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 创新五种宣传形式

  青少年历来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多年来,青岛市始终把青少年普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护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健全青少年普法机制

  青少年普法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础工程,为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青岛市探索建立了七项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

  一是建立“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对阵地建设、队伍培训、宣传方式和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的工作体系,巩固发展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二是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在全市普遍推行每个学校都要有“一个普法领导小组、有一名法治副校长、有一套普法教材、有一个法治宣传栏、有一支法治宣传队伍”,将青少年普法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健全学校的领导机制、工作队伍和教材依托,为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奠定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

  三是实行法治宣传教育“月、周、日”制度。即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法治宣传月”、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市“法治宣传周”、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法治宣传日”,并分别确定宣传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四是创新推出青少年普法“四六制”工作法。以在校生、落榜生、失学青少年、待业青年、服刑及刑释青年这“六类”青少年为对象,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实现各类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有效覆盖;以普法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监所这“六进”活动为平台,营造健康向上的法治环境;以加强领导、建立基地、完善队伍、编印教材、保障经费、规范档案为“六项”措施,筑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以视听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维权平台和社会媒体为“六类”载体,积极营造青少年普法氛围。通过建立实施“四六制”普法工作法,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是推行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市1021所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制定了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定期调整、评选优秀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制定法治教育计划、依法治校规划,解决有关法律问题,为师生举办法治讲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联合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目前,已有一半以上的学校配备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定期为学生举办法治讲座,累计开展进校讲法5000余场次。

  六是建立健全法治学校创建机制。修订完善了《法治学校创建标准》,推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育人,深入开展“依法建制、以制治校,民主管理、科学施教”活动,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把学校管理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调动教师、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治理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目前,全市共有部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47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78所。

  七是强化督促检查机制。自1986年全国实施第一个普法规划以来,一直都把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纳入每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六五”期间还把青少年普法工作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不断增加考核比重。今年是实施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已被列入《规划》。

  创新青少年普法形式

  针对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寓教于乐,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做到润物无声,创新开展了五种普法宣传形式。

  一是主题宣传式。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联合交警支队、禁毒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每年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签名、“消防安全知识竞赛”“争做安全小卫士,我为平安校园做贡献”“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应急基本技能”现场模拟演示、“宪法伴我成长”等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得到学生和社会的积极响应。

  二是以案说法式。适时抓住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通过编印《讲案释法》《让知识守护生命》《“送法进学校”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在学生和家长中开展以案说法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得到生动的法治熏陶,

  三是汇报展演式。在校学生在接受法律知识学习的同时,定期举行以此为主题的汇报展演,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法、守法的积极性。“法治歌曲唱响校园”“我是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情系未来法伴成长”书法绘画展等活动,学生们参加踊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社区宣传式。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成立“少年交警队”“法治宣传小分队”“文明小使者”“雏鹰送法小队”“德馨社”等组织,利用节假日,在辅导员的带领下走进社区和家庭,宣传法律法规、开展维权活动,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了学校向社会的延伸。

  五是体验教育式。以“新”字为主线,分年级分层次举办法治漫画展览、开展少年模拟法庭、组织少年交警手势操、参加法治演讲比赛、法治夏令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和有奖普法贺卡等法治实践活动,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尤其是模拟法庭,完全参照法庭审判程序,让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原告”“被告”等角色,通过亲历“庭审现场”,使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青岛市司法局巡视员 赵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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