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第一职责 彰显派驻监督优势

  原标题:强化第一职责 彰显派驻监督优势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无论是所要承担的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还是所要发挥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都是打头阵、第一位的,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打开了新视野、提出了新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着眼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具体任务。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力求精准监督,着力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和国家治理监督机制。派驻监督作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授权的监督,具有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必须始终坚守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发挥好“探头”作用,把派驻监督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突出政治监督,彰显派驻监督严肃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其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作为派驻机构,必须把严肃性贯穿于政治监督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刻认识强化政治监督的基本内涵,全面担负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抓好强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工作,做到在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上底线决不能让、在聚焦政治问题上警戒决不能松、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后墙”决不能软。

  围绕严格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监督。“两个维护”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督促全党做到“两个维护”,是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要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全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有效实施。一方面,要围绕制度执行和有效治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将彻查“灯下黑”各类乱象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督促被监督单位全面查摆在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方面的“灯下黑”具体表现,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强调过筛子、做体检,严督促、勤推动,既查其表抓准病患表征,又查其里诊断病灶成因,既治其标大力除乱,又治其本着力清源。另一方面,要围绕抓落实、见实效,通过开展驻点监督、切入主题教育、参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等方式,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纠正在践行“两个维护”中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

  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着力从政治上发现、分析、解决问题,是政治监督的鲜明属性。要始终突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案件查办中既要注重查清贪污腐败问题,更要注重审查背后的政治问题,对搞团团伙伙、任人唯亲,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搞政治攀附、积累政治资本,妄评乱议党和国家重大政治决策和政治原则,不信马列信鬼神等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同时,注意关注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推动被监督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凡是出问题的干部,背后都有作为一级组织放松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的问题。要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始终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年度民主生活会等,及时指出并纠正发现的问题。结合暴露出的一些普遍性问题或者突出问题,以及被监督单位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领导班子通报,适时出具廉政分析报告,提出监督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对于发生问题的部门,督促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整改,推动抓好警示教育,查漏补缺,真正把严和实的标准树起来。

  做实日常监督,彰显派驻监督协同性

  “日常监督不够严格,办法不多、效果不强”,是带有普遍性的一个突出问题。派驻监督工作点多、线长、面宽,必须把不同层面、不同位阶的监督力量整合起来,使监督机制更融合、监督手段更丰富,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在时常,形成点线面相互交织的“一张网”,“车马炮”各展其长的“一盘棋”。

  统筹衔接四项监督。派驻机构具有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有效贯通的天然优势,更应积极履职尽责、注重实际工作成效。在纪律监督上,必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在监察监督上,必须充分发挥职责法定、管辖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定的优势,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司局级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在派驻监督上,必须牢记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通过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使“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在巡视监督上,既要积极推动被监督单位抓好内部巡视,加强巡视结果运用,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严肃核查处理,又要发挥常驻不走的“巡视组”作用,持续督促其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巡视整改抓到底、抓到位。

  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纪委监委是监督的再监督,是对主责部门和责任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专责不能代替主责,“裁判员”不能代替“运动员”,要避免陷入“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要压实主体责任,通过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常与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及时与新提任司局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等,做到勤沟通、勤督促、勤反馈、勤建议,推动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避免说管不真管、该严不真严、责任往下推的情况存在。加强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督促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力量,通过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实现同频共振、交融互动;适时开展专题培训,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升,推动机关纪委开展工作有底气、有方法、有效果。善于借力、优势互补,把被监督单位的审计监督、财务专项检查、采购招标管理等统筹起来,建立情况通报、线索报送、联合查办等机制,借助职能部门的专业力量,延长派驻监督的工作“手臂”。通过上下左右联动,不断健全完善与被监督单位联系常在、互动常在、监督常在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监督的存在感、执纪的震慑感、问责的压力感。

  协力营造监督常态。强化日常监督理念,着力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强化大抓基层理念,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支部纪检委员纳入监督力量,做好机关纪委的顺风耳、千里眼。强化系统集成理念,既要依规依纪依法做好“一案一惩治”,坚持宽严相济、分类施策,起到教育本人、警醒他人的效果;又要认真做好“一案一剖析”,深入分析案件,深挖问题根源,深究案发原因,深刻汲取教训;还要做好“一案一警示”和“一案一整改”,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反面警示作用,有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不断完善制度规定。

  力求精准监督,彰显派驻监督有效性

  派驻监督是个细活,关键在于精准。派驻监督的拳头要打得准,紧盯关键少数、核心岗位、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打好“组合拳”。

  紧盯关键少数。监督要有威慑、更权威,就要把关键少数作为着力点,做到“两个突出”,即突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司局级干部的监督,突出对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权力集中、廉政风险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司局级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用好“以下看上”监督视角,着眼于从内设部门和下属单位等下面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领导班子上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抓落实有偏差等方面的短板,注重从基层单位发现的问题看领导班子履职的缺位。用好“以业务看政治”监督思维,全面把握中央和国家机关政治与业务的高度统一性,着眼于从落实部署、推动改革、行使权力等业务职能的问题,查找分析领导班子在履行政治使命、担当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偏差。用好“以生态看责任”监督方式,注重从政治生态情况看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着眼于通过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导向、信访举报趋势等情况,查找分析领导班子从严管理、机关纪委从严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紧盯核心岗位。监督要有方向、更聚焦,就要把身处重要岗位、核心单位的人员作为监督的主攻点。加强对核心机要人员的监督,针对岗位重要敏感、思想不稳等情况,深入开展谈话,了解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了解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提醒注重政治建设和廉洁建设。加强对承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部门的监督,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前移防范关口,努力推动相关工程成为廉洁工程。加强对“软权力”的监督,时常进行廉政提醒,推动消除“清水衙门”不会出问题的思想误区,促使相关人员真正在思想认识上确立起“凡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都会有大大小小权力”的观念,提高有权就有可能犯政治错误、经济错误和其他错误的警惕性,切实用好调查研究权、文稿起草权、决策建议权、督促落实权、重要信息知情权、工作组织建议权等“软权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紧盯问题线索。监督要有抓手、更具体,就要把查核问题线索作为监督的切入点。注重把处置问题线索与监督相结合,就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的某一方面、某一类问题进行专题了解、专门核实、专项剖析,组织开展“机动式”专题监督,真正深入下去、融入进去。注重与专案查办紧密结合,集中力量深入涉案单位开展监督,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见人见事见思想,掌握重要信息,做到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把“四种形态”的理念和要求运用到监督工作之中,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做好红脸出汗、及早预防的文章,将严格监督执纪与关心关爱干部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综合效能。

  (舒国增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