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9746名“无袍法官” 参审90余万案件

  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已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90余万件,他们便是被称为“无袍法官”的人民陪审员。10月9日,江苏高院联合江苏省司法厅,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五周年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侵害烈士名誉公益诉讼案

  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某小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淮安市消防支队水上大队城南中队副班长谢勇,在抢险灭火过程中不幸坠楼,壮烈牺牲,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被告曾某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的事实,该微信群共有成员131人,群内多人阅见曾某发表侮辱英烈言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随机抽取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生效判决认为,被告曾某利用微信群发表带有侮辱性质的不实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的事实,构成对谢勇烈士名誉的侵害。曾某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判决被告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人民陪审员发挥的参审作用

  参与审理本案的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分别是人民教师、电视台编辑、社区工作者、企业职员,来源组成较为广泛。合议庭组成后,人民陪审员迅速进入角色,积极履职。人民陪审员数次走访涉事社区,全面了解事发经过,广泛听取民声民意,将个人意见建议和征集到的群众看法进行整理,与法官深入交流,相关意见被合议庭列为庭审重点调查内容。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争议事实主动发问;合议时,人民陪审员从公众常识、公序良俗等方面作出独立分析判断,展现了普通民众看待烈士名誉侵权问题的视角,拓展了法官办案思维;判决书拟制完成后,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推敲斟酌、核稿校对,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修改意见,该案判决书被评为“江苏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该案判决后,人民陪审员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入校园、入社区、入企业,以案释法,积极影响身边群众,促进英雄烈士保护法深入人心,助推树立尊崇英烈、尊重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

  他们从哪里来

  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案入选“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截至目前,江苏全省人民陪审员已达19746人,其中男性占54.48%、女性占45.52%;高中及以上学历占91.88%。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13万余件、民事案件73万余件、行政案件5万余件。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性别比例、职业分布更趋均衡,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得以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健全人民陪审员 “双随机”选任机制。第一轮在常住人口大数据中,以年龄、学历等为基本要素按照1:8的比例抽取候选人。第二轮依托“公证摇号系统”“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在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正式人民陪审员。我省通过“双随机”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达总人数的83.69%,越来越多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同时,将“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作为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的有益补充。昆山市结合辖区台资经济发达、涉台人员较多的特点,选任全省首批台胞人民陪审员。南京、苏州、南通等地根据海事法院审判需要,选任了89名海事专业背景人民陪审员。

  他们如何深度参审

  据介绍,全省法院推进参审机制更完善,“无袍法官”敢于参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制度适用范围,不断优化参审机制,充分保障参审权利,着力破解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难题。推动实现广泛均衡参审,积极落实个案随机抽取,多地法院通过完善总库、建立分库方式,灵活开展随机抽取,解决好有关专业类案件和人民法庭案件适当参审问题。推动健全七人合议庭审理机制,选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采用“四名人民陪审员+三名法官”七人合议庭审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擅长事实认定的优势。推动完善实质参审机制,建立健全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指引提示制度,引导人民陪审员庭前查阅卷宗、充分参与庭审、全程参加评议,促进深度参审。

  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