1日,县教育局将组织超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公布派位结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

  5.民办初中学校须在8月2日-3日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县教育局于8月4日-5日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8月8日-13日,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及民办小学毕业生返公办就读学生等,给予公办学位,学生不得择校。

  6.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7.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3年太原市自愿选择XXXX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阳曲县教育局审核。

  8.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9.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学籍或户籍在我县的小学毕业生,如确需在我县公办初中就读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需提高政治站位,将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小升初入学实行均衡编班,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公示公开

  2023年7月8日通过县教育局、学校及阳曲县政府网、阳曲电视台、“今日阳曲”、微信公众平台(“阳曲教育”现更名为“晋阳杏坛”)等渠道或媒体进行政策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各学校要设立咨询接待办公室,咨询解答并处理有关问题,并要向广大学生及其监护人宣传我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学生家长针对子女的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学校。严禁学校和教职工以不同方式对全县招生政策进行歪曲性、误解性、煽动性宣传,对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规范学籍管理

  县教育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发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县教育局将阳曲县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相关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入学条件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教育局及学校需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

  (五)严格执纪问责

  县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规定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9号)和《阳曲县教育局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阳教发〔2023〕12号)。加大属地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确保小升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充分发挥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作用,派驻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对派驻民办学校招生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学校虚假宣传,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县教育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2023年阳曲县小学

  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8日:出台公布《阳曲县教育局2023年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7月10日—8月13日:县教育局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一)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全县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的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二)8月1日—8月8日:

  1.乡镇初中首邑学校和侯村中学组织新生报名和对口直升工作,乡镇对口直升阳曲三中的学生到阳曲三中登记备案。

  2.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公办初中、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本县乡镇小学毕业不对口直升公办初中等学生回县教育局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同时,去民办初中就读或出外县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回教育局登记备案。

  (三)8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四)8月2日—8月3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五)8月4日—8月5日:县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六)8月7日,给本市跨县(区)统筹安排学生发确认信息,登录系统进行二次确认。

  (七)8月8日—8月13日: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公办初中录取情况。

  三、8月14日:县教育局汇报初中招生情况。

  四、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五、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六、8月28日:开展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清徐县2023年初中入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清徐县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

  根据省市级文件精神,我县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我县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我县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根据省市要求,我县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清徐县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县小学就读且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四、报名办法

  2023年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1.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2.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3.电脑端: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初中”。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五、规范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不做虚假宣传,要规范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由家长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3.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县教科局统一组织。

  4.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

  5.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6.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3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县教科局审核。

  7.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有本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县小学毕业生,由县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8.任何未经教科局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9.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反规定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按照规定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违规“掐尖”招生备案,变相借读等行为发生。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录取学校双方责任。

  娄烦县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并教基〔2023〕4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小学毕业学生全部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不得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学校划定片区,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安排为主。

  (二)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同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各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班容量管理制度和均衡编班制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能超过50人,均衡编班务必使用太原市均衡编班系统,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报名对象 具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县户籍和外地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须知1.全县公办初中实行划片入学,有意选择太原市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可网报太原市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不得报跨设区的市的民办学校。

  2.公办初中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各小学毕业生须根据自己所在片区到服务片区初中学校报名登记,本县户籍小学毕业学生报名时提供带《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本》《房屋所有(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县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4月30日前办理)原件和复印件》和《小学毕业证》。

  四、入学办法

  (一)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公办初中实行划片入学,具体学区划分为:

   娄烦县第二中学服务范围:静游镇中心校、娄烦镇中心校、杜交曲镇中心校所属小学毕业生入读娄烦县第二中学;县城北区(涧河以北)、县城南区(涧河以南)阳光西路以东片区小学毕业生入读娄烦县第二中学。娄烦县第二中学初一年级2个班设在娄烦中学,由娄烦中学统一管理。

  娄烦县君宇实验学校初中部服务范围:娄烦县君宇实验学校初一年级2个航天实验班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生;剩余200个学位服务县城南区(涧河以南)阳光西路以西,八一路以东片区和大夫庄村(在底户)。

  娄烦县尖山学校初中部服务范围:马家庄乡中心校、天池店乡中心校、米峪镇乡中心校、娄烦县尖山学校小学部所属小学毕业生入读娄烦县尖山学校初中部;娄烦县城小学毕业生也可根据尖山学校初中部学位空缺情况选报尖山学校。

  2.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残疾儿童,可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若家长愿意,也可联系市里的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体局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4.属于本县户籍的外返小学毕业生,由县教体局根据户籍和现家庭住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

  5.凡跨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择校。

  6.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7.入学安排:

  7月10日—7月14日:乡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直接报名,县城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自己所在片区服务初中学校报名。本县户籍的外返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直接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登录“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也可选择到县教体局进行现场报名。

  7月15日—29日:县教体局与各初中学校整理数据进行信息比对。

  8月8日—13日:县教体局根据县直初中空缺学位情况,安置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

  8月23日:初中学校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8月28日:初一新生均衡编班。

  (二)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民办初中报名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一)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从严规范学籍管理。县教体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期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

  (三)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县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县教体局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组织新生入学期间,学校是第一责任单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从“讲规矩,有纪律”的高度精心组织、阳光操作,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工作要求,确保新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入学安排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违反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定而擅自突破本校招生规模和班容量,严禁以文化考试形式确定学生入学资格,严禁设立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借招生谋取私利或向家长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

  (三)营造良好氛围。县教体局将通过电视台、公众号、微信群发布公告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县教体局及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落实责任追究。各学校要主动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晰纪律要求,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政策,阳光招生运作,落实责任追究。凡属本学区内发生的有关招生矛盾和入学问题,要立足于自我消化,主动、及时妥善处理,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要严守工作底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和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古交市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8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4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8号)等法律政策精神和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古交市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市所有小学毕业生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提供公办初中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2021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为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2023年起,多孩家庭的家长可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和大孩就读学校学籍卡,自愿到教科局普教股申请在同一所公办初中就读。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多校划片入学”等免试就近入学方式,让全市适龄儿童少年上学不择校、不求人。任何学校不得采取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表彰奖励证书等作为入学的依据。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根据局务会研究决定,2023年我市所有小学毕业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初中学校。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古交市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招生纳入教科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教科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二、工作体制

  2023年我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古交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太原市教育局指导下,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各初中、九年制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二)报名办法

  1.手机端

  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四、招生计划

  1.核定招生计划:通过对小学毕业生情况的摸底,结合初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核定规模轨制及招生计划(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2.调整学区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我市初中学校布局实际,合理确定每所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各校学区范围见附件2、附件3),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享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3.控制班容量: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初中学校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坚决杜绝任何学校超班容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五、分配办法

  教科局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学校规模、地理位置、办学条件等因素统筹安排,分别实行“对口直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三种分配方式:

  1.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德慧智小学毕业生)直升入本校初中部。

  2.单校划片:六小、七小、八小、九小、十小、十一小、十二小、十三小及各中心校(镇城底中心校除外)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的初中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2。

  3.多校划片: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及镇城底中心校毕业生,按照附件2(古交市2023年小升初单校划片安排表)及附件3(古交市2023年小升初多校划片安排表)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采取划片学区对口入学方式安排。

  六、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1.外返学生: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小学毕业、需返回我市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在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学生不得择校。

  2.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就读于我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愿意继续留在我市就读初中,可享受和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学生不得择校。

  3.残疾学生入学:符合在普通初中随班就读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分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4.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教科局优先统筹安排。

  七、发放通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统一为2023年8月23日,新生报到时间统一为8月26日,各学校应结合实际开展好衔接教育。

  八、均衡分班2023年8月28日上午为全市初一新生均衡编班日。凡2轨以上学校均按要求实行均衡编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家长代表、教科局包联领导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同时第一时间公布均衡编班结果,并报送普及教育股备案。

  九、工作要求1.强化政治意识。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小学招生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舆论引导、风险评估、精心组织宣传,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升初招生入学相关工作政策,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我市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切实做好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严格落实责任。为认真组织做好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成立我市小升初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峰杰(市教科局副局长)

  副组长:闫志平(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股长)

  成  员:张建新(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副股长)

  李贝贝(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股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及教育股,办公室主任闫志平(兼)。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严格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做好小升初的各环节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3.严格公示制度。教科局及各初中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小升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4.加强控辍保学。乡镇(街道)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各学校要完善小升初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街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守工作底线。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教科局将对各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行严肃的追责问责。

  6.严格学籍管理。初中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完成初中学籍注册。对超计划、无计划等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各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对学校擅自招收未经教科局审核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7.畅通咨询渠道。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升初工作政策咨询解答,使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教科局咨询电话:0351--5214670

  

  

  

  

  温馨提示

   1.今年小学毕业升初中选择在我市公办学校就读,均需在7月10日—14日根据小学班主任指导填报初中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公办学校(重复填报无效,填报时间先后与能否入学无关,可以错时错峰进行填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优先安排符合条件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择校,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2.小学毕业生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社区、住址等要真实有效。

  3.全市小学生填报初中志愿期间,各小学校应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偏远农村小学毕业生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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