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纵横)党员教育管理有遵循

  更新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8:54:56

  ■ 张明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实践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定,是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突出思想性。党的十九大提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条例》贯穿了这一主线和灵魂,并专辟一章作出四条规定。《条例》明确指出,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想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并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这些规定,既体现了思想建党的一贯原则,又彰显了推动学习贯彻新思想常态化、制度化的鲜明要求。

  注重规范性。《条例》一是规范了党员教育七个方面的基本任务,即加强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二是规范了党员教育管理四个方面的方法途径,即运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集中培训、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方式,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激励关怀帮扶党员。三是规范了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职责。基本任务、主要方式、组织关系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就建立起了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基本制度和日常养成相结合的教育管理体制。

  体现针对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专门就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五条规定。明确了对党员日常监督的方式和内容,对党员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的具体情形和要求。特别是规定了给予除名处置的六种情形,体现了对党员政治标准的强化。这些规定,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衔接,必将更加有效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强化时代性。《条例》的时代性一方面体现在通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另一方面体现在对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总要求,即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明确了主任务,即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打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明确了铁纪律,即敢于与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内容。这些充满时代气息的要求,旨在促进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便捷,不断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

  就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专门制定条例,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部署推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不断走向“严紧硬”的坚强决心。我们要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广大党员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员形象进一步树起来,把执政根基进一步扎下去,把党的事业进一步推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