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你:学会勇敢和坚强,就是最好的成长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广大少年儿童送去了亲切的节日问候:

  希望广大少年儿童刻苦学习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磨炼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强则国家强。那么,该如何正确引导孩子们自我保护、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呢?

  学生早恋需引导

  欺凌同学法不容

  旁观参与当阻止

  网传视频需谨慎

  文明校园齐参与

  法院有案说法…

  初中女生赴约喝酒后“被辱”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19日,在读初中,未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刘某与梁某等人在KTV喝酒。期间,梁某对刘某进行亲吻,刘某摆头想躲开,用手推对方但推不开,同时叫梁某不要动其。随后,刘某处于醉酒状态、全身无力、无法走动,刘某被梁某搀扶离开KTV,带到出租屋内实施奸淫。2018年11月22日,公安民警接到被告人梁某家人的报警电话后将梁某抓获归案。

  ? 裁判结果 ?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无视国家法律,以其他手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梁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依法从重处罚。梁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梁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法官说法 ?

  女学生人身安全、性教育、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等方面,值得家长、学校、社会反思。第一、要加大对女生的监管和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培养女学生自信、自强、自珍、自爱的意识,提高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第二、女学生上学、放学应与同学结伴而行,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有条件的情况下,学习和掌握一些必要的自卫术。第三、女学生对不熟悉的“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高中生结伙打劫,在校生被判刑

  基本案情

  梁某、陈某及方某是同读一所初中的同学。平时梁某和陈某时常欺负方某。曾某是附近高中学生。梁某和陈某都会称曾某为老大。2019年6月11日晚上,曾某伙同梁某、陈某、黄某(均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等人,将被害人方某约至某巷子,共同使用扫把、木棍及拳脚殴打方某(经法医鉴定,方某磊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后抢走方某的VIVO牌Y93手机1部(价值人民币650元)。随后,被告人曾某将手机拿到大涌镇销赃后加价换购一部Iphone6手机自用。2019年6月14日,曾某在中山市古镇镇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赃物手机已缴回发还被害人。

  ? 裁判结果 ?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曾某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以被告人曾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法官说法 ?

  梁某、陈某与曾某一起对同校方某行使暴力,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甚至为了得到金钱不择手段,青少年学生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一时冲动酿成大错,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青少年受同伴影响较大,年龄、兴趣爱好、家庭背景比较相像的学生自发地结成伙伴,为显示群体优势,容易对他人进行欺凌,踏入违法犯罪的路。学校和家长应该关注结团结社的同学,增强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对不良势头要及时予以制止。

  受到欺凌不服,约架打斗被判刑

  基本案情

  石某与李某是关系较好的在校高中同学。2017年10月24日,李某在学校与张某发生矛盾,产生争执,因觉得不服气,继而相约在校外空地进行打斗。随后,李某便叫石某与他一同前往。晚上11时许,石某受李某(已判决)等人纠集至一轮胎店门前空地处,与张某纠集的任某、冉某(均已判决)等多人发生打斗。过程中,石某持附近捡来的木板殴打对方人员,但未见对方人员受伤。2019年2月20日,被告人石某接公安机关通知后到案。石某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

  ? 裁判结果 ?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无视国家法律,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应予惩处。石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石某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以石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法官说法 ?

  打架斗殴是校园常见的暴力行为,也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顽疾,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学生在校难免与同学发生矛盾纠纷,在遇到问题时应冷静处事,寻求老师的帮助,不要想着用暴力解决问题,更不能学习“古惑仔”电影桥段,逞“英雄主义”聚众斗殴。本案矛盾发生在校园内,同学之间易形成小团体,义气用事,在同伴邀请共同参与打架斗殴或其他不良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切勿因意气用事而参与违法犯罪之事。

  青春期的冲动

  基本案情

  莎莎13岁,小轩16岁,他们分别在同一所初中就读,一个初一,一个初三。有天从学校回家,发现两人同住一个小区,从此之后,经常一起回家,渐渐萌生爱慕之情,并成为男女朋友。一天,小轩的父母不在家,小轩约莎莎到自己家里做作业,莎莎很快同意。莎莎来到小轩家里,两个人写一会作业,便打打闹闹玩耍起来,小轩欲与莎莎发生关系。莎莎不愿意,但也不知道如何拒绝。两个月后,莎莎发现自己怀孕并告诉小轩。小轩不知道如何处理,便告诉了父母,而父母想跟对方父母商量一下。结果双方父母一见面就吵了起来。第二天,警察来到小轩家找到小轩。最终,小轩父母赔偿10万元医疗费给莎莎。

  ? 裁判结果 ?

  法律规定,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就涉嫌强奸罪。由于小轩案发时刚满16周岁,且与受害人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因此法院最终以强奸罪判处小轩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 法官说法 ?

  青春期的孩子,随着性成熟,必然使他们关注异性、爱慕异性,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但由于一些青少年的心理发育相对滞后,很容易在外界的诱惑下,产生性冲动,进而导致性犯罪。因此未成年人在青春期的异性交往中,要知晓必要的法律知识,注意尊重对方,保持适当心理距离和空间距离。女同学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勇于拒绝,不能碍于双方关系或者担心对方“不再喜欢自己了”等理由,以免酿成大错。

  校园欺凌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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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二、对校园欺凌实施者的

  行政处罚一般有哪些?

  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实施者进行警告、罚款、行政拘留15天。14-16周岁从轻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包括16-18岁初次违法),不满14岁不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学生涉及较多的行为有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盗窃、抢夺、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务、其他寻衅滋事等,以上是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校园欺凌会触犯

  哪些刑事犯罪的罪名?

  未满18周岁的人都叫未成年人。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为刑事责任年龄,就可以判刑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为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要是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种严重的犯罪,也是要判刑的。

  刑法规定侮辱、轻伤害等暴力行为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校园欺凌一般会以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罪名入罪。

  《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四、面对校园欺凌

  学生们如何自我保护?

  第一、受到不法侵害,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在遇到不法侵害时,首先是要学会尽量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千万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

  第二,先保证自己,人身安全,不要和犯罪分子,硬碰硬。但是要尽可能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比如:对方穿了什么衣服、留了什么发型,身高大概多高,是否有纹身等等。然后在犯罪分子离开后,要敢于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及时将情况,告诉自己的父母和老师,这样才能避免自己,再次受到伤害,也能使犯罪分子,不能再次危害社会。

  第三,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的名字电话,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迷路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让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随便向陌生人求助。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居民家中。

  五、学校、家长如何做好对

  青少年的引导与保护工作?

  前期的介入是防止此类事件升级为刑事犯罪的有效手段。建议通过社会、学校、家庭三级保护体系,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告知未成年人在发现或遭受校园欺凌时应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公安机关寻求救助。同时,拓宽学生救济渠道。学校或社区可以通过组织各种相关主题的集体活动、设立心理咨询站点,引导受到校园欺凌伤害但又不敢报告的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寻求外界帮助。此外,加强学校与社区民警对反校园欺凌的联动,形成反校园欺凌的合力,对于学校宿舍、校园门口、学校周边学生流动多但又相对僻静路段加强治安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欺凌的行为。

  六、法律如何保障孩子

  在家、在校人身安全?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对其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未成年人,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到人身损害,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到学校、幼儿园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未成年人因为太小,没法自己申请,公安、妇联、居委会等组织可以帮忙申请。

  七、如何帮助未成年犯

  回归社会?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该法条是专门针对前科封存制度的规定,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司法对未成年犯的保护。大部分罪轻的少年犯悔罪态度较好,心智发展尚未成熟,具有可塑性,羁押期间,他们都会找人倾诉,感到自卑、前途无望,担心受过刑罚处罚会被贴上标签,出狱会影响征兵入伍或找工作。适用上述前科封存制度,能帮助他们重拾信心,回归社会,有效地降低出狱再犯几率。

  当代中国少年儿童

  既是实现第一个

  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

  更是实现第二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力军

  每一个“少年的你”,

  愿你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愿你勇敢坚强,茁壮成长

  你的样子,就是中国的样子

  中国少年,未来可期

  中山中院编辑部

  原标题:《少年的你:学会勇敢和坚强,就是最好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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