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标准》88条具体内容,看看哪些内容与教师有关?
教育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在近日印发后,一时成了各大媒体的“重磅”,“特别关注”,也成了老师、家长讨论的热点。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
那么,这88条具体内容中,哪些与教师有关?给教师又提出了哪些具体的要求和福利?请往下看!
在教师管理方面,除了老生常谈的哪些要求外,还有一些新规定,尤其最后两条比较诱人,希望能够落实!
在教师能力提升方面,看来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交流,尤其是要多读书,多加强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方面的学习。
在教师培训方面,我们要做好思想准备,每位教师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要完成,其实还是不那么容易的。
在课堂教学及作业布置方面,还是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说法。其实我们也知道都很重要,关键是积重难返,知易行难,尽力而为吧!
在学生评价方面将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这些其实都和我们息息相关,尤其是第57条的最后一句话特别耐人寻味!
在课程开设方面,不仅仅是语、数、外,理、化、生……还将开设各类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校本课程。
同时,在学校宏观管理方面,还将推行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等,好多都与我们有关。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和我一样感觉头又大了!
学校管理的对象是教师和学生,而学生又是教师的教育对象。其实,学校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最终大多都要落到教师头上,都要通过教师来落实。看到这些,我们能不头大吗?
但不管怎么说,作为一线教师,我们还是记住一句老话——不管东南西北风,咬定“质量”不放松。虽然不公开学生排名,但肯定要给教师排名;虽然不把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但肯定是主要标准。我们还是要坚守好自己“课堂”这块责任田,履行好“教师育人”的职责。只是,不但要给学生教好课堂内的“有字书”,而且要给学生教点课堂之外的“无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