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总价合同中的综合单价?

  某EPC项目,已中标签订合同,合同约定价格形式是:中标价格作为暂定合同价格,结算时,在不超中标总价的原则下,由审计复核投标报价,最终以复核后确定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清单报价缺、漏项时不予调整。

  问题一:EPC项目正常是总价合同,这个总价合同该怎么理解?此合同是否属于总价合同?

  问题二、此EPC项目,是技术方案或初步设计后招标,所以施工图设计与技术方案或初步设计肯定有不一样的地方,所以招标清单和图纸是不一样的,有部分工程存在缺漏项,甲方不给结算缺漏项怎么办?

  本案中的EPC是一个假的EPC项目,项目中关于EPC的计价的约定极其模糊。中标价格作为暂定合同价格,意味着双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在协议书上写明的价格源于中标通知书,该价格并不是最后结算的价格,结算价格要脱离协议书中载明的暂定价格。结算时的原则是在不超过中标总价的前提下,也就是设置了一个最高限价。同时约定由审计来复核投标报价,作为一个经过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已经构成了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对当事人是有约束力的。现在投标报价由审计来进行复核,审计无论是改低价格或改高价格都会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实质上存在一个另行签订的合同,该合同价格与招投标时签订的合同价格不一致,这属于一种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被《招标投标法》第46条所禁止的。所以由审计复核投标报价做法是错误的。

  最后还约定以复核后确定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貌似这是一个单价合同,因为其采用的计价方法是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一种单价的形式,单价合同有很多种,包括平方米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以及我们正在用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一般配合清单计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这里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即将施行的《清单计价标准》中将合同价格分为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其中单价合同基本上仍然执行原来的清单计价模式。题目中说以复核后确定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显然这是一个单价合同。但后面又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清单的报价缺项和漏项时不予调整,这就涉及到工程计量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8.2.2条:“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在招标时,投标人投的清单是照抄发包人给定的清单的,当存在清单漏项,承包人仍然按照图纸施工,此时对于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就应该据实结算。题目中承包人原因造成清单报价缺项漏项的不予调整,在承包人已经对发包人提供的清单进行复核后,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就转嫁到了承包人身上,此时又形成了一种总价合同的计价模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第8.3.1条:“总价合同工程的工程量应按以下规定计算:1.除工程变更以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由于工程量清单缺陷引起工程量增减的,工程量不作调整;2.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按承包人完成变更工程的实际工程量确定。”在新的清单计价标准下,总价合同的错漏项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为新的清单计价标准要求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清单进行复核,将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责任转嫁到了承包人身上。

  所以回到案例,前面说以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后面说承包人对清单报价的缺项漏项负责,笔者认为这样的一种约定是非常矛盾的。单价合同的原则是据实结算,总价合同才会出现缺项漏项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总价合同的约定。在国家目前推行的《工程总承包示范文本》以及《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中就谈到了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第14.1.1:“除专用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根据第13条[变更与调整],以及合同中其它相关增减金额的约定进行调整外,合同价格不做调整。”所以原则上总价合同是一概不调的。总价合同可以调价的例外是变更,当发承包双方对《发包人要求》发生了变更,按照变更估价原则调整某一项的价格。除此之外,总价合同也不排除其中一部分据实结算,可以约定一部分工程不采用总价模式,不计入工程总价,将其单独的按照清单的单价方式计量结算,这种情况下需要特殊的约定。

  第二个问题,假定该项目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进行招标的,投标人投标的依据就是根据初步设计计算出来之的清单。投标人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来投标,此时就要区分到底谁对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13版的《清单计价规范》,在DBB模式下应该是谁出具的清单谁负责;但是按照《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清单的准确和完整应由承包人负责。即使由承包人对清单的准确和完整负责,也需要明确负责的价格对应的范围只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编制的清单。当承包人中标后编制的施工图与初步设计图纸不符,错漏缺漏项应该由谁承担?如果是一个总价合同,显然缺漏项也应该由承包人负责;但如果是单价合同,发包人应该对招标清单完整负责,所以应由发包人支付缺漏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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