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
1. 初试
考生须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2. 综合复试
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招生工作将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共同完成。
综合复试分为考前面试和考后复试。综合复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复试期间要进行资格审查。
(1)考前面试
1)日程安排
第一批次考前面试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月10日
第二批次考前面试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1月5日
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登陆“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线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sppm.tsinghua.edu.cn/)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下文)。
以上暂定申请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官网通知。
获得考前面试资格的考生需于参加面试前完成香港城市大学申请,相关流程将通过邮件通知。
2)提交申请
工龄满6年或以上并有丰富的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经验者可以申请考前面试。
考生须通过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线上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sppm.tsinghua.edu.cn/)提交考前面试申请,在注册后选择申请面试批次、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上传考前面试申请材料扫描件如下:
①个人综合自述(不超过1000字,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研究计划、职业经验与职业规划等,须签名);
②两封推荐信,推荐人须为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学者,或者相关行业内的资深专业人士;
③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④教育背景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⑤近6年内考生获得的主要表彰情况(附证书复印件);
⑥工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⑦其他自愿提交的材料。
注:资格审查环节将严格审查有效身份证、教育背景材料等原件。
3)考前面试安排
考前面试安排和结果将公布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MPA-EMBA招生信息栏。通过考前面试的考生将获得2024年MPA-EMBA预录取资格或预录取递补资格。
(2)考后复试
考后复试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举行,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及具体安排详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MPA-EMBA栏目招生信息。考后复试包括以下三类考生:
①初试成绩达到清华MPA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但未获得“预录取资格”或未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的考生;
②初试成绩达到清华MPA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但未递补成功的考生;
③初试成绩达到清华MPA复试线,未参加考前面试的考生。
3.录取
根据初试及综合复试的成绩,录取方式分“考前预录取”和“考后录取”两种:
(1)考前批次
参加考前面试并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A类),可直接进入拟录取程序。
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预录取递补资格的考生: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A类),在同批次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放弃或者初试成绩没有达到国家线(A类)的情况下,按照同批次获得预录取递补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功递补的预录取递补资格考生将进入拟录取程序。未成功递补的预录取递补资格考生,自动进入考后批次录取程序。
(2)考后录取
参加考后复试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通过考后复试的考生将进入拟录取程序。
以上拟录取考生在报考信息真实性复查通过后获得正式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与清华大学签署协议后,清华大学将于2024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将于2024年8月下旬入学。所有录取考生清华大学不予调档案或调户口,毕业不予派遣,无需转党团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