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余学位公布!聊城这些中小学可办理转学

  8月21日,东阿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15号)要求,经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中小学转学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转学年级

  小学二年级至五年级;初中二年级。

  二、转学条件

  (一)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家长,于8月22日——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携带《东阿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政办发[2023]15号)文件规定的城区中小学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户籍类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半年以上租赁备案证,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2、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 6 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电商还应提供近期3个月以上的商品销售的交易明细或发票等相关凭证);

  务工类:提供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半年以上租赁备案证,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学生家长携相关材料到拟转入学校申报,参加初审,逾期不予办理。证件材料审核合格后,予以安置。(二)审核合格人数小于所报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当审核合格人数超过所报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首先按照户籍迁入(居住证办理)时间进行录取,若仍有空余学位再按照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先后依次录取,因学位不足不能被录取,可申请调剂,调剂仍不能被录取的回原学校就读。

  (三)南湖行知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需要转学的东阿籍学生,可按通知要求申报办理转出事宜。

  (四)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4日;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证明材料,均截止到2023年8月(中间不间断满6个月以上)。

  (五)因招生(转学)导致同一家庭子女不在同一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申请转学,但需把学生从学位紧张的学校转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就读。

  三、空余学位

  四、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来源:东阿教育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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