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
9月6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传达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省委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结合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要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推动党支部切实履行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
会议强调,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意义,继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做好宣传和贯彻工作,加强干部轮训,进一步提升主动抢抓机遇的意识,全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要立足中央要求、广东使命、深圳所需、东莞所能,认真思考、深入研究东莞支持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合作共赢的方向方略,加强制度层面的谋划设计,摸查研究一批重点对接合作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全力支持先行示范区建设,借势发展,推动实现深莞两地合作共赢。
会议听取市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省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全面对标中央和省的新部署新要求,高质量推进市委巡察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首席记者 张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