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可以“家庭坐席”,教育管理不能“缺席”
众所周知,对一个员工的考核评价,不仅只是看工作任务完成得好不好,业绩能力达不达标,还要看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社会责任、品行操守等等,所谓“德能勤绩”全面考量。也就是说,员工除了遵守基本的考勤作息制度、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以外,还需要接受政治理论学习、参与单位的有关事务、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等等,这也是提升员工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必要举措。有些人甚至还兼有职工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也应该履行必要的义务、依法行使相应的权利,为单位和社会作出更多贡献。而让员工上班“家庭坐席”,工作任务固然是不会受多大影响,但对他们的学习、教育和管理会不会就此削弱,他们应该履行的责任义务是不是就会打折扣?他们的现实表现是不是就会减去一些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