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教育法实施,会对你的孩子未来教育产生什么影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本法自1996年颁发以来的第一次修订。二十六年来中国的教育、经济、社会、国际地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中国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新阶段,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是推动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我国的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修订并颁布实施,以立法的形式充分肯定了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赋予职业教育新的重大使命,它是新时代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全面建设教育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纲领性、指导性法律文件,必将对中国未来的教育改革、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新的职业教育法,对学校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系统规划,突出表现在对学校职业教育的学历贯通性进行改革。新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只有实现了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贯通,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甚至拿到本科文凭和学位,从而在学历层面缩小了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差距。未来职业学校的优秀学生能够实现“高学历+高技能”双丰收,必然大大提高他们在社会上的竞争力、获得更多机会,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接受度自然会大大提高。家长对中考50%分流到职业高中的忧虑自然就会大大减弱。让每一个孩子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实现职高学生与普高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殊途同归,并且职高学生还会有更多的职业技能优势。
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将会有较大扩展空间。从教育部统计来看,目前在1270所本科院校中,仅有21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占比仅1.65%。这种现状充分说明了,现阶段职业教育尤其高质量职业教育还比较薄弱。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还有大力发展的空间。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1980年制定的,距今已经超过40年,为适应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议进行必要修订,从学位层面消除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歧视。
1270所本科高校仅21所职业学校学位条例颁布已40余年
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高等教育需要融合发展。我国高校的年毕业人数已经超100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如实讲现在很多大学毕业生所学的知识往往与社会脱节,缺少应有的职业技能尤其实操技能。一些地方的普通高校,由于扩招,教学质量跟不上,毕业即失业问题突出,因此,除了少数定位为研究型或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高校外,大部分的高校尤其工科高校,应该加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可以与职业高校合作办学。普通高校,应该拿出一定名额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文化素质高且职能技能扎实的学生,让他们有机会进入普通高校,也可以从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选拔少量优秀学生进行联合培养,毕业颁发两个学校的文凭。
本科职业高等教育,需要推出像211、985工程这样的重点建设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高等学校。相信未来一定会产生一批标杆性本科层次高水平职业高等学校。以此,推动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和重视,最终实现全面建设教育强国和技能型社会的目标。
因此,中国的职业教育应该首先从学位和职业高等教育的改革入手,让职业本科教育的比例做大,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有专属的通道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机会,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高等学校融合发展,通过多举措并举,从而从根本上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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