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普通话 方便你我他

  “我在这里当门卫十余年,亲眼看到孩子们由过去不会说普通话到能说一口标准普通话,不敢说普通话到现在大声说普通话,孩子们和外界交流更畅通,可以让他们接触更多的新鲜事。”近日,西藏拉萨市林周县中学门卫处的一位工作人员高兴地给记者讲述着林周县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给学校带来的变化。据了解,近年来,林周县紧紧围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这一核心,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为主线,更加注重语言文字的应用规范,更加注重推普工作向城乡覆盖,取得了显著成效。

  西藏拉萨市林周县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县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制定了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的创建目标要求及工作职责。县语委办发挥服务指导、落实推动作用,多次开展成员单位专职干部培训会议,并联合县藏语委、县工商局、县城管大队及县文广局深入街头商户,为广大民众讲解规范用字知识,对县(区)主要街道社会用字进行全面检查。对广告标语、店名招牌中使用了不规范用字的商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组织县直各单位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在第二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上,县语委办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宣传海报、横幅等载体,以及在电视台播放宣传视频、街头宣传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党政机关是语言文字工作排头兵,县领导以身作则,在各种会议、接受来访和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宣传推广普通话,带头使用规范字,县政府办出台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规范审核程序,严格发文要求,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目标措施、有检查考核。县语委办在主要街道设立多处永久性语言文字宣传牌,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或悬挂标语、或张贴宣传海报、或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多频多载体营造宣传氛围。

  新闻媒体在使用语言文字方面,起到了榜样和导向作用,为强化新闻媒体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示范作用,林周县电视台将语言文字与行业规章相结合,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对记者、编辑和播音员,实行常态考核,和工作实绩挂钩。同时,县电视台还积极利用好各处宣传优势,利用公益广告宣传语言文字知识和该县工作动态。县委宣传部利用林周之窗网络平台,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语言文字法规,使语言文字知识深入人心。

  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是推进社会用字规范化的基础,该县教育局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体系,组织全县师生举办各类演讲和书法比赛,县幼儿园开展“礼仪小天使”活动,教育幼儿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县中学开展“啄木鸟行动”,组织教师对校园用字情况进行调查,收集汇总校园内不规范用字情况;该县苏州小学开展课本剧、舞台剧表演以及藏汉朗诵比赛,在校园内掀起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热潮。各校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契机,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学生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

  说好普通话是时代的要求,是交流的需要。公共服务行业是窗口单位,代表着林周的对外形象。为塑造一批展示林周形象的窗口,国税、银行、电信等单位特定岗位的人员逐步实现了持证上岗。使文明用语、规范用字成为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必备基本素质。该县大力推行窗口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积极打造“有声名片”。各单位不断健全规章制度,把规范服务用语,规范书写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活动,坚持把普通话作为第一服务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