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119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云南师范大学为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拔人才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无违纪违法现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学校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厚重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第四条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有:“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四种方式。

  (一)“直博”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与“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并行实施。

  (二)“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是本校已按《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学分、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的,具有学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单位在读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与“直博”“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并行实施。

  (三)“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是与“直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并行实施的一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主要指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严格审核、考核后,经学校审定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方式。

  (四)普通招考是指面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第五条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计划、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

  (一)普通计划。《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普通计划)》(附件1)中的招生计划为均普通计划。普通计划招生选拔方式为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

  (二)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附件2)中的招生计划均为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招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不招收直博和“硕博”连读。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所有工作均在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

  第七条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按一级学科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细则。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型

  第八条招生计划:2022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19人(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20人),2023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最终招生计划(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各学科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九条招生类型:学校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大类,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学制期间脱产2年学习。“普通计划”和“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以及各博士生导师分别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普通计划)》(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附件2),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023年学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为学生发展与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汉语国际教育。

  第四章学制学位

  第十条我校通过“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招生选拔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通过“硕博”连读招生选拔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硕士加博士阶段学制一般为6年(硕士二年级申请“硕博”连读为“2+4”模式、硕士三年级申请“硕博”连读为“3+3”模式),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通过“直博”招生选拔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含休学)。各类型博士研究生逾期将按学校超过学习年限有关规定处理。修完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后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准予毕业,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

  第五章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无违纪违法现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第十二条现役军人申请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持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申请;

  (二)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申请,须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三)申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领域的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硕士学位,截止到入学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

  申请“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硕士学位,截止到入学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不招收职业学校、高校专任教师。

  申请“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领域的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硕士学位,截止到入学前,从事汉语国际教育或相关领域全职工作满2年及2年以上,具有相当成就的教师。

  第十四条(一)申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二)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英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雅思5.0分及以上;托福60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本科为英语专业需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在国(境)外留学获得在英语国家和地区本科以上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得结业证书。(三)申请“硕博”连读申请人英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雅思6.0分及以上;托福85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本科为英语学科并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等(以上认证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第十五条(一)“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须有较好学术水平,需在本学科相关方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

  3.出版过学术专著(个人撰写超过10万字);

  4.撰写重要咨询报告,并有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应用证明;

  5.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7.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

  8.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

  (二)“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有较好学术水平或教研水平,需在申请相关方向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出版专著(个人撰写超过5万字);

  4.撰写重要咨询报告,并有厅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部门采纳应用证明;

  5.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获得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

  7.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

  8.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课堂教学比赛奖或科技作品竞赛奖;

  9.获得过厅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及管理类的奖项或荣誉称号。

  (三)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的学术水平在其本学科相关学科方向较突出,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

  3.主持过校级(高校)及以上科研项目;

  4.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5.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

  6.参与出版过专著。

  第十六条“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申请人须撰写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1.本领域学科发展前沿情况;

  2.拟从事研究的课题来源、背景、意义,选题依据及前景;

  3.说明课题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及实施方案;

  4.课题主要技术难点、初步技术路线及完成课题的实验条件;

  5.已经进行的研究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果;

  6.课题的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7.专题报告用A4纸打印成册,篇幅字数按省级以上课题要求,专题报告格式参照《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撰写。

  第十七条“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获得本学科方向2名教授推荐信;“硕博”连读的申请人须获得其硕士导师和本学科方向2名教授推荐信。(附件4)

  第六章申请流程

  第十八条申请分为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2个阶段,除“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并向相关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报名及缴费

  1.“申请-考核”制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2023年3月10日1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

  2.“硕博”连读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6日前,达到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下载并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6),连同有关材料提交至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经资格审核、材料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须在2023年2月1日12:00-2023年3月10日1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bsbm/),通过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数据采集。

  3.普通招考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费:根据云招考院﹝2012﹞14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按每人135元/人,采用网上缴费方式,逾期不得补缴。除重复交费情况外,报名费用概不退返。“申请-考核”制的申请人必需在2023年3月10日前在报名系统上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后方可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缴费的申请人,我校不再受理补报事宜。

  (二)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硕博”连读申请人务必于2022年12月26日之前,“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务必于2022年3月10日之前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装订、邮寄、提交材料到所申请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报名材料不接收证书原件,所交材料概不退还。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均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如无法按时补交,视为自动放弃);

  4.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应届硕士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硕士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海外(境外)学位证书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无法补交,视为审核不通过。

  5.硕士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开题报告);

  6.申请人须获得本学科方向2名教授意见(附件4: 《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7.已有的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的复印件(学术论文、科研奖励、著作、专利);

  8.自我评价及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期间拟进行的专题研究报告(单独成册);

  9.《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5),本人签字,相关部门盖章。

  10.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

  11.报名截止日前半年内本人在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或按考试要求体检的材料。

  12.申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包括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及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

  13.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实施细则内提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14.申请“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的申请人须下载并填写提交《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书》(附件7)(注:仅申请“西南联合研究生院计划”的申请人提交)。

  (三)提交材料邮寄地址

  必须使用EMS邮寄到所申请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特别提醒信封封面必须注明2023年博士申请材料)

  教育学部、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明德4号楼教育学部418研究生办公室谷老师、王老师收

  电话:0871-65912792邮编:650500

  云南华文学院: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同析2号楼云南华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12-1袁老师收

  电话:0871-65941210邮编:650500

  历史与行政学院: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明德3号楼历史与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9夏老师收

  电话:0871-65912066 邮编:65050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睿智1号楼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4李老师收

  电话:0871-65941168 邮编:650500

  地理学部: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睿智5号楼地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24卢老师收

  电话:0871-65941202邮编:650500

  生命与科学学院: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睿智3号楼生命科学学院413研究生办公室赵老师收

  电话:0871-65941376 邮编:650500

  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14胡老师收

  电话:0871-65940944 邮编:650500

  第十九条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报名无效。因部分招生专业在申请条件上存在特殊要求,而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所以学校将在收齐纸质材料后统一审核。请“硕博”连读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0日、“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于2023年3月31日,登陆云南师范大学研招网查看审核结果。

  第七章 考核程序

  第二十条资格审查

  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按照《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管理办法(试行)》《云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各学院(学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详见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网站),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材料评审环节。

  第二十一条材料评审

  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组织材料评审专家组依据本单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按百分制给出材料评审成绩。材料评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行后续环节的考核。

  特别提醒:材料评审结束后,请申请人务必登录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s://zsb.ynnu.edu.cn)查询相关通知,若错过面试时间,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第二十二条面试

  (一)面试时间

  1.“硕博”连读申请人于2023年1月4日上午9:00参加博士招生学院(学部)面试;

  2.“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于2023年4月7日上午9:00参加博士招生学院(学部)面试。

  (二)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学科的培养需求,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并成立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面试考核组,对申请人素质和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时间不低于30分钟。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三条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博士招生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审及面试的成绩,确定申请人的最终成绩。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最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体检合格后上报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报考“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报考直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学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九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20000元/年·人、校长奖学金:6000元/年·人。

  (二)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拨款设立,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和等级为:一等奖15000元/年·人、二等奖10000元/年·人、三等奖6000元/年·人。具体评选办法按照2021年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对象为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调入我校视为无固定工资收入,否则视为有固定工资收入)。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13000元/年·人。

  (四)学校鼓励研究生积极担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学生兼职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费标准: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第三十条其他

  (一)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相关辅导班,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核题目等事宜,具体专业方面问题可向各博士招生学院(学部)咨询。

  (二)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请严格按调档函地址邮寄到各博士学院(学部),由招生学院(学部)统一整理归档至档案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本人意愿选择。

  (三)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培养的申请人、尚在工作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申请人,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同意。申请人与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因申请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第三十一条云南师范大学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邮编:6505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 https://zsb.ynnu.edu.cn

  联系人:曾老师 王老师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现在后台回复本专业博士点全称免费进入对应的考博交流群

  软件工程

  后台回复哦