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所有家长!市教育局权威解读 我市高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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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中考报名即将开始,本报采访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我市高中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权威解读,帮助各位家长了解高中招生录取的相关事项。

  问:初中毕业生如何参加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答:初中毕业生必须填报中考志愿并参加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中考,由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中考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不是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招生都是违规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应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任何学校和部门都不得自行组织招生考试,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

  问:请介绍一下我市各学校的招生范围。

  答: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在廊坊市城区范围内招生,各县(市)高中学校只招收本县(市)初中学籍的毕业生;廊坊市第一中学可按当年计划的5%招收其他县(市)学籍初中毕业生;廊坊市第二中学按核定招生计划可在全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类初中毕业生。其他未经廊坊市教育局批准,各公办高中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和廊坊市第十五中学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市教育局核定计划在全市招生;廊坊市第十二中学只招收安次区范围初中毕业生,新世纪中学只招收廊坊开发区初中毕业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进行不切实际的招生宣传,更不得擅自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的本市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由此导致学生无学籍的,由违规招收学生的高中学校负责。

  问:域外高中招生如何管理?

  答:外地民办高中学校在廊坊市域内招生,需提前向廊坊市教育局申请、备案,获批后由廊坊市教育局核定其在廊坊市内的招生指标,并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由廊坊市教育局统一录取,额满为止。域外民办高中自主招收我市中考学生的,廊坊市教育局对所招收学生申请不予审核,对招生结果不予承认,由此导致学生无学籍的,甚至无学可上的,由违规招生学校和学生本人负责。域外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无中考成绩学生。希望各位家长对相关政策认真学习,不要相信中介和域外学校在录取前的任何承诺,以免上当受骗,甚至造成学生无学可上的局面。

  问:请介绍一下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流程。

  答:(一)填报志愿。凡在我市参加中考且户籍为河北省的初中毕业生(户籍在省外且符合参加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学籍所在地域按照上述招生范围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认,不得变更。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填报升学志愿,凡不填报志愿的初中毕业生,视为学生主动放弃升学机会,各类普通高中(含域外民办学校)不得录取。任何学校和教师都不得强迫学生或指定其报考某类(个)学校。

  (二)组织考试。初中升学考试(简称中考)由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和办法统一组织。

  (三)招生录取。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各学校招生计划(含域外民办高中),进行统一录取。

  (四)学籍注册。录取结束后,由录取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学生被录取后,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等证件及时报到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学生,必须向录取学校申请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被取消普通高中入学资格的学生,在其他普通高中(包括域内域外民办高中)学校均无法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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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教育】@所有家长!市教育局权威解读 我市高中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