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四川紧缺选调生待遇解密之南充

   优惠政策:

  第一条、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将所学专业、经历特长与市级机关工作需要、县(市、区)产业发展需求充分结合,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分配到最合适的岗位。

  第二条、市级机关和县(市、区)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根据单位实际和考生情况享受相应的住房优惠政策。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市直机关中层正职或县<市、区>直 机关、乡镇正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市直机关中层副 职或县<市、区>直机关、乡镇副职)。

  第四条、市委组织部建立选调生成长成才档案库,重点掌握一批经 过基层岗位锻炼,德才兼备、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选 调生,纳入市县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

  第五条、建立成长导师制度,为每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明确成长导师,承担思想作风引导、理论学习辅导、日常管理指导 三项职责,长期关注、持续培养,切实做好传帮带工作。

  第六条、积极采取轮岗交流、上挂下派、援藏援彝等方式,充分利用“薪火工程“契机,让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安全稳定等领域的重要岗位实践锻炼、健康成长。

  第七条、坚持好干部标准,把选调生作为基层DZ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县(市、区)科级以上职务年轻干部中,选调生要占一定比例。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选调生,可以破格提拔。

  第八条、将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工作与人才工作有机衔接,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会,及时关注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 并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