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资讯】建立城市建设管理深度协同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会商首批主城区14大问题

近日,督督从召开的主城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深度协同会商会上获悉,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建立城市建设管理深度协同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协同解决首批主城区14大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切实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能级,提高群众对城市生活的满意度,聚焦解决当前城市“建、管”分离下暴露出的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等突出问题,在主城区层面,建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及张店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多方参与的深度协同机制。通过城管部门、属地、群众等多方深度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全过程,既增强城建重点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前瞻性,又增加后期管理便利性,真正把城市建设好、管理好。围绕精致精细、品质活力的目标,建立项目策划会、季度会商、不定期协商等机制,坚持项目规划、项目建设过程、项目建成移交等深度协同,协商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城市建设、管理有效衔接。会商协同解决的首批主城区城市建管理领域14大问题具体有:

一、协同解决农贸市场(菜市场)布局问题

在新建住宅小区或者老旧小区改造时,统筹考虑农贸市场(菜市场)的规划布局和建设问题。建议每处农贸市场的面积达到每万人2000平方米以上,打造15分钟生活圈,既满足市民需求,又便于城市管理。

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改造时,建议考虑布局建设一处农贸市场(菜市场)。

二、协同解决机动车停放问题

(一)在商业街区、大型商超、写字楼、公园、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区建设时,充分考虑机动车停车问题,统筹考虑建设足够的地上、地下停车场或者停车楼。

(二)在新建道路或者道路大修时,统筹考虑机动车停放问题;建设或者改造慢行一体道路时,一并考虑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空间不足时可以减少绿化带的宽度。

1.尚美第三城是主城区城市视觉一体化工程的重点项目,需要同步考虑其停车问题。建议在尚美第三城南门、共青团路人行道上施划停车位,实行定时定点停车,允许17:00-24:00停放机动车。

2.在张店区北京路西侧的金街统筹考虑施划停车位。

3.在张店区华光路太平洋保险公司周边统筹考虑建设停车楼。

4.在张店区橡树湾西南、北京路东侧绿化带以东小街巷,考虑让出1-2米绿化带施划停车位。

三、协同解决非机动车停放问题

在新建或者道路大修时,统筹考虑预留非机动车停车区。在绿化与非动车停车需求相矛盾时,优先考虑停车功能性需求,占用一部分绿化带用于非机动车停车区。对人行道宽度(不含盲道)达不到1.9m的,可以考虑减少慢行一体道路宽度0.2m至0.3m,或者调整盲道位置,也可以考虑占用一部分绿化带,建设非机车停车区。

张店区:1.人民路五里桥银座北边。2.人民路市委门前。3.人民路市政府门前。4.人民路利民大厦门口。5.人民路宏城名座东北。6.市政协东北角。7.人民公园北。8.人民路农业银行门口。9.人民路与西二路东南。10.人民路与共青团北二巷路口东南。11.人民路东方双语学校门前。12.人民路兴乔社区南门。13.金晶大道万象汇以北。14.金晶路东、共青团路南。15.金晶大道以西、淄博商厦以东。16.金晶大道淄博饭店东门门口。17.共青团路儿童公园北门。18.共青团路市中心医院南门。19.共青团路王府井北门。20.共青团路人民公园南门。21.共青团路西六路东北角领先教育门前。22.共青团路大红门门前。23.共青团路金石丽城南门门前。24.世纪路技师学院西门。25.世纪路新玛特商场西门。26.柳泉路百脑汇门前。27.柳泉路利群时代门前。28.柳泉路金宝岛东门。29.柳泉路人民公园东门。27.柳泉路工人文化宫门前。28.鲁泰大道大张村南门(人行道上盲道南北各1m多,停放非机动车需占用盲道)。29.西六路大修时。

高新区: 30.柳泉路东、华瑞园路口北侧。31.柳泉路奥特莱斯门前。32.柳泉路火炬大厦东门。33.柳泉路居然之家东门。

四、协同解决城市公厕数量不足问题

建议在城市更新、公园城市建设、绿道提升等建设项目中规划建设公厕。

五、协同解决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问题

在新建住宅楼或者老旧小区改造时,不要给违法建设留下空间。统筹考虑建设使用坡屋顶,减少楼顶平台、退层平台、阳台封闭等设计和建设,不为违法建设留下发展空间。对于一楼的楼前地块权属、四至范围和用途等,尽可能在规划设计中予以明确,并且规定只能用于绿化,既不能建设围墙、围挡和硬化,不能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也不能从事种菜和养殖。

张店区的橡树湾、曦园、花漾城北区等小区。

六、协同解决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问题

在新建住宅小区或者老旧小区改造时,统筹考虑建设带充电插座的非机动车车棚,用于群众非机动车停车和电动车充电,解决在楼道内停放非机动车和电动车楼内充电带来的火灾隐患等问题。对于现有的住宅小区,可考虑选择一批物管小区做试点,试点建设电动车充电桩,方便群众电动车充电。

七、协同解决住宅小区“蛛蛛网”问题

在新建住宅小区或者老旧小区改造时,统筹考虑设计和建设线路管沟,用于居民弱电线、通信线等穿线,消除空中“蜘蛛网”现象。

八、协同考虑解决环卫车辆存放场地不足的问题

建议在建设立交桥、快速路时统筹规划、设计,利用桥下空间同步建设环卫停车场。

九、协同解决垃圾中转站的布局建设问题

目前张店区缺少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只有3个大型和6个小型垃圾中转站。自1月份接手开放式社区后,大件垃圾就达300多车,目前主要依靠人工拆解,装罐焚烧处理;建筑垃圾主要靠填埋处理,而随着周边填埋场的逐渐关闭,建筑垃圾已经无处处理;中转站地处城区,随着城市生活垃圾的逐渐增多,已不能满足需求,且因为异味、噪声等问题被多次投诉,急需在主城区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

1.建议在城区公园、游园、河道边等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建设密闭式小型垃圾中转站。

2.城区外规划、建设大型垃圾中转站,最少建设2-3座日处理能力在600吨左右的垃圾中转站;

3.和中转站一起规划建设城区绿化、大件、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

十、建立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验收、移交环节的参与协同机制,建立、完善验收移交手续

1.部分配套建设的路灯变压器等设施,虽满足了设计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但后期管养过程中存在故障率高、使用寿命短的问题。

2.联通路与世纪路路口、人民路与金晶大道路口等部分城市道路建设时,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过渡带设计施工不合理,斑马线和路口处人行道未放坡处理或放坡不合理,造成非机动车和行人多次发生事故;华光路、柳泉路部分人行道采用大理石板铺装,雨雪天气湿滑,市民投诉较多,同时增大了后期养护维修的难度和投入。

3.世纪路东侧等城市道路的改扩建施工时,未迁移配电箱、线杆等设施,建设完成后该设施成为慢车道、人行道上影响通行的障碍物,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4.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部分井盖安装悬空现象较为普遍,导致部分城市道路改扩建完成后较短时间内即出现井盖沉陷、破损等问题,如人民路雨水箅、柳泉路车行道检查井建成后沉陷严重;建设时没有同步在窨井盖表面、检查井内壁等部位标明窨井盖的使用性质(类别)、产权(管理)单位信息、编号、抢修电话等信息,未能从源头上杜绝“无主”井盖。

5.共青团路、人民路雨水斗连接管设计管径为300mm,施工中用1-3条管径105mm的替代,大幅降低了排水能力;人民路(西六路至世纪路段)污水管道未按图纸要求施工,造成倒坡排水。

6.目前我市无规范、细化的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对移交条件、流程、时限等缺乏标准化的要求,尤其是市级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向区级移交时,未明确新增市政设施管养经费来源,未做到施工图纸、档案资料和检测报告的同步移交,造成大量设施处于脱管或粗放式管理状态。

十一、协同解决道路改造过程中园林绿地的保护问题

1.在进行道路改造拓宽等施工前,要做好对原有树木的保护,尤其是对行道树的根系的保护,防止施工机械对树木造成损坏,导致后期行道树长势衰弱甚至死亡。

2.要做好立交桥、高架路等市政设施的排水系统,避免造成后期苗木养护困难。如昌国路柳泉路立交桥,桥柱上雨水管直接排水到绿地里面,每年融雪剂随雨雪水排入桥下绿化带,造成绿植大面积死亡;如果雨水过大,又会冲毁附近苗木。建议桥柱上雨水管与市政雨水管网连通,排水到市政管网内。

十二、各类公园、绿地类建设项目,公园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

在项目初期,建议建设部门要征求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项目后期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让管理单位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更有利于项目有针对性的组织建设,可以提前解决后期管理中的问题,避免项目完工后的修补和改建,降低重复性浪费。

1.建议道路改造施工前,召集市政、园林、环卫、供电、供水供暖等相关单位充分讨论,规划解决公交站点、用电线路等公用设施与园林绿地之间的矛盾,配电箱、井盖、路灯基础等有碍观瞻的硬化设施需要提前做好美化工作,并由相关权属单位做好后期维护工作。

2.建议绿地建设需要增加照明、座椅、游乐项目、健身场所等设施;新建或提升绿地需要增加浇灌或微喷设施、道路绿地需要安装护栏等保护设施,树穴需要覆盖以免造成裸露地。

3.建议公园建设过程中,要增加自动售卖机、冷食餐点、文化体育、娱乐休闲等运营设施的配套,在主要景观节点、人流集中地段设置主题类雕塑景观等。

4.建议公园周边道路改造时增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地。结合本年度西五路改造项目,综合考虑项目周边绿地的整体布局;在人流量较大区域增加智慧停车设施并同时对植物园东门停车场进行升级改造;在西五路沿线莲池公园东北侧带状绿地内增加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在人民路改造过程中综合考虑在人民公园周边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场,解决人民群众游园停车难问题。

5.在新建、改建园林绿地过程中,结合增花添彩行动,多种植色叶树种片林,丰富景观效果。大面积的草坪,根据现状条件可以更换为宿根花卉,既降低养护成本,又增加生态效益。同时,在绿化建设过程中,应考虑以本地树种为主,以适应本地区气候、土壤特点,防止出现去年因极端天气造成大叶女贞、无花果树等成片冻死现象。

十三、协同解决公园城市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移交程序不正规的问题

1.建议与建设单位共同加大对企业质保期的监管力度。目前项目交接多为现状交接,施工企业在质保期内为降低养护成本,养护投入较少,造成管理过程中的再次投入。

2.建议施工养护期满,审计完成后再进行移交,移交时绿地无枯死苗木、无杂草、无裸露地、无破损铺装、无损坏设施等,需达到一级绿地标准。

3.市里新建工程,由市财政明确列支养护费后再交接。改建或提升的绿地,保留的原有苗木需安排专项养护费用,以免造成脱管。

十四、其它亟须解决的事项

1.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号锅炉机组自2019年12月29日首次点火以来,一直未正常运行,影响生活垃圾处理。临淄飞灰填埋场为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填埋区,该填埋区由政府投资建设,需要确认政府投资建设时政府与企业权利义务约定的内容和范围。

2.淄川区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理填埋场扩建项目和第二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建设项目。淄川区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理填埋场于2018年5月进行了扩建,但扩建工程相关手续至今仍未办理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N”包市帮扶发现问题:“新建淄川区第二飞灰填埋场进展缓慢,且填埋分区规划建设不合理”。需明确第二飞灰填埋场建设进度,解决分区规划建设问题。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